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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初二年至黃龍元年(221—229),嚴畯以衛尉之職綜理武昌宮禁、禮樂、文教諸事,目睹新都初建、吏員匱乏、流民四散、將吏子弟失教之弊,毅然奏請孫權,于武昌南宮西側創設官學,開孫吳中央官學之先聲。此學不以空談章句為務,不以門第出身為限,以**“明經義、守禮法、通時務、習吏事”**為立學宗旨,立志培育經世致用、清正守節的實干能吏,一掃漢末腐儒空疏之風,為武昌(鄂州)及荊揚諸州儲備了三代吏治中堅,亦奠定此地數百年“吏尚清謹、民安其業”的吏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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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學規制:四師分教、三類取材、定額養士
嚴畯親自主持官學建制,參照《周禮》“師氏”“保氏”之制,結合東吳軍政實務,設經師、禮師、律師、書師四職,分途施教、各專其責,形成經學立身、禮法立身、吏事致用的完整培養體系。
- 經師:主授《詩》《書》、三《禮》《論語》《孝經》,以嚴畯自撰《孝經傳》為欽定核心教材,闡發移孝作忠、修身立官之道,由東吳宿儒、會稽大儒程秉親領教席,秉性方正、治學嚴謹,為諸生樹立治學與立身雙標桿。
- 禮師:專講朝會、郊祀、宗廟、軍禮、城防儀軌、官民相見禮,由參與編纂《武昌儀注》的薛綜兼任,熟諳漢吳禮制沿革,教授禮儀實操,使生徒入仕即能履職行禮、不違典制。
- 律師:講授孫吳現行律令、刑名體系、獄訟斷案要則、戶籍計帳法規,由曾任大理寺丞、以平恕聞名的闞澤弟子執教,強調“慎刑恤民、據法斷事”,杜絕濫刑苛法。
- 書師:教習《說文》篆隸正字、官文書體式、上行奏疏、下行符檄、平行移書格式,兼授計帳簿記、文書歸檔,由嚴畯親選校書處干練屬官任教,確保生徒下筆合式、辦事合規。
在生源選拔上,嚴畯打破門第壁壘,面向三類人群定額取士百二十人,官供廩食、免除徭役,使寒俊無饑寒之虞、流民有進身之階:
其一為將吏子弟,涵蓋武昌中軍將官、郡縣僚佐子弟,既教以經義禮法,亦矯正武人粗疏之風,培養文武兼修的后備僚屬;
其二為荊襄地方俊秀,遴選武昌、鄂縣、沙羨、下雉等縣品行端方、勤學向進的寒門子弟,吸納本土人才,穩固地方人心;
其三為流民可造之才,從南渡流民、江北歸民中選拔資質優良、無惡行者入學,給流民以出路,亦為國家廣儲人才。
百二十人分為三舍,每舍四十人,舍設舍長、置學規,嚴飭作息、考勤、品行,違者輕則罰廩,重則除籍,學風肅然。
二、課程體系:經術立身,實務致用,文武兼通
嚴畯所定課程,經籍與實務并重、修身與履職同修,既守儒家正統,又切近武昌軍政急需,真正實現“學即為用、用即所學”。
(一)經籍課:立官德、正心術
以《詩》《書》、三《禮》《論語》為基礎,以**《孝經傳》**為根本教材。嚴畯親自編寫講義,每月登壇主講,強調“孝為百行之本,忠為立身之節,廉為為官之魂”,把經典義理轉化為為官操守。諸生須能通解大義、引經決事,而非死記章句,程秉每以“通經不達務,猶讀書而不行”督責生徒。
(二)實務課:練吏能、知時務
緊扣武昌帝都治理、江防要塞、郡縣行政需求,設五大實務科目:
1. 本朝律令:習刑名、法條、獄訟流程、疑案平斷之法;
2. 文書格式:精熟奏、表、符、檄、牒、籍各式體例,用字必遵《說文》,行文必合官規;
3. 戶籍計帳:練戶口登記、田畝丈量、租賦核算、倉儲簿記;
4. 城防禮儀:習宮門門禁、郊廟陪祭、朝會站位、使節迎送儀節;
5. 江防常識:由武昌津吏兼職授課,講授長江水文、樊口潮候、舟楫調度、堤岸防護、烽燧傳警。
此中江防常識,嚴畯多以**《潮水論》觀測心得**親授,使生徒明了潮漲潮落與月相、風向、地形之關系,為日后漕運、津渡、江防實務打下科學基礎。
(三)考核體系:三級考課,優用、中學、劣汰
嚴畯建立嚴格的月小考、季大考、年終考三級升黜制度,以經義、實務、品行三項綜合評定,不唯分數、重實干、重德行:
- 月小考:查考勤、考章句、驗文書習作,不合格者誡勉、補課;
- 季大考:試律令斷案、模擬文書、禮儀演禮、江防策問,由四師會同衛尉屬官共同閱卷;
- 年終考:綜合全年成績與品行表現,分三等定去留任用。
優等者直接補授郡縣吏職或衛尉、太常、大理等中央屬官,量才授職、隨才試用;
中等者留校深造,專攻經術或專精一藝,待來年再考;
劣等及品行不端者,當即罷歸原籍,不徇私情、不濫薦官。
嚴畯常親自主持終考,面試時務策問,察其言、觀其行、審其心,確保入仕者“才配其位、德配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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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育人綱領:德先于才,四戒為官
嚴畯育人,首重德行,次重才干,常親臨學舍訓誡諸生,立**“為官四戒”**,成為武昌官學百年學規與鄂州吏治精神源頭:
“為官不欺君、不虐民、不貪賄、不徇私,雖無功亦無過;若欺心枉法,雖有才必禍國。”
他以身垂范,俸祿多散于親故貧士,家無余財,諸生目見耳聞,多以清儉自守。學舍懸“清、慎、勤、直”四字匾額,每早誦讀,使清廉守正之心入腦入心。凡生徒中有聚賭、凌弱、受賄、請托者,一經查實,即刻除名,永不敘用,故武昌官學出身者,以節操自勵、以貪墨為恥,與漢末貪濁吏風判然有別。
四、八年育才成果:百二生徒,撐起荊揚吏治半壁
自黃初二年草創至黃龍元年隨駕東歸,嚴畯在武昌八年,官學三屆畢業百二十余人,雖人數不多,卻皆為精挑細選的實干之才,遍布東吳禮官、郡縣吏治、江防漕運系統,成為支撐鄂州及荊揚地區穩定發展的骨干力量,史稱“武昌吏多循良,獄訟衰息”。
(一)禮官群體:承續禮樂,典掌國家大典
畢業生中,以經學、禮法見長的二十余人,先后進入太常寺、太史署、博士署,成為東吳禮制與歷法的中堅:
- 陳恂:官至太常丞,全程參與孫權建業南郊改制、宗廟遷祀,修訂《吳儀注續編》,承襲嚴畯、薛綜禮制之學;
- 陳欽:任太史令,精歷算、明祭祀吉日,修訂《吳歷》,以嚴畯“陰陽應時”之說校定節氣、潮候;
- 陳默:為五經博士,在建業太學講授《孝經傳》,將武昌官學教法推廣至全國。
這批禮官恪守古禮、不尚浮華,使東吳禮樂制度上承漢制、垂范六朝。
(二)郡縣吏治:清謹奉公,鄂州百年循吏之源
半數以上畢業生出任武昌、鄂縣、沙羨、下雉、柴桑、尋陽等地縣丞、縣尉、主簿、里正、田官,以“清、慎、勤、直”自守,多有治績:
- 周燮:任鄂縣丞,掌戶籍、田賦,清察無隱、不侵漁百姓,任內戶口增益、田畝墾辟,百姓呼為“周清衡”;
- 吳亮:任沙羨尉,掌治安、獄訟,據法斷案、不縱不苛,數月間盜賊屏息、獄訟減半;
- 鄭弘:任下雉田官,勸課農桑、輕省租賦,遇災荒先行開倉賑濟而后奏報,民賴其全活。
此輩出身武昌官學的地方吏員,不阿權貴、不虐細民、不貪賄瀆法,使武昌及周邊郡縣政治清明、民生安定,形成“吏尚循良、民安其業”的鄂州吏治傳統,延及兩晉南朝仍余風未泯。
(三)江防漕運:熟諳水文,保障長江咽喉安全
三十余名兼修江防、水文、舟楫的畢業生,出任武昌津吏、水丞、漕官、堤長、烽燧長,熟習《潮水論》潮候規律,成為長江中游水運與江防的技術骨干:
- 呂據:任武昌津吏,依潮候調度舟楫,指揮漕船避大潮、趁漲潮通行,任內無重大擱淺、翻船事故;
- 范通:任樊口堤長,依大潮周期預固堤岸、疏理水道,連年汛期樊口堤防無潰決;
- 韓慶:任江防漕官,統籌荊揚漕糧轉運,編制《江路潮候行程圖》,使漕運效率提升、損耗大減。
這批實務型技術吏員,將嚴畯的潮汐實測之學轉化為江防、漕運、水利的治理效能,為鄂州這座長江咽喉重鎮的水運安全、物資供給、防汛減災奠定了堅實制度與人才基礎。
五、學風流衍:武昌官學精神浸潤鄂州數百年
嚴畯創辦的武昌官學,不僅是一所吏才養成機構,更是東吳禮樂文化、實學精神、清廉吏治的傳播中心。其“德先于才、經世致用、不養腐儒、只育能吏”的辦學宗旨,“四戒為官”的操守準則,以及重實測、重實務、重民本的學風,深刻浸潤鄂州地域文化。
兩晉時期,武昌官學舊址屢經修葺,改為州學;南朝歷代郡守,多以嚴畯“清、慎、勤、直”為吏箴;鄂州地方史志所載循吏,多自述“仰吳衛尉嚴公之遺風”。直至隋唐,鄂州官學仍懸“不欺君、不虐民、不貪賄、不徇私”匾額,嚴畯所開創的吏治傳統與實學學風,成為鄂州千年文脈中最厚重的底色之一。
以一介儒臣,于兵戈擾攘之際,在武昌(鄂州)創置官學、養士育才、化民成俗、肅清風紀,既為孫吳輸送大批能吏,亦為一方水土留下經久不衰的清廉學風與吏治傳統——嚴畯此文治之功,足與制禮作樂、觀潮立論同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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