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是否也曾這樣“方便”地買過藥?
在平臺上匆匆描述癥狀,幾分鐘后系統便生成了電子處方,藥很快送上了門。
這看似高效的“一鍵搞定”,卻可能悄然埋下風險的種子:有患者在不同平臺重復開藥,超量服用卻無人警示;有人未獲詳細問診,僅憑勾選癥狀便拿到了本應謹慎使用的抗生素;更常見的是,處方在平臺間流轉,但關鍵的藥師審核環節卻無從查證,也無人深究藥是否真正適合您此刻的身體狀況。
當便捷觸手可及,我們是否想過,那份本該守護您和家人用藥安全的專業審慎,去了哪里?
![]()
理想情況下,線上問診開藥應確保與線下同質的安全保障。國家監管細則明確要求“處方應由接診醫師本人開具,嚴禁使用人工智能等自動生成處方”。為規范網絡售藥,相關部門也反復強調“先審核后銷售”的核心原則,明確指出處方審核的責任主體必須是執業藥師,嚴禁由人工智能完全替代專業審核。
然而,當一些平臺將效率置于安全之上時,本該進行的深度藥學審核,可能因執業藥師配備不足、在崗履職不實,或流程設計重“流轉”輕“審核”而形同虛設。處方流轉跨機構、跨區域的特性,確實給傳統監管帶來了新挑戰。
![]()
線上審方環節的薄弱,折射出一個更深層的問題:我國藥師的專業權力與責任缺乏高位階法律的統一界定。目前相關規定散見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中,存在層級不一、職責界定不夠細化等問題。更為關鍵的是,我國藥師隊伍長期存在管理體系上的分野——醫療機構藥師與社會藥店執業藥師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導致兩類藥師在資格認定、考核培訓及服務銜接上存在壁壘。在線上處方流轉等需要高度協同的場景中,藥師審核標準的統一適用、拒絕調配后的糾紛處置、跨區域執業的權限認定等,都缺乏清晰統一的法律支撐,影響了審方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謹性。
當前,線上診療與藥事服務深度融合已是大勢所趨。政策層面不僅鼓勵合規遠程審方,還推動將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門診統籌報銷范圍,使藥店更深地融入國家醫療保障體系。這意味著,未來將有更多患者通過線上渠道獲取處方并購藥報銷,藥學服務的質量和安全直接關系到千萬群眾的健康權益。面對復雜的網絡銷售環境,各級監管部門正在積極探索有效的監管模式。一些地方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利用全國藥品網絡銷售監測平臺等數字化手段,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體現了利用技術落實監管責任、規范網絡售藥行為的努力。
筑牢“云端”用藥安全防線,技術監管與制度保障必須雙管齊下。當前,我國《藥師法》尚未出臺,藥師的專業地位、權責邊界在法律層面仍缺乏統一、權威的界定,這已成為線上、線下藥學服務協同發展中一個根本性的制度短板。我們呼吁,藥師立法進程應加速推進,讓法律早日落地,為藥師履職提供堅實保障,也為各類藥事服務劃定清晰紅線。只有法律的“錨”扎穩了,線上藥事服務這艘航船才能在便捷與安全的航道上行穩致遠。我們期待,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所有“云端”流轉的處方,都能得到與線下同等嚴謹、專業的審核,讓科技進步帶來的健康福祉,建立在堅實可靠的安全基礎之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