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了立案訴服典型工作經驗和涉訴信訪典型案事例,常州法院兩則案事例成功入選。分別為:鐘樓法院的《健全立案訴服機制,提升為民服務質效》經驗做法入選立案訴服典型工作經驗;金壇法院的《創新思路破僵局,司法為民解“兩難”》案例入選涉訴信訪典型案事例。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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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訴服典型工作經驗
健全立案訴服機制
提升為民服務質效

立案是司法程序的“第一道關口”,管轄是確保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線”,立案工作的質量與服務水平,直接影響著群眾對法院的直觀印象。近年來,鐘樓法院立案庭始終錨定“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線,嚴格落實上級法院關于立案管轄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提升訴訟服務質效為抓手,以推動糾紛源頭化解為重點,訴訟服務滿意度長期位居全市基層法院第一名。
鐘樓法院立案庭通過選配責任心強、善做群眾工作的黨員干警充實到立案隊伍中,在立案窗口設立黨員先鋒崗,發揮模范帶頭作用。落實專人負責對網上立案、移送管轄案件等的審查立案和溝通協調,近年來鐘樓法院無一超期立案。通過對訴訟服務大廳進行全新升級改造,在便民服務區配備飲水機、老花鏡、雨傘、輪椅等便民設施,增加司法的人文關懷。引進訴訟服務遠程柜臺,推出要素式起訴狀、答辯狀智能生成服務,有效解決群眾“寫狀難”的痛點。落實“一次性告知”“首問負責”等制度,提升群眾對立案訴服工作的滿意度和體驗感。

涉訴信訪典型案事例
創新思路破僵局
司法為民解“兩難”

基本案例
本案原告王某某與被告某花木公司民間借貸糾紛勝訴后,該花木公司已停止經營且無財產可供執行,判決長期未能履行。原告及其子王某持續二十多年通過訴訟、信訪等渠道反映“執行難”問題,王某某去世后其子繼續上訪。與此同時,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未履行義務被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其個人生活、出行、信貸等方面受到諸多限制。面對這一棘手難題,金壇法院沒有簡單采取“一駁了之”的處理方式,而是轉變思路、主動擔當,探索“司法引導、協商為主、救助為輔、一攬子解決”的新路徑。承辦法官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面對面溝通,引導雙方理性面對歷史遺留問題,將關注點從“過去的對錯”轉向“如何解決現實困境”。最終,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公司法人一次性支付相應金額,同時考慮到王某家庭因案陷入生活困難,法院同步啟用司法救助程序,給予王某一定的司法救助金。
典型經驗
對于因客觀原因導致的“執行不能”信訪案件,不能僅滿足于法律程序的完結,更要關注當事人長期信訪背后真實的生活困境與心理訴求。本案通過協商與救助相結合的方式,既解決了王某的經濟困難,也解開了其心結,同時解除了被告公司法人的失信懲戒束縛,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供稿:立案庭
編輯:張 瀾
一審:王 鵬
二審:陳志強
三審: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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