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古
最近幾天,陸續有各種知名人士披露,稱足協(中足聯?)很快將公布新賽季三級聯賽球員轉會、注冊工作有關事宜。這其中,中超聯賽政策大體不變,但外援注冊名額稍有調整。比較統一的說法是:賽季累計注最多6名、單個窗口期同時注冊最多5名、單場比賽可報5名、同時最多5名外援出場,即由25賽季的6555改為6655(24賽季為7655);同時,外租外援不占用原(租出)俱樂部外援注冊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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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體還以申花為例加以說明。米內羅、阿馬杜和阿蘇埃都還有合同,在與特謝拉、馬納法續約后,又分別于1月1日和13日又分別官宣拉唐和蓋伊加盟,球隊目前就有了7名外援。如果不恢復24賽季的外援政策,申花還需要對現有外援“做減法”。因此,傳說阿蘇埃外租之后,申花外援注冊就“不超標”了。
但2月1日張姓知名律師指出,這個政策存在致命漏洞,有可能“坑慘”俱樂部。張律師表示,由于很多俱樂部到現在都沒有準確理解,導致處理不當,外援到國際足聯一告一個贏,并且贏的是全額賠償。
這話啥意思呢?
無論是6555還是6655,單個窗口無論是注冊6還是報名5,在國際足聯現有規則之下,只能是6666或者5666。比如,在外援政策之下,A外援被某中超俱樂部B在冬窗注冊為6或者5之一,同時被報名為5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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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到了夏窗,B進行外援調整,不給A(聯賽)報名為5之一了。這個時候,A有兩種選擇,一是躺平領錢,或只是打醬油一般只打幾場足協杯(亞冠);二是A不想混日子,結果上訴到國際足聯,B必輸無疑。
這真是一語叫醒夢中人!不過,張律師也只是責怪中超俱樂部“沒準確理解”、沒認真研究國際足聯的規則,規則的制定者才是“原罪”。明說了,你注冊了多少名外援,就必須給多少名外援報名,你不能注冊了6名,卻只能給5名報名(單場比賽能上多少名另說)。原來這么多年來,我們干的都是些啥事。政策的制定,從來沒有人考慮過是否符合國際足聯的規則,總是拍腦袋、想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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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超放開外援、亞冠紅紅火火,經媒體和球迷一鼓動,跟著就出臺7655。等到外界反映聯賽外援太多、擠占了本土球員的出場空間,導致國家隊水平下降,那就減一個,改為6555。如今,不知出于何故,再改為6655,并且外租的不占名額。殊不知,如此這般全是錯。
幾天前,曾有球迷質疑“外租不占名額”之操作,疑似為某申花量身定制。因為1月28日晚,德轉管理員第一個爆料阿蘇埃租借加盟西班牙萊加內斯俱樂部時,就表示“由此可以推測”今年的外援注冊名額規則可能會有“微調”。除了6555變為6655之外,管理員特別指出“有可能明確外租外援不占名額”。當然,具體情況以中足聯對外公布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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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蘇埃
這里不想說德轉管理員還是申花俱樂部誰是“先知先覺”,只想說,如果真出臺這一政策,那就成了一個笑話——盡管包括球迷在內,大家都沒考慮國際足聯規則,因而之前一直沒有“笑”。也幸好,除了因傷之外,的A外援們(比如25賽季海港外援古斯塔沃等,包括他們的經紀人)也有失考慮,萬一真的告到國際足聯,俱樂部的損失就大了。
只是,國際足聯有沒有相關規定,非當賽季的類似情況是否可以再申訴?如果有,那就是顆“雷”,沒準哪天就會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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