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無數網友替他喊冤,明明是被隱瞞病史,為啥離婚還這么難?大家好,我是周兆成。
四川一男子花11萬彩禮結婚,新婚夜遭妻子抓傷流血,婚后發現對方藏著精神分裂癥藥物,起訴離婚竟被法院判輸?其實這起案件的關鍵,不在于感情是否破裂,而在于呂先生選錯了維權賽道,找對法律程序,結果可能天差地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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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理清核心事實,呂先生經媒人介紹結婚,新婚夜就遭遇暴力,后續發現妻子服用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藥物,且婚后多次爭執被抓傷。他起訴離婚并要求返還彩禮,法院卻以520轉賬贈花為由,認定“感情尚未完全破裂”駁回訴求。但這個判決爭議的根源,是呂先生選錯了訴訟請求。
根據《民法典》,一方有重大疾病,結婚前必須如實告訴對方;要是故意瞞著不說,另一方就能找法院撤銷這段婚姻。而精神分裂癥這病,會嚴重影響婚姻生活和家庭穩定,屬于法律規定的“重大疾病”。
然而,關于“隱瞞重大疾病”的判定,可不是忘了提那么簡單,而是主要應從客觀行為及結果兩方面加以判定。呂先生直到新婚夜被打、后來發現藥物才知情,女方家人主張“婚前已告知”,需要有實際證據,否則可能就是用沉默或模糊說法誤導對方,違背了婚姻最基本的誠信。這種隱瞞讓呂先生稀里糊涂結了婚,根本沒機會基于真實情況做選擇。從客觀結果來看,這種隱瞞“重大疾病”的行為已經對婚姻關系存在決定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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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呂先生選擇的離婚訴求,核心是“解除合法婚姻關系”,需要證明“感情確已破裂”,法院通常會優先調解、謹慎判離,尤其涉及精神疾病患者時,可能顧慮其監護問題而傾向維持婚姻。但如果選擇撤銷婚姻,核心是“婚姻自始無效”,只要能證明對方婚前隱瞞重大疾病,舉證門檻更低,且一旦撤銷,婚姻記錄會被消除,相當于法律上從未結婚。
更關鍵的是,撤銷婚姻對彩禮返還更有利。根據司法解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未共同生活,或因支付彩禮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可要求返還彩禮。本案中,如果婚姻被撤銷,視為“未建立合法婚姻關系”,結合呂先生透支信用卡付彩禮、負債累累的情況,返還11萬彩禮的訴求大概率能得到支持。而離婚訴訟中,彩禮返還的裁量空間更大,法院可能因婚姻已成立而駁回或部分支持。所以說,如果呂先生一開始就選擇“撤銷婚姻”而非“離婚”,大概率不會陷入“婚離不了、彩禮要不回”的困境。
我是周兆成,做一名專業且有溫度的律師,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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