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月31日),國家衛健委網站發布《關于同意北京市規范開展互聯網診療首診試點工作的函》,同意北京市衛健委依托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首都兒童醫學中心兩家醫院,開展兒童生長發育專業、兒童營養專業、兒童皮膚疾病專業互聯網診療首診試點,試點時間為一年(2026年1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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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告,國家衛健委對試點工作提出6項要求,其中包括醫師開展互聯網診療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為兒童提供互聯網首診服務時,應當確定患兒有監護人陪伴。
此外,北京市衛健委要指導試點醫院明確互聯網診療的終止條件。當患者病情出現變化或存在其他不適宜互聯網診療的情況時,接診醫師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并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
以下附公告原文: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同意北京市規范開展互聯網診療首診試點工作的函
國衛辦醫政函〔2025〕482號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
你委《關于申請開展互聯網診療首診試點工作的請示》收悉。為充分利用信息技術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滿足外地患者就醫需求,經研究,同意你委依托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和首都醫科大學附屬首都兒童醫學中心開展兒童生長發育專業、兒童營養專業、兒童皮膚疾病專業互聯網診療首診試點。現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要落實監管責任。充分發揮北京市互聯網診療監管平臺作用,加強信息化監管和穿透式監管,確保醫療機構的執業信息、人員資質、診療數據和活動過程全程留痕、可追溯。
二、要將互聯網診療(含首診服務,下同)納入質量控制體系。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確保試點醫院遵守醫療質量、醫療安全、處方管理辦法、網絡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落實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醫療質量安全和網絡數據安全。
三、要加強對試點醫院和醫務人員管理。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醫師開展互聯網診療應當依法取得相應執業資質,具有3年以上獨立臨床工作經驗,實行“白名單”動態管理。為兒童提供互聯網首診服務時,應當確定患兒有監護人陪伴。
四、要指導試點醫院明確互聯網診療的終止條件。當患者病情出現變化或存在其他不適宜互聯網診療的情況時,接診醫師應當立即終止互聯網診療活動,并引導患者到實體醫療機構就診。
五、要指導試點醫院強化患者個人信息保護和醫療數據管理。動態監測評估,防范潛在安全風險。要制定負性事件處置預案,暢通咨詢和投訴渠道,及時處置違法違規行為,防范不良輿情發生,確保試點工作穩妥有序開展。
六、試點時間為一年(2026年1月至12月)。要及時總結試點工作經驗,定期向我委報告試點工作進展,我委適時開展評估工作。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2025年12月12日
來源:國家衛健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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