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難得君
老A又把矛頭對準了法學教授羅翔。
起因是羅翔老師在講解法律知識時,舉了《水滸傳》里武松殺嫂的例子,用以說明現代刑法中“正當防衛”與“故意殺人”的界限。這本是一堂深入淺出的普法課,卻成了被攻擊的靶子。
“老A”的反駁簡單粗暴,甚至有些駭人:“忠臣孝子的命,就是比奸夫淫婦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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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下之意,武松是替兄報仇的“忠臣孝子”,潘金蓮和西門慶是道德敗壞的“奸夫淫婦”,前者殺后者,天經地義,哪能用現代法律的“平等”原則來審判?
在這套邏輯的帶動下,一群基本盤“恍然大悟”,跟著對羅翔開始了新一輪的圍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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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荒唐之余,更透著一股危險的寒意。
▍羅翔到底在講什么?
首先得搞清楚,羅翔老師到底說了什么。
他講的是一個法學基本常識:用現代法律的眼光看,武松為兄報仇,有計劃地殺死潘金蓮和西門慶,這并非“正當防衛”,也不是“防衛過當”,而是清晰的“故意殺人”行為,按照現行法律,后果會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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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翔是在宣判武松死刑嗎?當然不是。
他是在闡釋一個冰冷的事實:現代的法律體系,會做出這樣的審判。
他所做的,是把既定的法律條文和法理邏輯,清晰地呈現給觀眾。
所以,嚴格來說,“老A”們攻擊的并非羅翔個人,他們劍指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現代法治社會的基石。
這個“人人平等”的原則,聽起來簡單,卻是人類從漫長的血淚史中掙扎出來的寶貴成果。
它意味著,在法庭上,生命的基本價值不因身份、地位、財富或者他人主觀賦予的“道德標簽”而分高低。
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孝子殺人同樣需受法律制裁。它要保護的,恰恰是每個普通人,包括那些可能被權力或輿論貼上“奸夫”、“淫婦”、“牛鬼蛇神”標簽的人,不被隨意剝奪生命和尊嚴的權利。
▍“忠臣孝子”的命,真的更貴嗎?
“老A”那套“命價不等”的理論,散發著濃重的封建血腥氣。
他把人簡單地按主觀道德劃為“忠臣孝子”和“奸夫淫婦”,并認為前者的命天然高于后者。
這套邏輯的可怕之處在于,“忠”與“奸”、“孝”與“逆”由誰來定義?誰掌握定義權?
歷史已經給了我們太多教訓。
那個年代里,一句“反動權威”、“牛鬼蛇神”,就足以讓無數人跌入深淵,尊嚴與生命被肆意踐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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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可以是“奸夫淫婦”,明天就可以是“不愛鍋者”、“恨鍋黨”。一旦社會接受了“某些人的命更賤”這個前提,那么人與人之間最基本的尊重與共存的基礎就崩塌了,剩下的只能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是“人斗人、人殺人”的人間地獄。
更諷刺的是,用以支撐這個觀點的《水滸傳》例子,本身就是一個誤讀。
那些喊著“武松是忠臣孝子所以不該死”的人,連原著都沒翻過。
《水滸傳》的偉大,恰恰在于它的現實與冷峻。武松在書中,絕非傳統意義上的“忠臣孝子”。
他哥哥武大郎對他就頗有微詞,埋怨他過去在家鄉經常喝酒鬧事、打架斗毆,害得自己總要到衙門去領人,不得安生。用現在的話說,武松是個讓親屬頭疼的“社會不穩定因素”。
而他之所以能免于一死,根本不是因為什么“忠孝光環”,而是深諳那個時代的權力運行規則。
武松是陽谷縣的“都頭”,相當于縣公安局的刑警隊長,是體制內的“吏”。他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職務便利,冷靜地搜集證據,精心設計殺人的場景,比如當眾撕扯潘金蓮衣服,制造互毆假象;在鬧市與西門慶搏斗,這一切都是在給后續操作留足空間。
最關鍵的是,縣令為什么一定要保他?表面理由是“念武松是個義氣烈漢”,實則暗藏玄機。
此前,縣令曾將自己搜刮來的“金銀”,讓武松這個“心腹”秘密送往東京打點。武松若被依法判處死刑,案件就要上交復審,他萬一魚死網破,將縣令的這樁私事抖出來,縣令的烏紗帽乃至性命都難保。因此,縣令必須、也只能篡改卷宗,將蓄意謀殺扭曲成“斗毆致死”,從而保住武松,實則是保住自己。
所以,《水滸傳》揭示的真相殘酷而真實:在水滸的世界里,誰的命更“值錢”,不取決于你是“忠臣孝子”還是“奸夫淫婦”,而取決于你離權力的核心有多近,你是否懂得并善于利用權力的游戲規則。
西門慶有錢,可以收買權力;而武松是“吏”,他理解、并能反過來利用和制約權力。
這是一場“小吏”對“富豪”的絕地反擊,其內核依然是權力邏輯的冰冷運作,與道德高下毫無關系。
▍我們究竟在害怕什么,又在守護什么?
鼓吹“命價不等”的人,或許在幻想一個自己可以充當“判官”的時代。他們幻想著自己穿越回古代,能成為地主家的少爺、門閥里的公子。然而,在純粹的叢林法則和封建等級下,以基本盤的智商,大概率是成為“今天主子賞個饅頭,明天就被亂棍打死的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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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攻擊現代法律是“西方思想的余毒”,卻選擇性忽略了,正是這套脫胎于人類文明共同反思、核心蘊含慈悲與平等的法律體系,才真正保障了弱者最基本的權利。
它用程序正義,盡力防止任何人僅憑“莫須有”的罪名被投入牢獄;它用“人人平等”的原則,努力確保不會有人因為寫幾個字、說幾句話、甚至咳嗽一聲就被定罪。
中國用了一百多年,無數仁人志士流血犧牲,才逐漸走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野蠻時代,才讓女性不再裹小腳、不再被視為附屬品。
一句輕飄飄的“忠臣孝子命更貴”,就想把歷史車輪拉回原點,這不僅是對法治的背叛,更是對無數先輩奮斗犧牲的漠視。
▍那束平等的光,照見的正是我們自己
寫這篇文章,我知道依然會招來罵聲。就像前幾篇寫老A的文章話一樣,一定會有人沖過來,給我扣上各式各樣的帽子。
但有些話,不能不說。
我們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是在維護一個底線:即任何人,在未經公正審判前,其生命和尊嚴都不能被隨意貶低和剝奪。
這個“任何人”,包括你,包括我,包括我們的父母子女,包括每一個可能在某一天、被某種輿論或權力貼上標簽的普通人。
羅翔老師講課的意義,在于他不斷提醒我們:要警惕自己心中那種“正義的憤怒”,警惕那種把自己放在道德制高點去審判他人的沖動。
因為歷史一再證明,當“道德判決”取代“法律審判”時,最先被吞噬的,往往是普通人。
那束名為“平等”的法律之光,看似冰冷,卻是文明社會最溫暖的鎧甲。它保護著在職場中可能被歧視的你我,保護著在網絡上可能被網暴的陌生人,也保護著未來某一天可能陷入困境、需要為自己辯護的我們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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