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女子的丈夫意外去世后,不僅被婆家隱瞞死訊近兩個月,70萬工亡賠償款更被小姑子以“死者是光棍”為由冒領,引發法律繼承權與家庭義務的激烈爭議。
河南洛陽女子劉女士2019年二婚領取了結婚證,帶著與前夫生育的一個孩子嫁給了現任丈夫,距今已經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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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沒多久,劉女士就去了新疆務工,丈夫則留在鄭州打工,兩人長期異地分居。
前段時間,劉女士突然聯系不上丈夫。她又是打電話又是發微信,但每一次都聯系不上。直到她輾轉打聽到,丈夫在鄭州的一個工地上出了意外,人已經不在了,工地還賠償了70萬賠償款。
劉女士大吃一驚,立即趕回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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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不通,丈夫去世這么大的事,近兩個月了婆家都沒通知她:“這天大的事,家里人都不通知我……”更讓她無法接受的是,丈夫去世后,工地方面給了一筆70萬元的一次性了結補償款,這筆錢也沒經過她的手。
劉女士后來看到了那份《一次性了結補償協議》,上面寫著賠償款的接收方是丈夫母親的妹妹,也就是她的姨婆婆,70萬元最終打到了丈夫妹妹,也就是她小姑子的賬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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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還了解到,婆婆為了能讓小姑子領到這筆錢,竟然跟工地說“兒子是光棍”,完全否認了她這個妻子的存在。
劉女士覺得自己是丈夫的合法妻子,這筆賠償款理應有著自己的一份:“我是他的合法妻子,賠償款理應打到我的賬戶上,他們這就是故意霸占,不想給我一分錢!”
可是,劉女士趕到婆家時,婆家連門都不讓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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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又是找村里,又是報警,可調解了好幾回,婆家就是不愿意分劉女士賠償款。不過,他們的理由好像也很充分而且截然不同——
劉女士的公公一提起這個兒媳,就滿是無奈和不滿。公公說,自從兩人結婚后,劉女士就幾乎沒怎么回過家,就連過年這種全家團圓的日子,她也從來沒回來過,夫妻倆常年異地,關系一直很冷淡。更讓他生氣的是,兒子在世的時候,好幾次主動給劉女士打電話,都被她拉黑了,連兒子的消息都不愿意回復,根本沒有盡到一個妻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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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幾年前,劉女士就將她和她孩子的戶口遷走了,這就說明她不是自己家人了。兒子出事,他們也不是不想告訴劉女士,而是他們都被劉女士拉黑了,根本聯系不上她。
公公還氣憤地說,如果他兒子不是人沒了,而是躺在床上,劉女士根本不可能管他,更不可能回來看他。她這么多年不回家,這次突然回來,就是聽到有賠償款,想回來分錢的!
小姑子也補充說,劉女士去了新疆之后,微信簽名改成了“順心隨緣開心無畏無限尋找自己”,感覺她并沒有把這個家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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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還爆出一個消息說,劉女士很可能和別人在一起了,因為2023年,有人看到她和一個男人一起在外面吃大骨頭。
婆家還質疑劉女士,說她的戶口都已經遷走了,之前不回家,現在卻回來鬧著要錢,實在說不過去:“這么多年你回過家嗎?進過門嗎?聯系得上你嗎?戶口都遷走了,人死了賠錢了你倒回來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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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家還說:“她要是正常過日子的人,真心對我兒子好,這錢我們一分都不會少她的,可她這些年對這個家不管不顧,現在還好意思來要錢?”不過,婆家也明確表示,如果劉女士愿意走法律程序,法院最后判多少,他們就愿意給多少,一分不會少她:“她要是不服,就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多少,我們就給多少,絕對不耍賴。”
一時間,雙方各執一詞,僵持不下,有人同情劉女士,認為她作為合法妻子,理應享有賠償款的繼承權,也有人理解公婆一家,覺得劉女士未盡妻子義務,沒資格索要全額賠償款。那么,從法律層面來說,這筆賠償款到底該怎么分呢?
有法律專家表示,如果劉女士與丈夫的婚姻關系一直存續,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那么她作為配偶,屬于第一順位法定繼承人,依法享有丈夫賠償款等遺產的繼承權。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公婆一家能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劉女士有撫養能力,卻常年不回家,未盡到夫妻間的扶助義務,那么法院將會依據實際情況,酌情判定劉女士少分相應的財產份額。
截至目前,調解還在繼續,雙方依舊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劉女士是否會選擇走法律程序,公婆一家能否拿出證據證明劉女士未盡妻子義務,這筆70萬賠償款最終會落到誰的手里,依舊是個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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