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文基于權威公開資料,結合個人觀點撰寫為原創內容。文末已附文獻來源標注及相關截圖佐證,特此說明。
近期,人社部在召開新聞發布會,會議中釋放積極信號:第一項結合2025年年底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10.76億人,同比增長316萬人。第二項隨著參保人數的增加社保基金年底累計結余10.2萬億元。可以看出更多人參加繳納養老保險,社保基金不斷結余是養老金繼續增長的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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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在近期,人社部部長王曉萍在《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明確表示提高養老金水平,這里的養老金可能包含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也可能包含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金,所以2026年養老金繼續增長或許真的“穩了”!并且在這里人社部部長王曉萍提到了“完善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這里的待遇包含了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那么如何進一步完善養老金待遇調整機制?還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那么在人社部釋放積極信號之下,如果2026年養老金繼續增長的話,如果進一步完善待遇調整機制,取消掛鉤調整可行嗎?
首先我們參考2025年養老金調整通知,可以看出依然按照:定額+掛鉤+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調整辦法。這里的定額調整體現公平原則,每人每月增加固定的金額,可以說是同一地區的退休人員無論是養老金6000元還是3000元在定額調整中都保持一致;而這里掛鉤調整卻不同于定額調整,秉持著養老金“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原則下,跟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水平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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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里不難看出掛鉤調整更是同一地區不同繳費情況,不同繳費年限不同養老金水平之下,退休人員之間差距的主要體現。那么取消掛鉤調整可行嗎?
肯定是不可行的!
違背了養老金激勵原則,無差別調整無差別增長的養老金,不僅是對于已經完成退休,繳費年限長養老金水平高的人員的不公平,對于尚未退休繼續加納養老保險的人員并不會產生積極的作用,同時對于社保基金長期穩定可持續發展也會產生影響作用。
取消掛鉤調整的話,都按照統一金額調整,這樣調整計算雖然簡單,比如都增長50元或者都增加80元,但是所有退休人員都沒有差別,繳費年限15年跟繳費年限44年退休人員都將獲得同樣的調整金額,養老金水平1500元跟養老金水平4500元8500元都是同樣的調整金額的話,是否對于繳費年限高,養老金水平高的人員的不公平?這與養老金調整“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底層邏輯有沖突。同時也會影響在職人員繳納參保的積極性。所以取消掛鉤調整并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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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通過去年調整辦法不難看出,調整重點向中低收入群體進行傾斜以后,同時隨著養老金調整比例按照全國整體水平增長2%相比較于以往有所收緊的漲幅影響下,在去年各地區調整方案中不難發現雖然掛鉤調整并未取消,但是掛鉤調整的比例降低的。有可能是由于漲幅2%影響的也有可能是向中方低收入群體傾斜導致的,在保障了掛鉤調整的基礎上,通過降低掛鉤調整的比例來實現養老金不同退休人員之間的調整差距進一步縮小,這點在今年的養老金調整中還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比如繳費年限30年養老金水平4000元的退休人員,如果掛鉤調整按照繳費年限掛鉤1元/年,養老金水平掛鉤1%的話,該人員掛鉤調整為30*1元/年+4000*1%=70元;
那么參考去年內蒙古調整方案繳費年限掛鉤0.5元/年,養老金水平掛鉤0.5%的話,該人員掛鉤調整為30*0.5元/年+4000*0.5%=35元;
可以看出差距減少了70-35=35元的差距,這點在今年調整中還是非常值得期待的!
參考資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2025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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