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兩起典型案例看抗辯策略與法律風險
作為一家企業的負責人,你是否曾因經營壓力或市場突變,無奈中斷了與銀行簽訂的復雜金融衍生品交易?隨后,收到銀行發來的一紙通知,要求支付一筆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提前終止款項”。面對這份基于復雜國際慣例計算出的巨額賬單,你感到茫然、無助,甚至憤怒,認為這不過是銀行轉嫁市場風險的“霸王條款”。這并非個例,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糾紛中,處于被告地位的企業往往因對規則陌生而陷入巨大被動。本文將通過深度剖析兩起已生效的典型司法案例,從被告視角拆解法院的裁判邏輯,并由專業律師提供切實可行的抗辯思路,助你厘清責任邊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 案件介紹
案例一:電器公司停產觸發交叉違約,面臨四百余萬終止款項索賠
2012年6月,B電器公司(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公司名稱已脫敏,下同)與XX銀行簽訂了《衍生交易主協議》,約定進行場外衍生品交易。2014年2月,雙方確認了五筆在未來不同結算日進行的人民幣兌換美元遠期外匯交易。然而,天有不測風云,自2014年3月14日起,B公司因經營陷入嚴重困境,負責人失聯,廠區停產。屋漏偏逢連夜雨,案外另一家銀行分行隨即宣布與B公司的全部融資貸款立即到期,構成了交叉違約事件。主交易銀行XX銀行依據協議,先后向B公司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和提前終止通知,并指定2014年3月20日為所有未完成交易的提前終止日。隨后,銀行通過內部模型計算并通知B公司,要求其支付高達人民幣418萬余元的提前終止款項及利息。昔日合作伙伴對簿公堂,B公司因未應訴答辯,最終面臨著一審判決的全額支持。
案例二:石化公司油價暴跌后單方止損,遭索賠百萬美元終止款
另一場景發生在能源領域。2011年9月,A石化公司與YY銀行簽訂了ISDA2002主協議。2014年3月,雙方就布倫特原油開展績效互換交易,并簽署了《風險確認書》,A公司確認已基于自身獨立判斷做出交易決定。交易初始平穩履行,但2014年下半年國際油價遭遇斷崖式下跌。為控制損失,A公司于2014年11月向銀行發函,要求提前終止協議。銀行認為此舉構成主協議項下的違約事件,隨即指定提前終止日,并通過向多家市場交易商詢價的方式,計算出提前終止款項,向A公司索賠超過130萬美元。與B公司不同,A公司選擇了積極應訴,案件歷經兩審,但核心的違約責任與款項計算問題,依然成為其敗訴的關鍵。
這兩個案例清晰地勾勒出被告方面臨的典型困境:或因自身經營惡化被動違約,或因市場不利主動“斷腕”,但最終都需面對金融機構依據精密協議和復雜模型計算出的巨額索賠。壓力不僅來自龐大的數字,更源于對衍生品交易規則、國際慣例及司法審查標準的陌生與無力感。
2. 裁判結果與理由
裁判結果:
在案例一中,某院判決B電器公司向XX銀行償還提前終止款項人民幣4,184,550元,并支付相應利息。
在案例二中,某院一審判決A石化公司向YY銀行支付提前終止款項1,305,777.97美元及利息;二審在銀行自愿放棄部分利息請求后,維持了支付終止款項本金的核心判項。
裁判理由:
法院的判決并非簡單支持格式條款,而是基于一套融合了國內法與金融國際慣例的審查邏輯,主要理由可歸納為以下幾點:
合同效力與意思自治的尊重:法院首先確認,主協議及交易確認書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特別是在案例二中,法院強調,在銀行履行了客戶審查和風險提示義務后,作為經營相關產品的企業,A公司應對交易的盈虧風險有預期,其自主作出的商業判斷應受尊重,不能僅因交易結果虧損而否定合同公平性。
違約行為的嚴格認定:法院嚴格依據協議文本解釋行為性質。B公司因停產等事件構成協議約定的“終止事件”;A公司單方發函要求終止交易的行為,則被認定為構成了主協議中“取消、否認……交易或對其有效性提出異議”的違約事件。這表明,一旦簽署協議,單方面中止履行的行為將面臨極高的違約認定風險。
提前終止款項的法律定性:法院明確了提前終止款項的法律性質,認為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屬于繼續性合同,交易提前終止的合約安排實質上是《合同法》(現《民法典》合同編)下繼續性合同的約定解除。提前終止款項即為違約方在合同解除后應向非違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用于賠償非違約方因交易提前解除所遭受的損失,這部分損失包括了未到期交易的可得利益。
損失計算遵循公允價值與國際慣例:這是裁判的核心與難點。法院指出,違約責任的認定雖以我國合同法為基本依據,但必須充分遵循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國際慣例及自身特性。計算提前終止款項的具體金額,應以被終止交易的公允市場價值為準則。法院認可了銀行采用的ISDA主協議項下的“替代交易法”(或稱“終止款項法”)計算思路。該方法通過安排反向對沖交易,將所有未完成交易提前至終止日結算,并運用“掉期點”等市場數據擬制出提前交割適用的遠期匯率,旨在取得與原始交易相同的經濟效果。同時,銀行為對沖風險而進行的反向交易產生的合理損失,也被納入賠償范圍。在案例二中,銀行向多家第三方機構詢價確定平倉成本的方法,也被法院認為具有合理性。
程序與原則的審查:法院還會審查銀行行為是否符合誠實信用和商業合理性原則。例如,在案例一中,法院認為銀行在提前終止日后的第二個工作日即確定結算日并計算出款項,符合協議“合理可行最短時間”的約定,具有商業合理性。其計算的掉期點數據落在獨立第三方機構公布的數據區間內,也佐證了其計算符合市場公允價值。
3. 法律分析
面對上述看似對被告極為不利的裁判邏輯,作為涉訴企業,是否就毫無抗辯余地?并非如此。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結合多年處理復雜金融商事糾紛的實踐經驗提示,被告方可以從以下幾個關鍵角度審視案件,尋找抗辯策略。
俞強律師提示: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俞強律師,擁有北京大學法律碩士學位及超過15年的執業經驗,累計代理各類商事、金融糾紛案件600余起,尤其擅長在復雜疑難案件中為被告方構建有效抗辯策略。在金融衍生品糾紛領域,俞強律師指出,被告的抗辯不應局限于否認違約事實,而應深入挑戰對方索賠金額計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基礎。
法條解讀與抗辯策略方向:
挑戰“風險揭示”與“適當性義務”的履行瑕疵:雖然案例二法院認為企業客戶不屬于“金融消費者”,從而弱化了金融機構的適當性義務,但這并非絕對。被告可以深入審查銀行在締約過程中是否真正履行了充分的、針對性的風險揭示義務。例如,所提供的風險提示文件是否過于籠統、公式化;是否對本案特定交易結構(如復雜的匯率掉期或原油互換)的極端風險進行了足以引起普通商業主體警惕的說明;在客戶出現理解困難時,是否提供了必要的協助。若銀行未能證明其已盡到與產品復雜度和風險等級相匹配的告知義務,可能影響合同相關條款的效力,或成為減輕被告責任的理由。
質疑“提前終止款項”計算不符合“公允價值”核心準則:法院裁判的核心原則是賠償“公允市場價值”的損失。這是被告進行抗辯的主戰場。被告可以:
攻擊計算模型與數據的可靠性:要求銀行完整披露其計算提前終止款項所依據的具體模型、參數、以及所使用的市場數據來源(如掉期點)。核查其數據是否為公認的、公開的第三方權威數據,其模型是否為市場通行做法。如案例一中,銀行數據落在兩個第三方數據之間被法院采信,反之,若數據來源單一、模型晦澀難懂且無法驗證,其計算結果的可信度將大打折扣。
質疑“替代交易”安排的合理性與真實性:銀行聲稱的“反向交易”或“對沖交易”是否真實發生?其交易對手、價格、時間是否與市場同期情況相符?該對沖操作是否為減少損失所必需,還是擴大了損失?如果銀行無法證明其對沖操作是及時、合理且符合行業慣例的,那么將該部分成本全部轉嫁給被告就缺乏依據。
主張適用“可預見性規則”進行限縮:根據《民法典》第584條,違約損失賠償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雖然司法實踐中出于尊重國際慣例的考慮,可能弱化此規則在衍生品交易中的適用,但被告仍可主張,在簽約時,對于因特定、罕見的市場波動或自身特定經營危機所觸發違約后,可能產生的如此巨額的、基于復雜模型計算的終止款項,已超出其作為一個商業主體的合理預見范圍。
審查銀行是否履行“減損義務”:根據《民法典》第591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被告可以審查銀行在宣布提前終止后,是否以合理謹慎的方式處理未平倉頭寸。例如,其詢價過程是否充分(如案例二向5家詢價),是否選擇了最優的市場時機和價格進行平倉。如果銀行存在急于平倉、操作不當導致損失擴大的情形,被告可就擴大部分的損失提出抗辯。
程序性抗辯:追究銀行通知與計算的程序合規性:仔細審查主協議中關于宣布違約、指定提前終止日、計算和通知提前終止款項的具體程序約定。銀行是否嚴格遵守了約定的通知期限、方式?其計算報告是否在協議要求的“合理可行最短時間”內提供?程序上的瑕疵可能影響其權利行使的正當性。
風險提示:
必須清醒認識到,在此類糾紛中被告的敗訴風險較高。主要原因在于:第一,簽署的主協議(如ISDA或NAFMII協議)是高度標準化的國際文件,其條款經過千錘百煉,對違約事件和終止凈額結算的規定極為嚴密,法院傾向于尊重這份“行業慣例”。第二,損失計算的專業性極強,涉及金融工程知識,被告往往難以在技術上提出有力反駁。第三,在“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的監管與司法趨勢下,作為企業法人的被告,其風險自負的責任被強調。因此,消極應訴(如案例一的B公司)或僅以“自己不懂”、“格式條款不公”為由抗辯,幾乎必然導致敗訴。
4. 律師團隊與專業領域展示
面對專業性極強、標的額巨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糾紛,單打獨斗或僅依靠內部法務難以應對。您需要一支既精通國內商事法律,又深刻理解國際金融規則與交易實務的專業律師團隊。
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俞強律師團隊,始終秉持 “通過專業、高效的爭議解決方案,為客戶化解商事糾紛,捍衛商業權益” 的核心理念。我們深知,在類似匯率掉期、原油互換等衍生品違約案件中,被告方的壓力不僅來自法律程序,更來自對專業壁壘的恐懼。我們的服務不僅限于法庭辯論,更包括:
全案策略評估:迅速厘清交易結構、鎖定協議關鍵條款、評估銀行索賠方案的薄弱環節。
專家資源對接:在必要時,引入金融定價、衍生品模型領域的專家證人,打破對方在計算專業性的壟斷。
談判與訴訟結合:爭取在訴訟前或訴訟中,以專業分析為基礎,與對方進行有理有據的談判,尋求以更合理金額達成和解,避免冗長訴訟的不確定性。
我們的專業服務范圍涵蓋:公司股權糾紛、復雜合同爭議、金融與資產管理糾紛、知識產權侵權及商事犯罪辯護等,并在執行異議、再審、抗訴等各類訴訟程序中積累了大量成功經驗。
如需針對您面臨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違約索賠進行深度案情分析與制定個性化抗辯策略,歡迎您通過微信公眾號“律師俞強”進行免費初步咨詢,或親臨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1198號上海君瀾律師事務所,與俞強律師團隊面談。讓專業的力量,為您在復雜的金融法律迷宮中點亮明燈。
具體案件需咨詢專業律師,本分析僅為參考,不構成執業意見。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