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唐大業,盡說大實話!
都說這個世界就是一個巨大的草臺班子,可誰能想到,能草臺到如此地步!
記得小時候,家里長輩經常叮囑,千萬別去喝泡水仙花的水,據說有劇毒,誤喝會出人命。
當時年紀小還有點半信半疑,后來長大才知道,水仙確實有毒。
當然了,就算是小孩子,也不會沒事去喝那個水。可誰又能想到,如今水仙中毒的事情真的發生了。
01
盒馬鮮生重大失誤,水仙當百合送!
臨近過年,大家都忙著置辦年貨,不管是超市還是電商平臺,那是購物量激增,忙得不亦樂乎哦。
然而正當各大商超和平臺展開節前沖刺的時候,令人感到后背發涼的事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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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多家媒體報道,近日北京的消費者鄒女士在盒馬鮮生APP下單鮮百合用于煮湯,結果卻險些釀成慘劇。
原來,盒馬的分揀員錯將水仙球當成鮮百合配送上門,鄒女士71歲患老花眼的母親和12歲兒子并未察覺異常,直接清洗烹煮后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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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短短的15分鐘內,奶奶和孫子均出現劇烈嘔吐、腹痛、便血及頭暈等癥狀,老人甚至還嘔出紅色液體。在緊急送醫后確認為水仙石蒜堿中毒。
遺憾的是,因初期誤判為食物變質,導致老人和孩子送醫時間延誤超6小時,毒素已被部分吸收。
老人的胃黏膜損傷嚴重,體重驟降十余斤,需定期復查腎功能;孩子則持續頭痛,神經系統潛在損傷需長期監測。二人后續均出現失眠、焦慮等精神后遺癥,需接受心理治療。
AI顯示,水仙,尤其是中國水仙,全株有毒,含有多種有毒生物堿,主要集中在鱗莖(球根),但花、葉、汁液也含有毒性。
誤食后,人體會出現劇烈惡心、嘔吐、腹痛、腹瀉、腸絞痛、頭暈、頭痛等多種消化道和神經系統癥狀,嚴重者可能還會出現血壓下降、心跳過緩或不規則,甚至導致休克。
值得注意的是,水仙的鱗莖外形與洋蔥、蒜頭、藠頭非常相似,尤其是在未開花時,葉子也與蒜苗相似,這是導致誤食中毒的最常見原因。務必分開存放并明確標記。
如此看來,水仙中毒真不是小事,尤其對于老人和孩子,稍有不慎可能會危及生命。
而在這起意外中,醫院究竟為何會在初期出現誤判,結合實際情況來看,主要還是這事太罕見了。
首先,水仙中毒屬于極小概率的事件,可能很多醫院都沒有接診過類似的案例。
其次,在就醫初期,醫生一般會詢問患者過往病史,中毒前接觸過哪些物品,吃過哪些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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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水仙和百合的球莖在外觀上存在較大差別,也幾乎不可能有商家拿水仙當百合賣,實在是很難第一時間想到竟是將水仙當作百合誤食。
所以這場悲劇的發生,平臺無疑將負主要責任,這個錯誤實在太離譜,太不應該了。
02
平臺推卸責任,消費者很寒心!
發生這么嚴重的食品安全事故,又趕在春節前夕,只能說作為首家以數據和技術驅動的新零售平臺,盒馬攤上大事了。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盒馬在事后的處理態度上,實在是令消費者寒了心。
事發后,消費者向盒馬反饋該問題,盒馬方面回應稱,確認系配送品控失誤導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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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承認錯誤是好事,可盒馬后續的表現,卻讓人感到,他們壓根就沒有懷著一顆真誠之心做好善后和賠償,承認錯誤只不過是遮掩不住罷了。
一方面,盒馬方面提出一項總額為7萬元的“打包”賠償方案,但未向她說明具體計算明細。鄒女士對此表示無法接受,認為該金額與家人所遭受的健康損害及后續風險嚴重不符。由于雙方分歧較大,此次調解未能達成一致;
另一方面,盒馬雖承認分揀失誤,但協商中提出“顧客誤食需承擔一定責任”。
而盒馬認定顧客要承擔一定責任的出發點,則是因為在打包水仙的透明盒蓋側面印有“水仙種球”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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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入口需謹慎”,可這樣的處理措施實在是荒謬他媽給荒謬開門,荒謬到家了。
第一,釀成這起食品安全事故的源頭在平臺,不在消費者
作為一家專業生鮮零售商,盒馬有責任確保送出的商品與訂單一致。尤其是食品,必須保證安全可食用,是絕對不可推卸的核心責任。
而把劇毒水仙球當成食用百合分揀、打包、配送,這是整個悲劇鏈條上最初、最致命的一環。
即使兩者外觀上難以分辨,但食品和花卉是兩個八竿子打不著的分類。在分揀過程中出現失誤,說明平臺很可能將多類商品的分揀流程混雜在一起,存在嚴重的管理疏漏。
在這種情況下讓毫不知情且因此受害的消費者,為自己的錯誤買單,于理不通,于情何堪?
第二,所謂標識不是推卸責任的理由
盒馬聲稱包裝上有“水仙種球”標識,但這恰恰暴露了其流程的兒戲。
消費者下單的是“鮮百合”,當商品以“食材”的預期送達時,誰會有事沒事去查看側面小字?
更何況收貨的是老花眼的老人和孩子。把安全希望寄托于一個在錯誤情境下極易被忽略的標簽,而不是從分揀源頭杜絕錯誤,這本身就是極不負責的表現。
既然強調商品有標識,消費者可以自行分辨。那么這個在平臺口中如此“容易”的事情,為何分揀中能搞錯。按照這個邏輯,平臺反而更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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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這顛覆了基本的商業邏輯和信任
消費者在正規平臺購物,買的就是專業篩選和放心保障。當誤送的水仙下鍋時,這背后承載的是消費者對于平臺的無限信任。
假若連售賣商品的平臺和商家連最基本的安全都難以保障時,是不是每一位消費者都有理由懷疑購買的食品有毒,這樣的話,恐怕除了自己種的,外面買的都沒人敢吃了。
更何況,如果連“送來的食物能不能吃”都需要消費者像鑒定專家一樣自行二次甄別,那平臺的價值何在?
這種說法等于變相承認:我們可能會送出毒藥,你自己長點心看清楚。這徹底動搖了零售服務的信任基石。
總而言之,這起事件荒謬在,平臺試圖讓消費者為自己沒有義務、且難以做到的事情擔責,從而減輕自身重大過失應承擔的全部后果。
這不是不是在解決問題,分明是在羞辱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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