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護綠行 齊魯青未了
——山東法院以司法之筆繪就綠水青山齊魯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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巍巍泰山層巒疊翠,東平湖畔魚翔淺底,渤海灣內碧波蕩漾,黃河三角洲“鳥浪”翩躚……
這幅生機盎然的生態長卷,不僅是齊魯大地的自然饋贈,更是山東法院以法治為筆、用心勾勒的司法守護答卷。
2025年,山東法院扎實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審結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5萬件,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齊魯大地的綠水青山。
利劍護綠:筑牢生態安全司法屏障
棗莊,這座承載著工業記憶的城市,在向“綠”而行的道路上,曾遭遇一次隱蔽的“生態挑戰”。
某科技公司主管郎某勇瞅準部分貨車司機“少燒尿素”的需求,教唆并協助他人篡改貨車ECU數據,導致車輛選擇性催化還原系統和車載自動診斷系統失靈,近1300輛貨車持續排放超標尾氣,不僅嚴重影響了城市的空氣質量,更直接威脅著群眾的呼吸健康。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面對破壞生態行為,“零容忍”是山東法院始終堅持的一貫立場。
然而,案件辦理之初便陷入困境。此前,類似行為均以行政處罰處理,懲戒力度有限,違法成本偏低,導致行業亂象屢禁不止。更棘手的是,檢索法答網、案例庫,均無類似案例可供參考。“能否定罪、以何罪定罪”成為擺在棗莊市市中區法院面前的一道難題。
為守牢生態安全底線,辦案團隊系統梳理刑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邀請法學專家、環保部門技術人員等進行專題研討,在法律規定與生態保護之間探尋最優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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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莊市市中區法院與環保部門召開聯席會議
商討車輛污染物排放問題
最終,市中區法院以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該行為予以刑事打擊,依法判處被告單位罰金十萬元,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這起判決,彰顯了山東法院堅持以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依法打擊機動車檢測數據造假行為的堅決態度!”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崔勇介紹,通過實行“雙罰”,既追究單位主體責任,又嚴懲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關鍵操作人員,徹底打破了“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行業怪圈,對環境服務機構起到了強有力的法治警示。
司法利劍高懸,懲治絕不手軟。全省法院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刑事審判的威懾和教育功能,對各類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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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區法院法官現場勘驗泰山文物損毀情況
一份份沉甸甸的判決,是最有力的見證:瞿某為一己之私非法占用28.4畝基本農田取土銷售,造成耕地被大量毀壞,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張某某、李某某為“改命”在泰山用紅筆涂畫石刻等35處文物,導致大宗文物嚴重損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張某等人罔顧國家禁令,走私陸龜等珍貴野生動物活體,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三個月至三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
“山東法院嚴格執行生態環境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通過嚴厲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行為,讓生態保護的司法屏障越筑越牢。”省人大代表鞏曉雁表示。
司法擴綠:讓受損生態重煥生機
黃海之濱,余暉鋪灑在青島灣平靜的海面上,泛起粼粼波光,青島棧橋如巨臂舒展,守護著一方碧波。
如今,這里除了是游客如織的打卡地,更增添了一張鮮活的“生態名片”——青島灣海草床生態修復基地。而這張“名片”的誕生,源自一起非法捕撈案的生態救贖。
2024年7月至8月,孫某丹等3人在黃海海域使用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非法捕撈鳀魚、刀魚等漁獲物158余噸,嚴重破壞了海洋生態環境。
“懲治違法者固然重要,但修復受損的海洋生態同樣刻不容緩!”在依法懲治違法行為的同時,青島市市南區法院始終在深刻思索:如何跳出傳統修復模式的局限,以更快、更精準、更有效的修復方式,推動受損生態系統盡快恢復。
為此,市南區法院打破“先判決、后修復”的傳統模式,聯合市南區檢察院、市海洋發展局及自然資源部北海預報減災中心,組織召開專項聯席會議,創新推出“公益訴訟調解+專業修復+動態監督”的修復方案。
在市南區法院的積極引導下,3名被告在庭審中與公益訴訟起訴人達成調解協議,與自然資源部北海預報減災中心簽訂生態補償修復服務合同并支付相關費用,將原本需判決后啟動的修復流程前置至案件審理階段,大幅縮短了生態恢復周期。
2025年4月18日,青島灣海草床生態修復項目啟動儀式在棧橋東側啟動,在法官、檢察官、技術專家的共同見證下,由被告出資認購的36.5萬株海草苗順利開啟“海底安家”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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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團隊在修復海域開展海草苗移栽作業
如今,這片海域水清草綠、魚蝦嬉戲,曾經的受損海域已成為海洋生物的“棲息樂園”,不僅恢復了海域生物多樣性,更帶動了生態旅游的發展。
“在環境資源審判中,判決從來不是最終目的,讓被損害的生態環境最大限度得到修復,才是司法護綠的核心要義。”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劉加鵬表示,全省法院深入踐行預防性、恢復性司法理念,針對不同類型、不同情形的生態損害,因地制宜、因案施策,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多元修復的“山東路徑”——
在黃河岸邊,東營中院面對被告人修復賠償能力不足難題,判令肖某承擔“勞務代償+生態志愿服務”雙重責任,對黃河生態廊道約100畝土地上12280株公益林進行為期2年的養護,并參與黃河灘區垃圾清理等志愿服務,讓“生態債”以勞務償還;
在東平湖畔,濟南鐵路中院聯合泰安市法院、市檢察院及相關行政部門,在生態修復基地開展增殖放流活動,放生魚苗214萬尾,為受損湖泊生態注入“新鮮”血液;
在渤海之濱,無棣縣法院針對涉案河域不適宜增殖放流的實際情況,創新啟動“專家評估+協同修復”組合模式,積極引導被告人自愿通過認購碳匯方式履行修復生態環境義務,實現“一案修復、全域受益”。
據統計,2025年,山東法院積極推廣碳匯代償、補植復綠、增殖放流等替代性方式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判決生態損害賠償金及生態修復金2.3億元。
更值得一提的是,省法院審結的預防性放射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第46批指導性案例,為全國同類案件審理提供了“山東經驗”。
攜手逐綠:擦亮高質量發展底色
2025年,初秋的黃河入海口,黃藍相擁,紅灘如霞,成群候鳥逐浪起舞,令人流連忘返。
9月25日,山東高院與青海高院在這里攜手舉辦“三江源與黃河口”司法對話活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及行政機關代表齊聚一堂,共同為黃河流域國家公園司法保護出謀劃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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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高院與青海高院舉辦“三江源與黃河口”
司法對話活動
如何凝聚合力護佑黃河安瀾,讓生態與發展同頻共振?會上簽署的《“三江源與黃河口”司法對話備忘錄》,給出了有力答案。“這場‘源頭與入海口’的司法對話,為省際司法協作開創了新模式。”省法院副院長呂濤介紹,備忘錄涵蓋了基地共建、交流互鑒、業務交流、云端對話、信息共享等多項核心事項,推動形成共同守護“母親河”的協同網絡。
全國人大代表、東營市濕地城市建設推進中心職工張金海深有感觸:“青海法院與山東法院齊心協力,共同構建黃河流域司法服務‘山海相望、互學共鑒、相互協作、成果共享’新格局,體現了人民法院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的決心。”
綠色是高質量發展最鮮明、最厚重的底色。怎樣才能更好地服務保障綠色發展,促推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省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庭副庭長王英介紹,全省法院堅持生態保護與經濟發展的辯證統一,努力將綠色司法理念抓在更前端、落在最實處,推動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雙向共贏。
2025年8月19日,一場特殊的“對話”在鄒平拉開序幕。省法院聯合省生態環境廳開展“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活動,為山東魏橋鋁電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精準“把脈問診”:針對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水污染損害侵權責任、固廢處置方式變化等環保法律問題,相關部門逐一解答、靶向“支招”;同時雙方圍繞企業環保實踐、先進治理技術應用等話題深入交流,為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疏通“堵點”“難點”。
“企業環保法律服務日”是省法院聯合省生態環境廳建立的常態化環保法律服務機制,至今已連續開展5年,逐漸構建起“1+16+N”的省、市、縣三級企業環保法律服務體系,累計開展活動1261場次,接待服務企業7199家,解答問題3000余個。
“通過面對面溝通,不僅為我們解開了經營中的法律疑惑,更讓我們明確了綠色轉型的方向路徑。”參與企業負責人由衷感慨,“今后將牢牢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把生態優先、綠色低碳貫穿生產經營全過程,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
2025年11月28日,全省法院深化“三強三優”暨“齊魯青未了”環境資源司法品牌展示交流活動現場,20家法院分享環境資源審判的創新舉措和工作成效,一個個浸潤著法治溫度與生態擔當的案例故事,贏得與會嘉賓的陣陣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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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院深化“三強三優”暨“齊魯青未了”
環境資源司法品牌展示交流活動舉辦
“服務大局舉措堅實有力,司法為民初心堅定不移,司法保護機制持續創新,山東法院以司法利劍護航綠水青山的生動實踐,令人動容。”省人大代表李文由衷贊嘆。
服務保障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是山東法院的光榮使命。下一步,全省法院將繼續以司法之筆蘸取法治濃墨,在齊魯大地上繪就更壯闊的綠水青山新畫卷,努力為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來源: 山東高法
弘揚憲法精神
構建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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