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郵報》24小時內報道,這位23歲的女子今年開局并不順利。
警方指控她搬家卻未按規定報告,而她的律師則否認了她雇用替身出面的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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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讓人側目的,最近又一則爆料被澳洲媒體曝光:是她近期與一名強硬警官的證明沖突,當時那位警察拒絕與她交談,除非她摘下面罩。這位神秘女子幾乎從不在公眾場合露出真容。(細節在本文中后部分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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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關于她涉嫌酒后駕駛一輛價值150萬澳元、Tiffany藍色勞斯萊斯庫里南,與一輛由司機駕駛的奔馳商務車相撞的案件,如今面臨新的刑事指控。
01 事故回顧
這起事故涉及在悉尼東區Rose Bay的New South Head Rd發生的一場慘烈車禍。導致知名電臺主持人Kyle Sandilands的常駐司機George Plassaras身受重傷。
事故發生于去年7月26日凌晨3點20分左右。據報道,Plassaras身受重傷,包括脊椎斷裂、髖骨粉碎、雙大腿骨折、肋骨折斷以及脾臟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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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釋條件,楊蘭蘭每周三必須在早上8點至晚上8點之間,到距離事故現場不到兩公里的Rose Bay警局報到。
02 周三身著奢侈品的她
本周三,她沿著Wunulla Rd走向警局,姿態自信如走秀,引來路人注目。距離截止時間還有約二十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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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當時身穿價值1.2萬澳元的香奈兒粗花呢外套,搭配破洞牛仔短褲,腳蹬1830澳元的香奈兒高跟鞋,配以1499澳元的Celine漁夫帽和1490澳元的香奈兒胸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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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此前一周,一名年輕的亞裔女子曾以“楊蘭蘭”的身份出現在Rose Bay警局,但后來告訴《每日郵報》,她其實是另一個人。
當時,這名女子在街邊停下回答了幾個問題,卻拒絕透露自己的真實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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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警方在楊蘭蘭下一次報到時格外謹慎,要求楊蘭蘭摘下口罩和帽子,仔細核對她的身份信息。
楊蘭蘭離開警局時手里拿著保釋文件,一言不發地走向一輛由司機駕駛的特斯拉Model X,隨后登上那輛鷗翼車門的豪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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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前一周,她乘坐的是一輛價值80萬澳元的黑色勞斯萊斯Ghost敞篷車,那輛車在被噴成白色前,一直停在她的車庫里,甚至未注冊。
按理說,報到結束后她當天與警方的接觸應就此結束,但事情并未如此。
大約半小時后,那輛特斯拉駛抵內西區的Glebe警局,楊蘭蘭或她的司機提前致電稱,她擔心自身安全。
03 警局外與警察正面沖突
《每日郵報》獲悉,Glebe警局一名警員在處理她的投訴前,曾向Rose Bay警局的同僚了解了相關情況。
一名身著制服的警長隨后走出警局,要求楊蘭蘭搖下車窗以便交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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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蘭蘭短暫地降下車窗,又迅速搖上。
警長說:“我能看看你的臉嗎?我怎么知道我在和誰說話?你戴著口罩,誰都可能是你。這是我的擔憂。”
“你到底擔心什么?我擔心的是,你并不是你聲稱的那個人。我幾乎聽不清你在說什么。”
僵持后,楊蘭蘭隨后同意進入警局,出示了身份證件,約半小時后離開,警方未對任何人采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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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次插曲發生之前,她已連續數日成為媒體焦點。
1月15日,警方指控她危險駕駛導致嚴重人身傷害、酒駕,以及酒精含量中等超標駕駛。
第二天下午,警方來到她的新住所,向她送達法庭傳票,指控她因未居住在Watsons Bay的頂層公寓而違反保釋條件。
在五次開庭中,楊蘭蘭僅有一次親自出席;其它幾次均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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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次周四的開庭中,她的律師Michael Korn出現在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請求修改楊蘭蘭的保釋條件。
Korn表示希望更改她的住址,并稱“不便在庭上讀出變更內容”。
法庭文件中并未提及她因擅自搬離Watsons Bay公寓而違反保釋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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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地方法官Michael Allen批準了申請,并指出調查警官已同意這一修改。
Allen法官表示:“我注意到,這起案件引發了相當程度的媒體關注,遠超過一般類似案件。”
庭外,Korn被問及每次在Rose Bay警局報到的是否確為楊蘭蘭本人,他回答:“是的,一直都是。”
這意味著,1月14日那位在警局外聲稱自己“冒充楊蘭蘭”的女子,實際上正是她本人。
1月19日星期五,楊蘭蘭再次出現在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出席與車禍相關的聽證。她戴著香奈兒墨鏡和口罩,坐在旁聽席上。
她新的辯護律師Greg Stanton承認,楊蘭蘭因搬家而違反了保釋條件,但解釋道:“這只是誤會,她本人并無重大過錯。”
Stanton在庭上表示:“這是溝通誤差……有人作出了錯誤的假設。”
這場與Plassaras有關的車禍,讓楊蘭蘭在澳洲華人圈中聲名大噪,尤其因為她神秘的財富背景。
在中國社交媒體上,有關楊蘭蘭家世的各種猜測層出不窮。
除了新增的酒駕相關指控外,楊蘭蘭還被控“危險駕駛導致嚴重人身傷害”,最高刑期可達七年。
她同時還面臨“疏忽駕駛導致嚴重人身傷害”“拒絕酒精測試”以及“未向警方提供信息”等附加指控。
《每日郵報》于1月15日與楊蘭蘭有過一段令人費解的對話:
記者:“你是楊蘭蘭,還是別人?”
女子:“我是別人。”
記者:“如果你不是楊蘭蘭,能告訴我你是誰嗎?”
女子:“不。”
去年10月中旬,《每日郵報》報道,楊蘭蘭似乎已搬離Watsons Bay公寓,她的備用勞斯萊斯也不見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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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唯一一次被拍到未戴口罩的照片,是去年9月在環形碼頭的Museum of Contemporary Art與友人共進午餐時。
半年前車禍發生的那個早晨,她在Waverley警局獲準保釋離開時,也曾被電視攝像機拍到未戴口罩的畫面。
去年11月14日,當案件在Downing Centre地方法院再次提訊時,Korn告訴書記員,她的當事人已獲準缺席。
那天,Korn代表楊蘭蘭對四項指控均提出不認罪,并否認她在法庭上受到特殊待遇。
在10月17日的庭審中,書記員曾表示,她下次出庭時應親自到場。
在9月26日的第二次庭審中,楊蘭蘭的上一任律師John Korn首次披露了她的部分背景。
他說,楊蘭蘭的父母在她14歲時將她送到澳洲求學,如今她已是永久居民。她極少回國,長期受精神健康困擾,“幾乎不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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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15日她首次出庭時,大批澳洲華人聚集在法院外,只為一睹這位神秘富家女的真容。
但楊蘭蘭最終僅在律師事務所通過視頻短暫露面,讓眾人失望而歸。
她的下一次庭審定于1月30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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