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內蒙古自治區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故意殺人罪犯張某海執行槍決的消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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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1990年出生的無業男子,通過網絡交友誘騙兩名年僅19歲的女子赴約,先后將其殘忍殺害,作案手段極其惡劣,情節特別嚴重。
隨著法院相關布告及案件細節的曝光,這起橫跨2024年9月至10月的惡性案件完整脈絡浮出水面,兩條年輕生命的驟然消逝令人痛心,也為網絡交友安全敲響了沉重警鐘。
案件的悲劇始于2024年9月的一場網絡相識。
彼時,張某海通過網絡平臺與19歲的李某某建立聯系,虛擬世界的短暫交流讓涉世未深的李某某逐漸放下防備。
當月15日,應張某海的邀約,李某某孤身前往內蒙古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的一處住處與其見面,兩人隨后發生了性關系。
本以為只是一場普通的網友會面,卻暗藏致命陷阱。
短短兩天后的9月17日,李某某因心生不安提出離開,這一合理要求卻遭到了張某海的強硬阻攔。
為強行將李某某留在身邊,張某海采取暴力手段奪走其手機,切斷了她與外界的所有聯系,以非法拘禁的方式將其禁錮在住處。
被囚禁的三天里,李某某始終未放棄求生希望,在極度恐懼中尋找逃脫機會。
9月20日,她趁張某海不備,偷偷取回手機向外界發送求救信息,然而這份求生信號剛發出就被張某海察覺。
被激怒的張某海徹底泯滅人性,竟對李某某痛下殺手,采用繩索勒頸的殘忍方式將其殺害。
更令人發指的是,張某海在殺害李某某后,為掩蓋罪行,還在住處對尸體進行肢解,將尸塊裝入塑料袋后,拋至阿拉善左旗西環路西側綠化帶中,其行為之惡劣令人發指。
首次作案得手且未被及時察覺,不僅沒有讓張某海心生悔意,反而助長了其囂張氣焰,滋生出更瘋狂的惡念。
他翻遍李某某的手機,從中找到了其同為19歲的好友朱某的聯系方式,一場新的罪惡預謀就此展開。
張某海冒用李某某的身份與朱某取得聯系,利用兩人的好友關系獲取信任,隨后以微信轉賬200元為誘餌,一步步誘導朱某赴約。
單純的朱某未曾察覺異樣,誤以為是好友相邀,便毫無防備地答應了這場致命之約。
2024年10月7日,朱某如約抵達張某海的住處,兩人發生性關系后,張某海隨即露出了猙獰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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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張某海駕車將毫無防備的朱某帶至阿拉善左旗宗別立鎮一處偏僻的飛播區觀景臺附近,途中因瑣事發生爭執后,張某海下車用繩索捆綁朱某并勒頸,導致其機械性窒息死亡,隨后駕車逃離現場。
短短一個月內,兩條鮮活的年輕生命相繼隕落,張某海的冷血殘暴令人發指。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警方接到相關線索后,立即投入全力開展偵查工作,通過縝密排查和證據固定,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張某海,并成功將其抓獲歸案,案件隨后被移送至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法院經全面核查案件細節、調取相關證據后查明,張某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其非法限制李某某人身自由達3日的行為同時構成非法拘禁罪。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海一人犯數罪,應當數罪并罰。
結合其犯罪手段特別殘忍、連續殺害兩人且毫無悔意、社會危害性極大的事實,其行為已屬于“罪行極其嚴重”范疇。
2025年,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某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面對這一公正裁決,張某海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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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法核準一審判決后,將案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復核。
經最高人民法院嚴謹審查,最終裁定核準對張某海的死刑判決。
2026年1月2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張某海被依法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1月26日,阿拉善盟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就此事向媒體作出回應,確認了死刑執行的相關情況,這起惡性案件終于塵埃落定,正義雖遲但到。
案件曝光后,引發全網強烈憤慨與廣泛討論。
眾多網友對張某海的惡行表示強烈譴責,認為其連續殺害兩名年輕女子,手段殘忍且毫無底線,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死刑判決是罪有應得,彰顯了法律對生命權的堅定守護和對惡性犯罪的零容忍態度。
同時,這起悲劇也給所有年輕群體,尤其是年輕女性敲響了網絡交友安全的警鐘。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發布的典型案例也曾警示,利用網絡交友實施暴力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趨勢,公眾在通過網絡開展社交活動時,必須增強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警方及法律界人士提醒,年輕群體在網絡交友過程中,務必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語,不隨意接受陌生網友的見面邀請,更不能孤身前往偏僻場所或陌生異性住處。
在與陌生人接觸時,應及時向家人、朋友告知行程軌跡,留存對方相關信息,遇到危險第一時間向警方求助。
生命只有一次,切勿因一時疏忽或僥幸心理,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付出不可挽回的代價。
此次案件的依法宣判與執行,不僅告慰了兩位逝去女孩的亡靈,慰藉了受害者家屬的傷痛,更以法律的威嚴震懾了潛在的犯罪分子,彰顯了我國法治社會維護公平正義、守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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