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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劍兵,退休的法學教授專業領域:法理學、中外法律史
國內刑法學四大流派
退休了也閑不住,一邊做專職律師,一邊翻看刑法學界新著,頗覺今時不同往日。當年的刑法學界雖也有爭論,但大體還圍著“社會危害性”“犯罪構成”幾個核心概念轉。如今卻已分野成涇渭分明的四大流派,各說各話,各守一方天地,倒像是學術界的“戰國格局”了。
頭一派,我喚作“《刑法》評注派”。 這派學者多在出版社當編輯,或是在普通院校任教。他們的作品很實在,多是《刑法條文配套解讀》《刑事指導案例精編》這類實務工具書。翻開來看,一條條司法解釋列得清清楚楚,一個個案例編得明明白白,法官、檢察官辦案時放在手邊,隨手就能查到依據。這派學問不做高深理論,專為解決實務中的具體問題,像是刑法學界的“工匠”,踏實、有用,但也止于有用。他們的貢獻在司法一線,但學術史上怕留不下太多痕跡。
第二派,是“刑法教義派”,陳張周三教授為主。 這派如今勢頭最盛,尤其在中青年學者中擁躉甚眾。他們師法德國、日本的刑法理論,把“三階層”“違法性認識”“客觀歸責”這些概念講得頭頭是道。讀他們的文章,常要面對一堆新造的術語,什么“功能責任論”“規范保護目的”,文風越來越玄,有時候繞來繞去,竟忘了原本要解決的是什么實際問題。他們有他們的道理——學問總要講求體系,概念總要不斷精密。但關起門來把玩概念,自顧自地完善那一套邏輯,不免有些“學術游戲”的意味了。我總想起古人說的“買櫝還珠”,那精致的理論盒子固然好看,但里面裝的,還是中國刑法典的“珠子”么?
第三派,“刑事政策派”,根基最深,前有儲教授后有賈宇和梁根林。 他們常以中國刑法學研究會為陣地,賈宇牽頭,認為看刑法不只盯著條文,更看重它“治國安邦”的功用。他們研究“寬嚴相濟”如何落實,討論刑事政策如何引導立法司法,時刻把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政治效果統一掛在心上。這派學問有大局觀,接地氣,深諳中國法治運行的現實邏輯。只是有時過于強調“服務大局”,法學自身獨立的批判性和規范性,不免要打些折扣。法與政治之間的那條線,在他們那里,似乎畫得沒那么清晰。
最新第四派是“外部社科派”。 這派學者最有闖勁,把經濟學、社會學、心理學甚至語言學的方法都搬進了刑法學。主要有白教授,還有蘇力等法理學者。他們或者用數據模型分析量刑偏差,或者用法社會學或法經濟學理論解讀犯罪現象,最近興起的“批判刑法教義學運動”正是他們的手筆。他們嘲笑教義學的“概念自閉”,主張打開窗戶,看看真實世界里的法律究竟如何運行。視角確實新鮮,也給沉悶的學界吹進了勁風。但風險也在這里:當刑法學變成社會科學的一個注腳,它作為“規范科學”的核心——告訴人們什么是對的、什么是錯的——那份獨特的擔當,會不會在眼花繚亂的數據和模型中漸漸稀釋?
在四大流派之上,高銘暄先生和已故的馬克昌先生巋然屹立,兩位先生不僅僅是刑法典的創立者,更是刑法學界雙璧,并稱北高南馬,系刑法學通說的奠基人與集大成者,堪稱刑法學界燈塔。
看著這四派并立,兩老輝映,我倒不急于評判高下。評注派務實,教義派精微,政策派持重,社科派新穎,各有各的活法,也各有各的局限。這或許正是學科成熟的標志——再沒有一種聲音能籠罩全場。
只是有時午夜夢回,想起我們那代法律學生,手捧一本1979年的刑法典、爭論一個概念就能激動半天的時光,不免有些懷念。那時的學問,似乎更“熱”一些,與這片土地上人民的悲歡苦難,貼得更近一些。
窗外冬意漸濃,春天也不遠。學派的更迭就像四季輪轉,自有其道理。后來者或許會在我們止步的地方,走出新的路來。作為一個退堂的教書匠,我且泡上一杯濃茶,慢慢看這潮起潮落,靜待時間給出它的評判。
2026年1月24日 故鄉長安,未央區,夜已艾,未明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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