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1日,南寧市公安局交管支隊五大隊查獲一起使用變造機動車號牌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駕駛人陳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4000元的處罰。
當天,民警根據線索在平西支一路一停車場內查獲一輛涉嫌變造號牌的機動車。民警現場核查確認,該車實際車牌為“貴A”,駕駛人陳某使用變造手段將“貴”字覆蓋為“桂”字,屬于使用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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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廣大駕駛人,機動車號牌是車輛合法的身份標識,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屬于嚴重違法犯罪行為。請廣大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共同守護道路交通安全。
(來源:廣西交警微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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