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一提起春節放鞭炮,網上總能掀起一番爭論。
有人說,這是流傳千百年的傳統,應當延續下去;
也有人擔心,放鞭炮太危險——萬一“二踢腳”竄進油煙機、點著煤氣罐,后果不堪設想。
其實自從鞭炮誕生以來,它確實伴隨著一定的危險,但千百年來,人們卻樂此不疲。甚至連貴為天子,也難擋鞭炮帶來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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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古稱“爆竹”,起源于先秦時期的一種祭祀活動。《周禮》中記載的“九祭”之中,第三祭便是“爆祭”,即燃燒柴火以“敬神祛邪”。這里的“爆”并非爆炸,而是燃燒,但要求燃燒時必須發出響聲。
竹子受熱爆裂時聲響震耳,正符合“爆”的要求,因此成為當時最受歡迎的祭祀燃料,“爆竹”之名由此而來。
到了南北朝時期,燒竹子的習俗已被納入過年儀式中:“正月一日,雞鳴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避山臊惡鬼。”正月初一起床第一件事,便是燒竹爆響,以驅趕年獸惡鬼。
唐代,有人將硝石裝入竹筒點燃,制造出最早的火藥爆竹。竹筒外殼也逐漸被紙殼替代,形成了今天鞭炮的雛形。唐宋時期,過年放鞭炮已在上流社會流行,王安石筆下“爆竹聲中一歲除”便是生動的寫照。
即便貴為天子,也常忍不住親手點炮,與民同樂。然而鞭炮危險,歷史上因此鬧出的“宮廷事故”可不少。
宋理宗剛即位不久,某年新年見太監放鞭炮不過癮,決定親手點一個“地老鼠”。這種炮外形如鼠,點燃后貼地亂竄。誰知理宗點的這只“老鼠”工藝不佳,不走直路,竟一路竄到楊太后座下。太后興致全無,轉身回宮,連晚宴都不參加了。
若是尋常母子,賠個不是便罷。可理宗是養子,皇位全憑楊太后與權臣扶植,平日面對太后向來謹小慎微。這回闖了禍,他緊張得一宿未眠,天未亮就跪在太后宮前請罪,還請求處罰相關太監。好在太后未加追究,但經此一事,理宗恐怕再也不敢碰鞭炮了。
比起宋代,明朝的鞭炮事故就更嚴重了。
永樂十三年,明成祖朱棣與王公大臣在午門城樓觀看煙花,不料風向忽變,城樓被點燃。負責安保的中軍都督馬旺也在火災中殉職。朱棣視此事為“上天示警”,此后便將煙花燃放移往北海。
正德皇帝更是“會玩”,某年宮燈高掛時,他竟想試試用“二踢腳”把燈打下來。沒想到一炮命中,燈落燃盆,火勢迅速蔓延,竟把乾清宮和坤寧宮都給燒了。太監們護著明武宗逃往西苑,這位皇帝一邊撤還一邊笑喊:“好大一棚煙火也!”
其弟嘉靖也沒好到哪兒,在永壽宮與妃子放煙花,引發大火,宮殿盡毀,太監宮女死傷眾多。自此,嘉靖年間起,京城開始實施“煙花爆竹限放令”,明確規定燃放時間、區域,并嚴禁在紫禁城周邊點放。
清朝皇帝吸取前朝教訓,基本只看不放,以防“玩火自焚”。
鞭炮除了用于節慶,歷史上也曾用于防疫與軍事。
1910年東北鼠疫,朝廷派醫學專家伍連德前往防治。他的方案中特意建議民眾在家放鞭炮——鞭炮中的硫磺可殺菌,爆炸又能減緩空氣流動,相當于為每家每戶做了消毒。
戰場與起義中,鞭炮也屢建奇功。太平軍攻永安州時,在城四周頻繁放炮,清軍心驚膽戰,最終城池失守。
1911年武昌首義后,南昌新軍原定10月30日起事,誰知前一天武器被巡撫收繳。起義當晚,他們便在城中四處燃放鞭炮,守軍聞聲大亂,巡撫以為革命黨大軍殺到,倉皇出逃。南昌就這樣“兵不血刃”光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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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關于鞭炮的爭議,本質是傳統習俗與安全環保之間的平衡。
反對者言之有理:污染環境、引發火災、制造噪音……
支持者亦有所依:千年傳統、年味象征、文化記憶……
其實解決之道并不復雜。劃定可燃放區域與時間,讓喜歡的人過得癮,讓不愿接觸的人免受干擾。既保留了文化溫度,也守住了安全底線。
千年鞭炮聲,響徹的是歷史的回音,也照見今天的我們如何接續傳統、安然前行。
傳統不在于固守形式,而在于找到屬于這個時代的傳承方式。
在“禁”與“放”之間,始終有一片屬于熱鬧與安全的共同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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