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德陽一起離奇離婚案引發全網關注:丈夫癱瘓在床無法自理,妻子婚內出軌懷孕并提出離婚,岳父竟然作為女婿的法定代理人坐在被告席與女兒對簿公堂:“一邊是道義有虧的女兒,一邊是全身癱瘓的女婿,我該幫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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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的背后,充滿現實的無奈和親情與倫理的碰撞。
故事得從2015年說起。30歲的謝緯經人介紹認識了段筱鵑,兩人次年成婚,2020年迎來兒子。為了多掙錢,2021年夫妻倆把孩子托付給四川老家的岳父母,結伴去江蘇昆山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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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緯話不多,卻是個實打實的暖男,工資剛到手就全數交給妻子,刮風下雨從沒斷過接送,段筱鵑總說那段日子是這輩子最幸福的時光,岳父謝右翔也把這個女婿當成親兒子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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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8日的寒夜,命運猝不及防拐了彎。謝緯感冒發冷,怕傳染妻子,吃了藥后就獨自在一個房間睡,期間仍感到寒冷難耐,就燒炭取暖,密閉空間里一氧化碳悄悄蔓延。
第二天清晨,段筱鵑做好早飯喊他起床,推開門只看到丈夫毫無反應,冰涼的身體讓她瞬間癱軟在地。
緊急送醫后,謝緯昏迷了20多天,醫生斷言他大概率醒不來,可奇跡還是發生了——他睜開了眼,卻再也站不起來,全身癱瘓成了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一家人把謝緯接回四川德陽老家,段筱鵑和其父母悉心照料了兩年多。日復一日的擦身、喂飯、康復訓練,磨掉了最初的心疼,也耗盡了對未來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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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段筱鵑一紙離婚訴狀遞到了法院,理由是謝緯無法履行夫妻義務,卻對自己肚子里已經懷了幾個月的“別人的種”只字不提。法院調查時發現她已經懷有身孕,孩子不是謝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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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來替無法說話、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謝緯打官司?這個難題擺在了法官面前。
謝緯的身世讓人揪心:3歲喪父,母親身高只有1.2米且患有精神疾病,連兒子都認不出。謝緯從小吃百家飯長大,無兄弟無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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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時刻,岳父謝右翔站了出來,經居委會考察同意,成為了謝緯的法定監護人,為其代理離婚官司。一邊是自己的女兒,一邊是癱瘓的女婿,想想,謝右翔的立場有多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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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看似反常的代理行為,實則完全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解釋,近姻親關系可作為訴訟代理人,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本就擁有法定代理權限。因此,謝緯的特殊家庭情況,讓岳父成為了唯一合適的代理人。
如何避免謝右翔的“利益傾斜”,真正保障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財產、贍養等核心權益,成為案件的關鍵。法官也明確表示,會打起十二分精神嚴格審查,防止父女倆串通,通過離婚把癱瘓在床的謝緯給遺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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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人意料的是,庭審中謝右翔坦言女兒段筱鵑是繼女,“我女兒是繼女,和我沒有血緣關系。但從情感上,我一直當親生女兒養。”且自己支持女兒離婚的決定,“她才三十出頭,人生還長。”其代理核心是保障謝緯的合法權益,而非單純對抗女兒,這也讓案件的“對立感”多了幾分溫情與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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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審理這個案子的時候,得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一方面,要保護癱瘓一方的合法權益,謝緯現在是個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生活完全靠別人,要是這時候判離婚,他以后如何生存?另一方面,又要理解另一方追求正常生活的需求。但女方在婚姻期間出軌還懷孕,這明顯是違背了夫妻忠誠義務,是過錯方。
這中間的平衡點在哪里,確實考驗司法智慧。
岳父作為繼父,夾在女兒和女婿中間,既要為女婿爭取權益,又要面對自己女兒的現實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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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代理女婿的舉動,不僅是一個法律事件,更是一則關于家庭與責任的現代寓言。它提醒我們,在復雜的人性與現實面前,法律是底線,而道義是底色。當我們站在人生的岔路口,或許無法做到絕對的完美,但至少可以像這位岳父一樣,守住責任的底線,讓親情在法理的框架下依然閃耀著人性的光芒。畢竟,婚姻的意義不僅在于相愛時的甜蜜,更在于患難時的擔當;家庭的溫暖,不僅來自血緣的聯結,更來自彼此的堅守與尊重。
這案子截至2026年1月24日未宣判,婦聯與殘聯已介入監督。核心爭議在于法律程序合規性(岳父代理合法)與實質正義(妻子過錯、男方生存保障)的平衡。最終法院會作出怎樣的判決,讓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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