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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焦琴,1902年出生于鎮海縣柴橋鎮(寧波市北侖區)人。
年幼時,她全家靠父親經營柴業的微薄收入度日。她初入私塾,后進柴橋鎮靜德女校就讀。她在校好學上進,深受老師和同學的贊揚。小學畢業,因家境貧寒,無力升學,后經王偉農等老師的鼓勵和資助,于1922年考入杭州浙江省立第一女子中學。
不久,家中母、嫂病故,經濟更加困難,瀕于輟學,承校長葉謙慷慨資助,得以續讀。
在胡焦琴的影響下,不少女生逐漸明確了人生的價值,端正了自己的學習態度,投入到后來的火熱斗爭中去。
1925年7月,胡焦琴讀完女中課程,畢業時年23歲。
胡焦琴的老家胡姓,是柴橋鎮上的大族。房族中有條族規:凡是男子入家譜,從6歲起每逢清明、冬至節可分得一份麻糍、麻餅;考中秀才、舉人的可得雙份、3份。廢除科舉制度后,中學畢業者可得雙份。但這一切只有男子能享受,女子是無份的。
胡焦琴對這種不把女子當人的封建族規,十分憤恨。一年冬至節,她闖進祠堂責問族長:“婦女是不是人?為什么不能入譜?為什么不能分麻餅、麻糍?我是女師畢業的,是否應分得雙份?”
族長對這一連串的責問無言可答,但認為女子要與男子平起平坐,是一種絕對不能允許的越軌行為,所以只好宣布:“今朝不分了。”
胡焦琴沖擊封建陳規舊俗的舉動,震驚了柴橋鎮。她還帶頭放腳,剪掉長發。她說:“要鏟除封建,先得鏟除自己身上的影子。”
在婚姻問題上,她反對封建包辦,爭取婚姻自主,兩次拒絕虞姓、童姓的包辦買賣婚姻,反對以聘金禮物、用財勢相威脅的舊禮教親事。她對父親說:“買賣式婚姻,非我樂從,資產階級家庭的生活,也非我過得慣。我愿清貧一生,過我的生活,以我平生所學,為社會服務,這是我所樂從的。”
1926年春,胡焦琴在靈巖小學教書。當時的中國,軍閥連年混戰,各霸一方,人民苦難深重。胡焦琴以《感世》為題,寫道:
群雄爭逐鹿,中原一局棋,
干戈何日息,光我五色旗。
恨為弱女子,扶危不可期,
河山原錦繡,一覽一興悲。
這一時期,她讀到了共產黨的刊物《向導》等,并與進步教師鄔保潤、金如山、唐少芹等一同與教育界的一些國家主義派分子進行了斗爭。
同年秋,她受聘于縣立第一小學(即新倉小學)。在該校期間,積極參加了反對鎮海軍閥孫傳芳爪牙的斗爭和迎接北伐軍進入鎮海的準備工作。就在這一年,她加入了中國共產黨。
胡焦琴入黨后遵照組織的決定,參加了國民黨鎮海縣黨部的組建工作。后被選為國民黨縣黨部執行委員會執委兼婦女部部長。共產黨員在縣黨部起著核心作用,凡是擔任組織、宣傳、工人、農民、青年、婦女、商民各部的部長多數是共產黨員,這對開展群眾工作十分有利。
不久,國民革命軍順利進入鎮海。在共產黨員、國民黨左派和廣大進步人士的努力下,鎮海縣的大革命運動搞得轟轟烈烈。教師聯合會、學生聯合會、縣工會、縣農民協會、縣婦女協會等組織相繼成立,胡焦琴是創建群眾組織的領導者之一。
她和同志們一起帶領群眾接收城區保衛團槍械,組織農民自衛團,籌組逆產委員會查封逆產,還常到城關的鎮益布廠、公益布廠女工中宣傳男女平等的思想,指出婦女解放的道路。
為了打擊反動派的反動氣焰,她組織了有50多名青年參加的工人糾察隊,手持木棍,上街巡邏,安定社會秩序。她發動群眾給抬高物價、不聽勸告的三陽南貨店老板戴上高帽游街。振華書店老板用解雇來威脅工人,也被捆到南熏橋上示眾。
胡焦琴還領導了坤和草帽廠女工的罷工斗爭。草帽廠是大資本家傅筱庵開辦的,雇用的全部是女工,工時長,工資低。胡焦琴發動女工建立工會組織,啟發工人覺悟。她接連幾天在辦完校務之后,餓著肚子去工作。
她發動女工團結起來向資方提出增加工資的要求。資方代理人不答應,女工們就到縣政府請愿。縣長為大革命形勢所迫,裁定資方答應工會提出的各項條件,斗爭取得了勝利。
這件事轟動了全縣,使鎮海人民第一次看到了在共產黨領導下的新興工人階級的偉大力量。寧波《時事公報》也報道了“三月十六日坤和草帽廠全體女工兩百多人罷工,要求加薪”的消息。
在此期間,我黨以國民黨縣黨部的名義,整頓了學校,撤換了新倉小學的頑固校長傅鏡塘,由胡焦琴兼任校長。但校內以王秉三為代表的反動勢力從中搗亂破壞,她果斷地將王開除出校,大長了師生的志氣。
1927年3月中旬,蔣介石積極策劃發動反革命政變,任命王俊為寧臺溫防守司令。王俊在寧波加緊了反革命步伐,于4月9日首先逮捕了《民國日報》社長莊禹梅,繼則扣留王鯤、楊眉山。
寧波形勢逆轉,白色恐怖籠罩城鄉。在鎮海工作的共產黨員,有的因身份暴露而暫避別處。在中共鎮海支部書記沃醒華離開鎮海后,胡焦琴于危難之際毅然接受代理書記的重任,挑起革命重擔,在虎口里堅持斗爭。
在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后,國民黨鎮海縣黨部進行了組織整頓,胡焦琴巧妙地避過敵人的審查,繼續擔任縣黨部執委。同時,她還任國民黨縣政府建設科科員。在她代理中共鎮海支部書記期間,不能公開領導群眾活動,她就秘密團結各方力量,進行反對蔣介石及新軍閥的斗爭。
四一二政變前,國民革命軍第十七軍政治部派楊繼業、蔣果董來鎮海擔任縣長和公安局長。他們在共產黨影響下做了一些有益于群眾的事。四一二政變后,地方惡勢力妄圖乘機加害他們,胡焦琴得悉后,及時給上級組織寫信,并派人護送他們轉移去上海。
由于革命形勢急轉直下,對于胡焦琴的處境,同志們都很擔憂,有的同志勸她暫時避一避,胡焦琴卻坦然回答:“革命之花,總是要烈士之血染紅的。”置自己生命于度外。
不久,反動分子王秉三(解放后被鎮壓)向國民黨省府告發胡焦琴的舉動,要求逮捕她。不多日,從寧波來了個姓毛的特派員,以視察工作為名,監視胡焦琴的行動。
一次姓毛的特派員走進她的房間,開口女部長,閉口找對象,當場被胡焦琴痛斥了一頓。胡焦琴離開學校外出后,特務乘機在她的房間里翻騰起來,發現一本日記簿上記著看不懂的備忘錄,即據此作為罪證。6月6日,10多個警察包圍新倉小學,胡焦琴落入了魔掌。
胡焦琴被捕后,一些全國性和地方性的報紙作了報道,但所述多為污蔑。寧波《時事公報》的報道:“鎮海縣立一小學校長兼任鎮海縣政府建設科辦事員胡焦琴于此次清黨之際,曾暗中邀集同黨,秘密開會多次……被人在省告發多起,證據確實,省六日即密電鎮海縣警所,囑從速嚴緝,即于是日午后三時緝獲。當在室內搜得手槍一支,日記三本。內載有三星期內打倒蔣介石,打倒省特派鎮海黨部指導張咸鎧等……”
《時事公報》報道的另一則消息說:“胡焦琴乘毛與她談話之際,向毛開手槍,將毛手指及茶杯打碎……”。
胡焦琴被捕后,黨組織及時派人設法去獄中看望了她,并買通一個看守,讓她當夜越墻逃脫,她照著做了,不料在越墻時被發現,沒有成功。次日被當作“要犯”,押解寧波防守司令部。在審訊中,敵人軟硬兼施,嚴刑逼供,她堅不吐實,嚴守黨的機密。
6月中旬,蔣介石派楊虎、陳群來寧波,進行駭人聽聞的大屠殺。寧波中共黨組織的領導人楊眉山、王鯤等先后被殺害。
23日,胡焦琴被敵人押解到刑場,她視死如歸,巍然屹立。其妹焦英不顧一切,數次沖上前去抱住姐姐不放。目睹此情此景,群眾無不為之落淚。敵人抖動手槍,胡焦琴高喊:“打——倒——蔣介石”,她身中數槍,壯烈犧牲,時年25歲。
解放后當地群眾為紀念她,題字立碑,將烈士的遺骸安葬于紫石鄉龍泉的黎遠山麓,1981年清明節遷葬于柴橋鎮大灣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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