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模式
近期,短線游市場頻現“線上百推,落地組團”高風險經營模式:通過網絡平臺夸大宣傳“短線游產品”和虛假承諾,不披露旅行社信息,只線上收取少量定金,故意不簽訂旅游合同;把游客哄騙到旅游目的地城市后,為規避責任通過誘導甚至強迫游客簽訂與前期宣傳承諾不符的旅游合同;在實際旅游行程中以次充好、改變行程、降低標準、增加購物和自費項目等方式獲利。
高風險提醒
一是虛假宣傳。在搜索引擎、社交平臺、自媒體賬號中夸大其詞,誘導游客添加微信、在平臺外交易,通過私人賬戶收取定金。
二是無經營資質。沒有旅行社資質經營團隊游,通常以“旅游搭子”“定制師”“向導”“俱樂部”等名目招攬游客。
三是不規范簽訂合同。不與游客簽訂書面旅游合同,不明確或模糊住宿、交通、餐飲等重要環節,為擅自變更行程、增加購物等“挖坑”。
四是低價招攬。多以“政府補貼”“尾單甩賣”等名目,背離價值規律、以明顯低于旅游成本的價格兜售,在旅游過程中連哄帶騙讓游客不斷消費。
五是非法金融套路。以免費或低價旅游為誘餌,承諾高額回報,實則步步深入,誘導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購買保險、理財產品或充值投資。
六是誘導沖動消費。向游客推薦所謂“套票”“通票”,價格遠高于市場定價,為購物店引流,讓游客面對優惠套餐沖動消費。
把握關鍵幾點
一是自覺抵制誘惑。天上不掉餡餅,沒有免費午餐,羊毛出在羊身上,任何免費、低價都是套路。
二是核驗經營資質信息。預訂旅游服務時,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先對經營者登記信息和經營資質進行查驗,確定經營交易主體。
三是簽訂電子旅游合同。務必簽訂規范電子旅游合同(參考國家市監總局、國家文化和旅游部2026版團隊電子旅游合同)。要先簽合同、后付款、再出行,仔細核對行程、費用、退改等條款。切勿僅憑線上宣傳、口頭承諾支付定金。嚴格遵循定金和合同主體一致原則,避免出現到達目的地城市后發現要簽訂的合同內容與事先約定不符的情況。
四是保存證據依法維權。注意保留交易消費憑證,在旅游過程中,發現經營者存在不明碼標價、擅自提價、額外收費、強迫消費等違法違規行為,請留存好合同、憑證、資料等證據,撥打12345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長春文旅、長春文化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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