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歷二十年(1592年)四月二十五日,一場別開生面的盛大儀式在紫禁城外朝主殿皇極殿舉行:傳制冊封宗室典禮。之所以說別開生面,是因為正常情況下,皇帝需親臨典禮現場,比如萬歷六年(1578年)四月傳制冊封朱奉銓為蜀世子的那場典禮,便記載“上御皇極殿傳制”。而此次明神宗因國本之爭,正與文官集團鬧矛盾,連朝都懶得上(一方面也是身體原因),自然更不可能出席傳制儀式了,所以整個過程多少有些不倫不類。
“甲寅……遣翰林院修撰焦竑等官,冊:韓王庶子璟渭為固原王;上饒王嫡長子載塙襲封上饒王,繼夫人皮氏進封王妃;沈丘王嫡長子朝耇襲封沈丘王,夫人王氏進封王妃;穎川王庶孫朝壑襲封穎川王;嘉祥王常泩選兵馬副指揮孫伯承女孫氏,清平王常□□大歲□選兵馬副指揮張國山女張氏,俱封為王妃;靖江王庶子輔國將軍任晟進封靖江王;榮陽王庶子鎮國將軍翊鉻進封榮陽王。”(《明神宗實錄》)
太和殿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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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記錄中有兩個人比較特殊:一是唯一一個名錄其中的冊封使節焦竑,他是萬歷十七年己丑科一甲第一名狀元,更是著名的思想家、史學家,《國朝獻徵錄》的作者,另一個為新封靖江王朱任晟,其他受封者都是先王的直系后輩,唯獨他是先王的叔叔,爵位也只是輔國將軍。
在郡王需直系血脈才能繼承的明后期,他憑什么能通過以叔繼侄承襲靖江王爵位呢?
以叔繼侄承襲靖江王爵位
朱任晟(音shèng或chéng),生于嘉靖十七年(1538年)十月二十二日,小名宗繼隆,為靖江恭惠王朱邦苧(音níng)的庶次子,生母靖江恭惠王次妃鄭氏。
說到鄭氏,本是從王府護衛之家挑選入府的良家子,隨侍王妃滕氏身側。滕王妃為人溫良賢淑,上孝王母,下慈宮屬,又與朱邦苧琴瑟和諧,可以說是一位賢妃,奈何入府之后肚子遲遲沒有動靜。
常言道“不孝有三無后為大”。婆婆再怎么滿意兒媳,可抱孫心切是一道繞不過去的坎。眼見兩年過去,滕氏毫無動靜,嫡母徐太妃便動了給兒子納妾的心思。蕙質蘭心的滕氏也清楚這一點,主動提出讓朱邦苧善解人意的侍女鄭氏為妾。
嘉靖八年(1529年)十一月初九,朱邦苧正式納鄭氏為妾。在徐太妃的督促下,一年之后又納桂林右衛指揮劉經之女劉氏為妾。
郡王妃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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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妻美妾環繞,照理正是人生得意之時,然而朱邦苧卻沒能享受到那個福,一切的根源在于后入府的劉氏。她仗著家族在當地頗有權勢興風作浪,上到太妃,中及郡王、王妃,下至妾侍鄭氏等人,都在她手里吃過癟,特別是王府的大寶貝朱任昌出生后,更是目空一切,圖謀奪嫡。
朱邦苧私底下對劉氏以“悍妾”相稱,卻無力約束。為讓劉氏明白大小王,嘉靖十五年(1536年),在他的一再奏請下,朝廷破例冊封鄭氏為靖江王夫人。
“先是,予極慕漢文后宮衣不曳地之賢,鄭氏雖收嬪,衣食未嘗別有寵錫,唯仍舊而已。悍妾乃以此之故,不循先后之序,矜其所有,每肆欺嫚,鄭氏常深自謙抑以遜之。予嘉其賢,乃于嘉靖丙申三月初一日,請蒙朝命浩封夫人,實以正先后之名分也。妃又每教鄭氏,凡事遜之,毋惑傍言以疏家禮。鄭氏亦勉承深意,而不敢違。”(《皇明靖江悼妃石刻》)
沒成想此舉引起劉氏的激烈反彈,靖江王府后宅愈發不安寧,徐太妃被氣得搬到承養堂居住,朱邦苧本人更兩次負氣出走。最悲劇的當屬滕妃,在劉氏的一再語言霸凌下,于嘉靖十六年(1537年)十一月二十日“含氣……終世”。
事后為保全王府和繼承人朱任昌的顏面,朱邦苧只得在訃告中稱滕妃為“中氣而薨”。其后劉氏仗著自己是朱任昌的生母,處處以王妃自居,估計此前與滕妃在一條戰線上的朱任晟母子生存環境并不怎么好。
好在他也是靖江王之子,父王又長壽,是故基本的待遇還是能保障的。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三月初九,15歲的朱任晟受封輔國將軍。而他這人最大的特點就是長壽,能熬。
隆慶六年(1572年),父王靖江恭惠王朱邦苧薨逝,在位46年,享年60歲。
萬歷十年(1582年)正月十二日,兄長靖江康僖王朱任昌薨逝,在位8年,享年51歲。
萬歷十八年(1590年)八月二十八日,侄子靖江溫裕王朱履燾薨逝,在位6年,終年19歲。
靖江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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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履燾無嗣,大宗絕嗣。若靖江王屬于普通郡王,那么按照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宗藩條例》的規定,將就此除封。可偏偏它是大明唯一一支郡王級的藩王。藩王無特殊情況不可絕,故朱履燾去世后當按支系倫序原則挑選小宗入繼大宗。
靖江康僖王朱任昌只有這么一個兒子,是故需再上推一世,而靖江恭惠王只有二子。如此一來身為次子的朱任晟脫穎而出,成為靖江王爵位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有鑒于此,朝廷于萬歷十八年十一月正式敕命朱任晟暫攝靖江王府事。
萬歷二十年(1592年)初,朱任晟上疏朝廷,表示侄子朱履燾無嗣,按例當由自己這個親叔襲封。此議獲得朝廷認可,于是有了文章開頭那一幕。
“(四月)戊戌……靖江府輔國將軍任晟奏稱:‘靖江王履燾薨無嗣,晟為親叔例當繼統。’禮部覆查相符,請候遣官冊封報聞。”(《明神宗實錄》)
據其壙志所言,朱任晟于當年八月初六正式受封靖江王。成為嘉靖以后大明唯一一位以叔繼侄的郡王。
違法亂紀的靖藩宗室
嘉靖以后,靖藩宗室的秉性為之一改,違法亂紀之事不絕。比如萬歷十八年(1590年)十一月,也即朱任晟奉命暫攝府事的當月,時任廣西巡撫蔡汝賢上疏彈劾靖藩宗室,稱中尉朱經扣等人結黨橫行,公然毆打朝廷命官,威逼布政司改換祿帖,引發群情洶洶,請求從嚴處置。明神宗得奏下令嚴懲罪宗,并命朱任晟會同本省撫按官共同約束。
“壬戌……巡撫廣西都御史蔡汝賢奏稱:‘自靖江王薨逝,中尉經扣等結黨橫行,晝夜若狂。聚眾毆按察使顧問幾死。臣差官往解,乃突圍救出。又逼勒程布政改換祿帖,言詞悖慢。搶奪財物,毆打平民,一城震驚,人心洶洶。乞分別情罪重輕,將首惡經扣并庶人經言□犯,同惡經譚、經誼等奏請治罪。’部覆上請。詔:‘革經扣為庶人,并經言□犯都照例發高墻,經譚等俱革為庶人發閑宅禁住,邦廿□屈姑著府嚴加戒飭,墽鎖一月。以后本府管理及撫按官務要同心鈐束,不許疏縱。’”(《明神宗實錄》)
獨秀峰仰止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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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任晟襲爵后,對宗室也進行了一定程度的約束,比如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三月,他上疏彈劾本府宗幼(未獲爵位宗室)朱經(言丘)、朱經(言戍)“窩盜行竊”,明神宗敕命“法司勘議具奏”。
然而人力終究抵不過大勢。他在位期間,違法亂紀的靖藩罪宗依然層出不窮。
萬歷三十五年(1607年)九月,幼宗朱經證等,因“盜劫內官財物”,下刑部覆議;同年十月,奉國中尉任(日安)等,因“強掠官物,立斃民命”,遭廣西巡撫楊芳彈劾;萬歷三十六年十月,幼宗朱邦芟因“偽為印帖”,被廢為庶人,發配閑宅拘禁;萬歷三十九年(1611年)十一月,已名未封宗幼任(臸日)因“毆人死”,發配閑房禁住。
以上諸人至少保住了性命,部分罪宗則因此丟命。
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五月,宗幼朱邦(廿吻)因毆打祖母致死,被勒令自盡。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五月,宗室朱任(□引)、朱任(彳延)等八人,因糾集盜匪劫獄,受到重處:三人被廢為庶人,發配閑宅禁住;二人罰祿米一年;一人廢為庶人,發配鳳陽高墻;二人秋后處決。
所謂“秋后處決”,為中國古代死刑執行制度為背景形成的漢語成語,特指在秋分后至立春前集中處決死刑犯的司法慣例,自西漢起歷朝歷代普遍在秋冬執行死刑,通過朝審復核的死刑案件,在秋后處決人犯,比如《大明律》確立秋分至立春前的死刑執行期。也就是明正典刑。
這是阿越自寫大明宗室系列以來,第一次查到有宗室被明正典刑。
秋后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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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歷四十年(1612年)八月,靖藩宗幼小晚兒(注:這是一個沒獲得賜名,只有小名的宗室)因“毆死衛軍蔡大德”,經法司復核“論絞”,即判處絞刑。可以說是又一個被明正典刑的宗室。
靖藩宗室自嘉靖朝起突然大爆發,固然與靖江王約束不力,及宗室本身品行不端有關,但更大的原因還在于歲祿問題。靖藩宗室本來歲祿就低,明中期以后又頻頻積欠,以至于中下層宗室揭不開鍋,只得一而再的鬧事求祿。如此一來宗室與地方的矛盾越來越大,宗室違法亂紀不斷。比如萬歷三十七年(1609年)六月,廣西巡撫蔡應科的奏疏中就將靖藩宗室歲祿稱作亟待解決的兩大問題之一。
“戊午……廣西巡撫蔡應科言:‘粵西當亟處者二事:其一,靖江王府宗室三千余祿俸不支;其一,漢土軍兵四萬五千余,有廣東及湖廣衡永二郡協濟措餉,自榷使摉括割□稅以充國稅,餉額遂縮,兵食坐匱,謂宜停國稅,以還兵餉。還餉外,尚可以給宗祿;給祿外,尚可以蠲細民。’不報。”(《明神宗實錄》)
阿越說
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靖江王朱任晟薨逝,在位17年,朝廷賜謚曰憲定,享年71歲,為歷代靖江王中最長壽者。正是憑借著長壽,才得以一路過五關斬六將,最終實現由小宗入繼大宗的逆襲。
靖江王府城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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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長壽也是他,或者說他這一系的悲哀之源。朱任晟共有二子:長子朱履祥和次子朱履祜(音hù),二人皆為嫡出。故此他進封郡王后,長子朱履祥受封靖江王長子,然而這位靖江王法定繼承人終究沒能熬過老爹。朱履祥膝下留有一子小名玉哥,也即朱亨歅(音yīn),按大明宗室繼承制度,爵位當由他承襲。結果在次子朱履祜的忽悠下,年老昏聵的朱任晟,竟拋開朱亨歅這個嫡長孫,將爵位傳給了朱履祜。此舉引發了靖藩內部動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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