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年大姐離婚了,沒多久前夫想復婚。大姐說彩禮和三金一樣都不能少,你再娶一個不也得給錢嗎?更何況你帶著倆孩子不好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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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姐前夫認為她不應該要彩禮和三金。
我覺得大姐說得挺對,畢竟離婚了,各自都是獨立的個體,不能因為她是前妻而區別對待。如果前夫真的好,也不至于走到離婚那一步。
這是其一。
其二,男方肯定是找了一圈,發現另娶一個不僅要花錢,而且還不能保證對孩子好。想來想去還是覺得前妻好,至少不會對孩子不好。
真正令男人不解的是,想要復婚,前妻要彩禮和三金。男人不愿意給,是從心理覺得前妻不配,但他又沒有更好的選擇。
這個“更好”自然是指用更少的錢娶到能對孩子好,又能包攬家務、輔導孩子作業的女人。
可這些每一項單獨拿到市場上進行交換,都很值錢,唯獨放在家里無法體現價值。
女人做的這些不是沒有價值,而是很多人付不起工資,為了掩蓋這個真相,男人選擇對女人的價值視而不見。只要沒看見就沒有價值,沒有價值就不用付工資。
同樣是結婚,同樣是價值交換,前夫卻覺得前妻不應該要彩禮要三金,正是因為他不想看到前妻的價值。
可哪個女人好不容易跳出火坑,又再次跳進同一個火坑里呢?
你覺得復婚該不該要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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