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出鬧劇,堪稱一場荒誕到極致的“神仙打架”。一邊是出軌多年、毫無廉恥的丈夫,一邊是遭受背叛后憤而反擊的妻子,中間橫亙著一紙法院判決,四周還圍滿了舉著手機、興致勃勃的看客。其荒誕程度,絲毫不遜色于魔幻現實主義的諷刺大戲。
一、“道歉”背后的真實戲碼
從法律層面看,這屬于“執行判決”。牛女士在短視頻平臺連續發布向丈夫的公開道歉視頻,看似是在履行法院判令——此前她因在社交平臺曝光丈夫與第三者的婚外情,被法院認定侵犯名譽權,判其連續15天公開道歉。
然而,細看這“道歉”視頻,牛女士先是輕飄飄一句“我認錯,服從判決”,緊接著便擺出丈夫給第三者購買奢侈品的消費記錄、法院判決書,還有那些被法院認定侵權的“黑歷史”,甚至冷嘲熱諷“滿足職工物質與生理需求”“兩人是真愛”。
這哪是道歉?分明是舉著“道歉”的招牌,對丈夫進行一場公開的“處刑”。不道歉,這樁丑事或許只是小范圍知曉;一道歉,瞬間全網皆知。法院本意或許是保護隱私,結果卻成了丑聞的“擴音器”。
二、男方請求:荒謬至極的“隱私保護”
這男人出軌多年,與女同事保持婚外情,證據確鑿。被妻子曝光后,他竟恬不知恥地跑到法院起訴妻子侵犯名譽權,還贏了官司。他這請求,本質上就是想讓法律保護他那早已千瘡百孔的“隱私”。
隱私,本應是“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信息”。可他出軌多年,這種“私密”在婚姻關系中,就是對妻子的欺騙與傷害。他做了丑事,卻妄圖法律保護丑事不被公開,這邏輯就好比小偷要求法律保護他行竊過程不被攝像頭記錄一樣荒誕。
法律保護隱私沒錯,但隱私權絕不是作惡者的“擋箭牌”。出軌者雖有法定權利,但這權利不應成為他逃避道德審判和法律后果的“護身符”。這男方的請求,無疑是對法律精神的惡意扭曲與利用。退一步講,就算要保護隱私,讓妻子公開道歉,這不是自相矛盾、荒唐至極嗎?
三、法院判決:自相矛盾的“隱私悖論”
法院支持男方請求,判牛女士公開道歉,初衷或許是矯正她此前在社交媒體上的過度曝光,保護當事人隱私權。但問題是,用“公開道歉”的方式去“保護隱私”,這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悖論。
道歉需要公開,隱私需要隱藏,二者如何能兼容?更離譜的是,判決書竟寫明“道歉內容需經法院審查”。那么,牛女士現在發布的這些反諷式道歉視頻,是法院審查過的嗎?如果是,法院為何允許這種明顯違背“保護隱私”初衷的內容流出?如果不是,法院為何不及時制止?
在這場鬧劇中,法院的角色顯得既被動又尷尬。判了公開道歉,卻無法掌控道歉的實際效果,只能眼睜睜看著隱私在更大范圍內被傳播。
四、平臺失職:流量至上的“監管缺失”
這場鬧劇里,短視頻平臺也是關鍵角色。之前妻子曝光丈夫出軌的視頻,平臺放任不管;如今妻子道歉的視頻,平臺依舊無動于衷。
牛女士的道歉視頻播放量破百萬,點贊數十萬,熱度居高不下。平臺算法在其中推波助瀾,爭議性內容越容易獲得流量推薦。
平臺有責任嗎?當然有。法律明確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用戶利用其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用戶承擔連帶責任。平臺對于明顯侵權、違背公序良俗的內容,有審查、刪除的義務。牛女士道歉視頻中反復展示法院已認定為侵權的內容,平臺為何不采取措施?
法院判決要求公開道歉,并非是要讓道歉演變成一場全民圍觀的網絡狂歡。平臺的責任,是防止侵權內容擴散,而不是用算法助推其成為熱門話題。
五、以暴制暴:道德狂歡下的“維權誤區”
牛女士的遭遇令人同情,丈夫多年出軌,她無疑是受害者。法律也賦予了她多種維權途徑,離婚時可要求多分財產,可請求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
但她卻選擇在社交媒體上公開曝光,如今又以“道歉”之名行“處刑”之實。這已不是維權,而是一場以暴制暴的道德狂歡。
網友們為她的“反諷道歉”叫好,源于對出軌者的痛恨、對弱者的同情、對不公的憤怒。這種樸素的正義感值得尊重,但它不能替代法律判斷。
在法治社會,道德審判不能替代法律程序。以違法的方式懲罰違法,最終只會讓所有人都成為輸家。
六、尋求平衡:法律道德的“時代之問”
這起事件暴露出一個深層次問題:在法律與道德之間,我們該如何找到平衡?
出軌是不道德的,但法律對出軌的懲罰有限,主要集中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和損害賠償。法律保護隱私權,即便是不道德行為的隱私。
然而,公眾的道德感要求更嚴厲的懲罰、更公開的譴責。這種張力在這起事件中展現得淋漓盡致。
或許,我們需要重新思考:對于婚姻中的背叛,法律應扮演何種角色?隱私權的邊界在哪里?網絡時代的“公開道歉”該如何執行,才能既維護法律尊嚴,又不過度傷害當事人?
牛女士的“道歉”仍在繼續,這場鬧劇短期內恐怕不會落幕。但它已然給我們敲響警鐘:在法律與道德、隱私與公開、個人權利與社會正義之間,我們需要更審慎的平衡、更智慧的判斷。否則,所謂“神仙打架”,最終傷害的可能是我們每個人對法律與正義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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