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市場資訊
(來源:儲能與電力市場)
事故調查組認定:中核匯能新疆伊犁100萬千瓦風電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11·28”瞞報生產安全事故是一起因作業人員違規駕駛,造成現場1名施工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
事故發生經過:2024年11月28日16時許,新源縣喀拉布拉加吾爾山中核集團一標段D30施工現場,裝載機駕駛員李正瑞與趙某某正在鐵皮房內休息。此時,蔣某某通過對講機呼叫李正瑞,指令其駕駛新40工03115裝載機前去掛吊帶。李某某隨即走出鐵皮房,前往西側裝載機停放處。其未按操作規程檢查周邊安全狀況及車底,徑直由踏板登上駕駛平臺并啟動裝載機。掛入低速前進擋后,裝載機由東向西行駛約三四米,碾壓了正在車下休息的張吉榮,致其當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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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事故平面示意圖
事故報告經過: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迅速向中核匯能新源分公司總經理劉某某進行了匯報。然而,劉某某未遵循相關規定,未及時向政府相關部門及上級單位報送事故情況,導致事故被瞞報,2025年4月30日上午10時15分許,自治州應急管理局值班室接到一起電話舉報事項,涉及中核匯能新疆伊犁100萬千瓦風電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11月期間發生一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自治州應急管理局高度重視,督促新源縣人民政府核實。經查實,2024年11月28日中核匯能新疆伊犁100萬千瓦風電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工地確實發生一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搶險救援及現場處置情況: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人撥打了急救電話,2024年11月28日17時5分許經新源縣喀拉布拉鎮衛生院醫生檢查確認張某某胸背部凹陷,無動脈搏動,無呼吸,無心電圖活動。經新源縣公安局物證鑒定室法醫學尸體檢驗報告,張某某符合裝載機擠壓軀干部(胸、腹、骨盆)致機械性損傷死亡。
事故應急處置評估:11月28日16點27分許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對傷者進行呼喚,無回答后,總包安全員16點32分向總包負責人匯報了現場情況,包負責人立即向業主單位現場負責人進行了匯報,業主單位組織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和110報警電話,同時對現場進行了保護。17點許120救護車趕到現場,經急救醫護人員檢查受裝載機碾壓人員已死亡;17點10分許警察趕到現場,對事故現場進行了偵查,確定事故為裝載機司機意外傷害事件。李正瑞首先通過交強險賠付了18萬元,隨后向死者家屬的賬戶轉賬102萬元,總計賠付120萬元,并承擔了死者家屬的行程費用(包括食宿和交通)。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第一時間撥打救援電話,事故現場得到保護,現場救援組織有序,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妥當及時。
“10·2”瞞報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組認定:中核匯能新疆伊犁100萬千瓦風電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10·2”瞞報生產安全事故是一起分包方違反停工指令擅自施工,因刮風突發渦激共振劇烈晃動造成現場兩名施工人員死亡的一般生產安全瞞報事故。
事故發生經過:中核匯能新源分公司通過工作群在“十一”假期前下發通知要求假期間停止一切施工作業,2024年10月2日,分包單位寧夏鑫源達的D40風機施工班組車輛調度負責人張某某帶領4名作業人員執行D40風機機艙吊裝作業,其中兩人在風機第四段塔筒作業,另外兩人在風機第三段塔筒作業檢修平臺。10月2日21點20分許開展D40風機塔筒吊裝時,突刮橫風,風速達5.5米/秒,風機發生渦激振動,分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立即組織工作人員緊急疏散,同時采取了纜風繩纏繞塔筒拉緊措施,以阻止、減弱塔筒渦激振動。
第三段塔筒作業檢修平臺的兩人中,1人在共振發生前已離開去上廁所;晃動開始時,位于第三段的另1人得以迅速撤離。張崇盼立即通過對講機聯系位于第四段塔筒的兩人,高空指揮張某對講機回答:“晃的太厲害,站不住”,半小時后發現已無法取得聯系。經多次實施救援,至3日4時許完成兩人下撤,發現1人(劉某某)在下樓梯過程中因塔身劇烈晃動不幸墜亡,另1人(張某)在作業檢修平臺因劇烈晃動不幸撞亡。后在事故調查過程中,根據現場施工人員推斷,人員死亡時間在2024年10月2日23:00至2024年10月3日1: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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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事故現場示意圖
事故發生后現場車輛調度負責人張某某分別向分包方項目經理強某某及總包方項目經理楊某某進行了上報,但楊某某未按規定向屬地應急管理部門、電力安全管理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上報事故情況,刻意隱瞞了該事故。
事故應急救援情況:風機發生渦激振動后,現場地面指揮楊某某用對講機通知三段塔筒、四段塔筒人員迅速下塔,四段塔筒平臺高空指揮張某通過對講機回答:“晃的太厲害,站不住”,三段塔筒平臺上兩人快速下塔疏散。地面指揮楊某某不斷催促四段塔筒人員下塔,半小時后高空指揮張某不再向地面回復信息。由于塔筒一直處于震蕩狀態,施救人員無法開展救援工作,為避免發生次生事故,決定吊車同步吊裝機艙并先行穩固機艙部位后再對機艙傷員進行下撤救援。10月2日23時塔筒基本處于穩定狀態,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開展救援。10月3日1時許,現場人員撥打120請求醫療支援。2時許,醫護人員抵達現場;4時許,完成首位傷員下撤救援,4時30分許,完成第二位傷員下撤救援,隨即將傷員送醫院進行搶救。兩名傷員抵院時經診斷均確認死亡。
瞞報事故調查情況:2025年4月30日上午10時15分許,自治州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值班室接到一起電話舉報事項,涉及中核匯能新疆伊犁100萬千瓦風電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去年10月期間發生一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自治州應急管理局高度重視,督促新源縣人民政府核實。經查實,2024年10月2日中核匯能新疆伊犁100萬千瓦風電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工地確實發生一起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
事故應急處置評估:事故發生后,由于塔筒一直處于震蕩狀態,施救人員無法開展救援工作,為避免次生事故,決定吊車同步吊裝機艙并先行穩固機艙部位后再對機艙傷員進行下撤救援。10月2日23時,塔筒基本處于穩定狀態,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開展救援。10月3日1時許,現場人員撥打120請求醫療支援。2時許,醫護人員抵達現場;4時許完成首位傷員下撤救援,4時30分許完成第二位傷員下撤救援,隨即將傷員送醫院進行搶救。兩名傷員抵院后經診斷均確認死亡。事后分包單位聯系家屬于2025年10月6日完成善后及賠償工作,現場人員全部撤離。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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