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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持續深化文明交通建設,進一步規范主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連日來,樂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持續開展不文明交通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現將近期查處的
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曝光
請廣大市民群眾以案為戒
文明安全出行!
案例一:
行人闖紅燈過街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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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時間:2026年1月14日11時20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天星路。
違法行為人:王某。
違法行為:行人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民警依法對王某給予警告處罰。
案例二:
非機動車闖紅燈通行被依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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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時間:2026年1月14日11時07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天星路。
駕駛車輛:川LAE***4電動自行車。
違法駕駛人:龔某飛。
違法行為: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龔某飛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指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案例三:
駕駛非機動車逆行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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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處時間:2026年1月13日15時58分許。
查處地點:高新區雙林路。
駕駛車輛:電動自行車。
違法駕駛人:李某某。
違法行為:駕駛非機動車逆行的違法行為。
處罰情況:民警依法對李某某給予警告處罰。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
文明、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
需要廣大交通參與者共同維護
廣大駕駛人、快遞外賣從業人員,以及行人
行程再忙,安全勿忘!
為美好生活勤勞奮斗的同時
請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
嚴禁闖紅燈、逆行、超速行駛、占道行駛,以及隨意橫穿馬路、翻越護欄等交通違法行為,駕乘電動車、摩托車請佩戴好安全頭盔,切勿加裝遮陽雨篷
文明交通、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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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輯 | 胡 荀、謝霽平
審 核 | 劉 冉
簽 發 | 劉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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