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莊志明律師
看一個不那么引人注目的行政處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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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1時許,接多名群眾舉報稱:在內江市東興區西林街道甜蜜花園附近有人在燃放煙花爆竹,嚴重影響居民休息。接警后西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現場處置。經查,孫某(女,31 歲,內江東興區人)因過生日邀請多位好友,于11日凌晨1時來到東興區西林街道甜蜜花園附近,違規燃放兩箱煙花予以慶祝,違反嚴禁煙花爆竹燃放規定的同時,還嚴重影響周圍居民休息,據孫某交代,兩箱煙花是其于1月初在外地購買帶回。目前,孫某因違規燃放煙花已經公安機關行政處罰。
女子的道歉視頻我是連聽三遍,越聽越精彩,越聽越滑稽。“據孫某交代,兩箱煙花是其于1月初在外地購買帶回。”哈哈,上了鬼子的當,百分百被霉體和網上的煙花愛好者們給誤導了,以為煙花可以隨意放了,一買就買兩箱,這膽夠肥。
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前怎么說也得了解所在地的相關規定吧,《內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內府規〔 2024〕 2號,以下簡稱《內江煙花規定》))明確規定:“內江市中心主城區(市中區、東興區、經開區、高新區)以SK內江繞城高速為界,高速路內側區域全域全時段禁放;鄰近SK內江繞城高速的史家鎮、富溪鎮、雙才鎮、田家鎮、郭北鎮和靖民鎮全域全時段禁放。”
內江市東興區西林街道就處于“全域全時段禁放”區域,該女子在這個區域內燃放煙花,明顯違法,沒有什么歧義。該女子是否凌晨放煙花不影響違法構成,她就是下午1點放煙花,同樣違法。只不過凌晨放煙花,引發眾怒,促進了更多人的報警而已。
《內江煙花規定》自2024年10月3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三年后還會有規替代),目前還在有效期。該女子明顯是吃的不懂法,不知法,沒文化的苦。你以為網上那些關于挺煙花燃放的輿論就有法律效力了?最終執法的不是煙花愛好者,而是執法人員,那些錯誤論調是沒有用的,只能說貽笑大方而已。
其實,各地對煙花禁止燃放工作并未放松,也不敢放松,水火無情,麻痹不得。這種口子不能松,松1%的口子,就撕裂30%的口子,這種責任誰也擔當不起。昨天我寫了篇文章《管好煙花爆竹燃放,這才是真正的年味》,就是談煙花爆竹燃放問題的,文中我提到了揚州。
2025年12月26日,揚州市發布《揚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市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對煙花爆竹繼續保持嚴管嚴控態勢。通告規定:“鼓勵廣大市民維護城市環境和社會安全,勸阻燃放不當行為,舉報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違法犯罪行為,舉報電話:110(非法運輸、燃放),12350(非法銷售、儲存)。”
上面說的是一個川妹子燃放煙花被行政處罰,再看一個川漢子被行政處罰的案例,昨天出爐的新鮮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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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底白字,男子黃某某在禁止燃放區域燃放煙花,被行政拘留。還好,是現在拘留的,若是再過段時間拘留,春節就吃不上年夜飯了,而是吃牢飯。
各位網友,如果你要放煙花,一定要好好了解該區域能不能放,把握不準的話,建議不要放。還有一點,煙花購買問題,要向有資質的煙花店購買,避免給自己帶來麻煩,另外,煙花不要異地攜帶,否則很容易觸犯違法運輸。沒逮著算你運氣好,逮著了,吃不了兜著走。
最后,感謝四川公安的給力執法,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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