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合江一名66歲老人方某甲,受邀幫同村70歲的方某丙按年豬,過程中被掙扎的年豬踢倒,造成頸椎骨折、四肢癱瘓,經(jīng)鑒定為四級傷殘。事后雙方就賠償事宜協(xié)商未果,方某甲訴至法院。最終法院判定邀約人方某丙承擔70%責任,賠償52萬余元,扣除已墊付的8萬多元,還需支付43萬余元。此案不僅凸顯了農(nóng)村幫工活動的安全隱患,更明確了無償幫工關系中的責任劃分原則,具有很強的普法意義。
一、案件始末:好心幫工按年豬,意外受傷致截癱
殺年豬、吃刨豬湯,是川渝地區(qū)流傳已久的年俗,鄰里鄉(xiāng)親互相搭把手更是常態(tài)。但誰也沒想到,這樣一件充滿煙火氣的事,竟會釀成悲劇。
2024年1月29日下午,四川合江縣的方某丙準備殺過年豬,按照村里的習慣,他邀請了同村的方某甲來幫忙“按豬”。當時66歲的方某甲沒多想,爽快地答應了鄰居的請求,趕去幫忙。
可在殺豬過程中,上百斤的年豬劇烈掙扎,一腳踢倒了正在按豬的方某甲。老人重重摔倒在地,當即受傷。隨后他被緊急送往醫(yī)院,出院診斷為頸椎脫位、四肢癱瘓、頸部脊髓損傷、頸椎骨折等嚴重傷情。2025年2月,經(jīng)司法鑒定,方某甲的傷情被評定為四級傷殘,且屬于部分護理依賴,護理期長達5年。
事故發(fā)生后,方某丙墊付了8萬多元醫(yī)療費,但對于后續(xù)的賠償,雙方?jīng)]能達成一致。無奈之下,方某甲將方某丙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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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分析:無償幫工受傷,責任該怎么分?
這起案件的核心爭議點,在于無償幫工關系中,幫工人受傷后責任如何認定。很多人可能會有疑問:都是鄰里幫忙,又沒給錢,受傷了還要賠錢嗎?這里用大白話給大家講清楚法律規(guī)定:
1. 無償幫工關系受法律保護
根據(jù)《民法典》及相關司法解釋,無償為他人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幫工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根據(jù)幫工人和被幫工人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簡單來說,就算是免費幫忙,被幫工人也有義務保障幫工人的安全。
2. 邀約人擔責70%的關鍵原因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方某丙作為邀約人和被幫工人,明知殺豬按豬是高風險活動,年豬掙扎時力量極大,卻沒有提供安全的操作環(huán)境和必要的防護措施,比如沒有準備防滑墊、沒有安排足夠人手控制年豬,這是導致事故發(fā)生的主要原因,因此需要承擔70%的主要責任。
3. 幫工人自擔30%責任的依據(jù)
原告方某甲作為常年生活在農(nóng)村的成年人,應該清楚按年豬的危險性,卻沒有對自身安全盡到足夠的注意義務,既沒采取任何防護措施,也沒在操作時提高警惕,自身存在一定過錯,所以需要自行承擔30%的次要責任。
4. 賠償金額的計算邏輯
法院核算方某甲的各項經(jīng)濟損失共計74萬余元,按照7:3的責任劃分,方某丙需要承擔52萬余元,扣除已經(jīng)墊付的8萬多元,最終還需賠償43萬余元。這筆錢包含了醫(yī)療費、殘疾賠償金、護理費等多項費用,是對傷者后續(xù)生活的基本保障。
三、案件警示:農(nóng)村幫工別大意,這些安全底線要守住
這起悲劇給所有農(nóng)村地區(qū)的鄰里幫工敲響了警鐘,尤其是像殺豬、蓋房、農(nóng)忙收割這類高風險活動,一定要注意這幾點:
1. 被幫工人要主動做好安全保障
作為邀約幫忙的一方,不能覺得“大家都是熟人,不用講究”,一定要提前評估風險,準備好防護工具,安排足夠的人手,必要時可以劃分安全區(qū)域,最大程度避免意外發(fā)生。
2. 幫工人要提高安全意識
幫工前要先判斷自己的身體狀況和活動風險,不要逞強。過程中要做好自我防護,發(fā)現(xiàn)操作環(huán)境不安全時,要及時提出,別抱著“不會出事”的僥幸心理。
3. 高風險幫工可考慮提前規(guī)避風險
對于殺豬、高空作業(yè)這類風險較高的幫工活動,條件允許的話,被幫工人可以聘請專業(yè)人士操作,或者提前購買相關保險,一旦發(fā)生意外,也能有保險兜底,減少鄰里之間的糾紛。
結論:52萬賠償款,到底冤不冤?
法院的判決下來后,不少網(wǎng)友議論紛紛:有人覺得方某丙挺冤的,畢竟是請人來幫忙,又不是故意傷人;也有人認為判決合理,既然是邀約人,就該對幫工人的安全負責。
其實,這起案件的核心不是“冤不冤”,而是明確了鄰里幫工的責任邊界。農(nóng)村鄰里之間互幫互助是美德,但美德不能替代法律責任。意外發(fā)生后,只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劃分責任,才能既保障傷者的權益,又避免鄰里之間因賠償問題反目成仇。
那么,你覺得這起案件的責任劃分合理嗎?對于農(nóng)村幫工的安全問題,你還有哪些好的建議?歡迎在評論區(qū)留言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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