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里的字,橫豎像大刀片,撇捺帶著毛刺,一股“生拙”的沖勁;也有人搖頭,說還是端正妍媚耐看。于是老話又冒出來:寫字到底“以拙為美”好,還是“以妍為美”好?哪一路才算真正的老傳統?
帖學以流妍為美,碑學以拙樸為美。各領風騷,不斷轉化,不斷融合。對于當前,都是傳統。
個人認為書法的美,拙有拙的美,妍有妍的美,都不為錯,但有一個根本的東西,不能改變漢字的原形,要讓人能認識才對。真正水平的拙也是不容易寫的,也要顯示出筆畫的功力所在,也不是亂涂亂畫,人不認識,只有鬼才知道的符一樣的作品不知占的那班美
書法風格中的“研美”和“拙美”,類似于“館閣體”和“丑書”的斗爭,從來沒有停止過。誰對誰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書法風格體現的是個人的學養,審美和個性,也就是個人的興趣愛好,審美取向。但根據大眾審美,“以研為美”比較受歡迎和推崇。若就“傳統”而言,那就要從文字的發展過程來分析,自己腦補一下就行啦!
精神內涵為上,外形次之,拙與美而在其中。初學與初欣賞,只羨形之美,繼而深入求形與質同美。形之美可言,神之美,只能意會。神之美,決定著外形美的本質,反映人類對美的不可致詰的共有感覺,那就是生命。賦有神生命的書法,和者,沒有眾寡雅俗之分。體現在真看不厭,越看越見神,在于質能與動能的效應,筆法,如清晰,沉穩。迺勁,矯健,在楷,篆,隸等顯露的一般是靜的質能狀態,而章法起動著靜質能在行草書中講究墨色濃淡,字形排列大小,疏宻,跌宕,牽連等運筆,成為一種生動變化的動能,所謂耐看的生命無非就在此體現。
失此,即便外形再美,令人感覺是丑,所謂金玉其外敗絮其內;而外形之丑,失此,更是形凋氣喪丑不堪言,所以,書法與其它藝術一樣,體裁與題材各異,卻能表現與給人的美感,其共有的特點就是不能失去其最根夲的精神和生命。
然而,再說丑書,在非今一世所有,古而有之,在“大智若愚,大拙若巧”的傳統觀念影響下,可能也就是寫丑書的注腳與根據。這種觀念是在利用美丑的反差,以突出書法從形式丑里透出生命美的精神,如徐謂,傅山與鄭板橋等書家,曾采用過的手法,但他們未脫離和打破漢字書寫結構與格局,僅從傳統基礎上,在章法上尋求險絕奇離的編排,因而在書法動能的表現比正書更賦于生命之美感,與今世丑書不可同日而語。所以,只要不離漢字傳統的筆法章法,令人欣賞感到越看越美越有神,耐看的書法,在風格上無論拙與妍都是l傳統。
“異類不比”,你的提問缺乏前提:“同類”(同一種書體)。也就是說:不能把不同書體的筆法相互比較哪一種更為傳統。
就同一種書體而言,“書法風格”是書寫者書寫和用筆習慣的個性表現。而“筆法”是普遍的、公認的用筆要領和書寫方法的共性表現。
因為“風格”是個性表現,對讀者而言,同樣會以個性的偏愛來品評“拙與妍”的好與不好。喜歡“拙”的,一定說“拙”好,反之,一定認為“妍”好。
就同一種書體的筆法而言,是共性的,大家都用同一種方法書寫,用筆力度大就顯得渾厚,行筆速度緩慢,筆畫、結字收斂就顯得笨拙;反之,用筆力度稍小,行筆速度稍快,筆畫結字開張,就會顯得飄逸嫵媚。哪一種更為傳統?前者會顯得更古拙,但是,如果兩者表現都精到,無高下之分。
所以說:筆法不能用“拙”與“妍”來比較哪個更傳統,應以書者對傳統筆法的掌握程度和表現水平來品評“哪個更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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