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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清晨,河南新蔡縣的今是清華園學校,一名七年級學生被發現死于宿舍。
很快,現場視頻便在網上流傳開來。試圖離開學校的救護車、尸體胸口的針孔和嘴角的紅色液體——種種畫面無不讓人浮想聯翩,各種小道消息與猜測不脛而走。
次日,新蔡縣教育局率先發布了通報,對事件情況做了初步說明:
「1月8日,新蔡縣今是清華園學校發生一名學生意外死亡事件,引發網民關注。我們對該學生的不幸離世深感痛心,向死者家屬致以深切慰問。
事發后,公安機關第一時間介入調查,經(尸表檢查、現場勘驗、調查詢問、視頻調取、病史查詢)初步調查,已排除刑事案件。目前,正在全力做好善后事宜。
在此,呼吁廣大網民尊重事實、尊重逝者,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
然而,這段不到100字的通報并沒有打消人們的疑慮,輿論聲浪越來越大。
三天后,由教育、公安、疾控等部門組成的新蔡縣聯合調查組再次發布通報:
「2026年1月8日6時許,新蔡縣今是清華園學校七年級學生朱某(男,13歲)被發現在宿舍內死亡。事發后,新蔡縣成立由多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處置工作。
調查組走訪了朱某的同學、老師、親友及其他接觸人員,同時按照有關程序規定,對死亡原因進行了檢驗鑒定,調查了朱某生前的學習生活情況,并將結果告知了朱某親屬。
經調查,朱某在校期間未與他人發生過沖突,死亡前一天未發現異常情況。經檢查,朱某全身無外傷,排除生前受到外力傷害;毒化檢驗后,排除中毒死亡。經檢驗會診,朱某系心源性疾病導致死亡。左胸部針孔系法醫抽取毒化檢驗所需血液時形成。嘴角紅色液體系法醫翻動死者時體液流出。
歡迎社會各界監督,也請廣大網民尊重事實和法律,尊重逝者及其親屬,文明上網,依法上網,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清朗健康的網絡空間。」
顯然,這份通報的內容要詳盡完整得多:明確了死亡時間、地點、身份,列出了調查手段,對網絡爭議點進行了澄清,也給出了死因判斷。
然而此舉收效甚微,公眾依舊不買賬。
有人將此結果歸因為陰謀論入腦、盲目的情緒宣泄,甚至暴民文化。但問題是,這并非偶發現象,而是近些年國內公共事件中的常態,既然是常態,那就更應尋找系統性問題。
很顯然,此類事件中的系統性問題就是通報本身。
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公共事件中,信息從一開始就是不對等的。
官方掌握著現場資料、調查權限、專業機構結論、內部流程與原始數據,而公眾只能看到零散畫面、二手轉述以及被選擇性披露的結果。
這種結構不是偶然,而是制度必然,任何國家都是一樣。因此,問題從來都不是“公眾是否應該知曉一切(也不可能知曉一切)”,而是在信息天然不對等的情況下,信任如何建立。
如果面對公共事件,官方什么都不說,僅在內部處理,那是純粹的權力運作,只會透支信任,因此需要將情況向社會公眾傳達,而通報就是傳達情況所采用的形式之一。
換言之,通報本質上是一種制度性承諾,即告訴公眾“我們不是黑箱操作,而是按規則辦事”。但與此同時,通報也是一種最低限度的承諾,即最低限度的說明、最低限度的解釋。
所謂最低限度,就是再多說一點便可能帶來額外風險,再少說一點則會被認為是失職或黑箱操作,卡在這個臨界點上就叫做最低限度。
以此次事件的第二份通報為例。它給出了結論,列舉了調查手段,卻不公開原始材料,這就是最低限度的說明。
它說“依法依規”“經檢驗會診”“經調查走訪”,卻不說依的哪條法、哪條規,誰參與了檢驗會診與調查走訪,哪一步排除了哪些可能性,這就是最低限度的解釋。
可以說,以往的通報都遵循這個基本范式,好處也顯而易見:能用最低的信息披露成本,換取最大的秩序穩定收益,并把所有額外風險留在體制內部。
怎么理解這句話?打個比方你就懂了。
某天,班上有個學生受傷了,同學們七嘴八舌,議論紛紛,老師此時有兩種選擇。
1.走進教室,只說一句話:
“事情已經調查清楚了,不是打架,也不是人為問題,是這個同學自己的身體原因。大家安心上課,不要傳謠。”
在這個場景中,老師沒給學生講調查過程,沒給學生看監控,沒說問了誰、怎么問的,只給出了一個結論。
這對老師來說,最省事最安全,既不用擔心哪句話被學生抓住漏洞反復追問,也不用承擔權威被質疑的風險。這就是最低的信息披露成本。
當老師說完這番話后,通常情況下,同學們會回到座位,爭吵議論會隨之停下,家長群里也有了一個官方說法。重點不是信不信,而是班級先安靜下來了。這就是最大的秩序穩定收益。
而當老師選擇證據自己看,判斷自己下,不把這些東西拿出來給全班評議時,同學們就只能質疑結論,而因為他們對過程細節一無所知,這些質疑又只能淪為沒有根據的推測,即所謂“謠言”,這樣一來,額外風險也就留在老師這邊,不至于擴散到全班。
2.老師拿著PPT、錄像,說:
“受傷的同學不是打架,也不是人為問題,是他自己的身體原因。這是監控錄像,這是我問過的同學,這是走訪記錄,這是醫生的診斷書,這是時間線。你們可以一起看。”
接下來會發生什么?當然是人人化身福爾摩斯。
“這里是不是剪掉了一段?為什么有點對不上?”“這個同學的說法前后矛盾”“你當時為什么這么處理?”
隨著問題套問題,問題變得越來越多,有人會為老師辯護,有人會開始挑毛病,有人會截圖、做筆記、逐條分析復盤。教室里一片混亂,老師疲于應對。
最后,無論得出的結果是否真如老師所言,只要公開過一次全過程,就等于向全班承認了三件事:你們有能力理解過程、你們有資格質疑細節、我的判斷不是不可討論的。
從這一刻起,老師的權威已經被技術性拆解了,這個班級也不再是老師裁決→學生接受,而是老師說明→學生評議,也正是從此刻開始,班級的治理模式徹底變了,而且不可逆。
這是一次班級制度的升級,但也意味著權力結構、談判地位的永久改變,老師權威成本的大幅上升。如果你是老師,這兩種方案如何選擇,我想無需過多考慮。
當然,并不是說最低限度就一定代表虛假,結論是可能成立的,但由于說明與解釋的程度不夠,導致公眾無法獨立判斷結論的合理性,于是就會嘗試自己拼湊證據,推測真相。
不算很久以前,即智能手機、短視頻還未如此普及之時,公眾由于信息渠道少,了解不到事件現場,確實對“官方結論”依賴程度高。
但如今,互聯網發達,有視頻,有截圖,有聊天記錄,有時間線拼圖,可謂人人都掌握著“證據碎片”,何況還有AI,更是縮短了業余與專業的差距。
哪怕這些東西不完整、不全面,也會產生一個效果:你不能再假裝公眾什么都沒看到,什么都不知道。
而且,公眾的認知習慣也已經變了。現在的人早就被什么測評、開箱、復盤、全過程記錄“馴化”了,張嘴就是要實錘,沒過程的結論根本滿足不了他們。
倒不是現在的公眾變得更激進了,而是治理工具老了。當老工具遇上新環境,通報的最低限度模式便失去了建立信任的功能,甚至連維持最基本的和諧狀態都舉步維艱,只是在侵蝕剩余不多的信任存量。
說白了,信任這個東西就像地基,裂開幾道口子不一定塌房,但所有人都會開始懷疑這棟樓還能不能住,而通報則像物業貼出的公告:結構已檢查,暫不影響居住。
如果你是業主,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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