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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當生意,終落法網。
撰文 | 麥哩
題圖 | 網絡
出租車、網約車碰瓷,騙取維修金、誤工費這樣的惡意行為,開始被嚴打了。
近期,在成都交警自主研發的“碰瓷”事故多維感知預警模型中,精準發現一輛出租車10個月內連續“碰瓷”90余次,涉案金額約34萬元。 涉事 駕駛員楊某已被批捕,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楊某的出租車每月的固定支出費用約5000元,但10個月期間,他卻經常發生交通事故。
在楊某發生的事故中,交警認定的事故達到了53起,其中無責的占50起。從楊某的行車記錄儀中發現,他在一個半月內“私了”的事故有12起。從保險協會了解到,楊某通過協商定損,報保險處理的事故有28起。
楊某的作案目標主要是網約車、貨拉拉等營運車輛上,這些營運車輛的駕駛員普遍不愿因事故耽誤接單、送貨時間。楊某正是利用這一點,每次發生事故后,向對方進行“威逼利誘”,謊稱事故可能導致次年保費上漲、罰款等,希望對方盡快私了,從而快速拿到賠償。
因為車輛屬于營運車輛,除了修車費,楊某還要求對方支付誤工費。
成都交警持續深化協同治理機制,從源頭擠壓“碰瓷”違法犯罪的活動空間。2024年以來,全市已成功查處11起“碰瓷”詐騙犯罪,對1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5年下半年,成都交警在動態排查交通事故相關異常數據過程中,發現一輛出租車在3個月內連續“碰瓷”20余次,共獲利2萬余元。
經查,該出租車駕駛人吳某從2025年9月開始,共計發生20余起簡易交通事故,每次均以“對方操作不當引發剮蹭”為由,迅速與當事人或保險公司達成賠付協議,累計騙取保險理賠金及當事人和解賠付金共計2萬余元。
網約車司機涂先生的事故發生在2025年9月下旬。“當時我拉著乘客前往目的地,為躲避三輪車變道,與一輛出租車發生了剮蹭。”涂先生回憶道,“下車后,雙方各自拍照留證,并向交警求助,最后判定我的全責。”
責任劃分清晰后,涂先生與對方商議如何賠償,各自咨詢己方的保險公司后,最終選擇了私了。“對方說他的車屬于營運車輛,停運一天需要支付其誤工費,而修車也需要兩到三天,最終商議賠付給他1600元。”涂先生說,“雖然當時對于如何撞上的存在疑惑,但由于發生事故后很緊張,也就沒有多想,卻沒想到遭遇了惡意‘碰瓷’。”
辦案民警發現,部分事故發生過程中,碰撞發生前出租車有明顯的加速行為,當車輛即將碰撞時出租車又大力剎車,相關事故原因均為對方車輛全責,車輛均為輕微損傷。這輛出租車短時間內交通事故事發頻率存在明顯異常。
2025年12月18日,因涉嫌詐騙罪,公安機關依法對吳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紅星新聞、大象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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