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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聲音
老墻斑駁,樹影斜映。哥哥李大攥著泛黃的房本,心里像壓了塊石頭。這兩年,李大身體大不如前,他總擔心:這房是為他結婚所建,自己萬一走了,兒女會不會和住了一輩子的弟弟李二對簿公堂?這樁“身后事”,他想在生前厘清。一墻之隔,李二同樣心事重重:自己名下無房,若哥哥真要收回,晚年該去哪安身?一磚一瓦,壘起幾十年手足情,也堆疊出產權與安居的現實之困。兄弟倆共同的期盼是:既能把房子的“名分”定下來,又能讓弟弟有個踏實住處,別讓半生親情散了架。
2025年12月10日,這樁牽動兄弟倆半生心結的案子,擺在了重慶市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法官楊剛的面前。翻閱卷宗,他看到的不僅是房產歸屬之爭,更是一位七旬老人的安身之所,是一家人幾十年剪不斷的親情紐帶。
“如果簡單判決弟弟搬離,他晚年如何安頓?若完全不顧哥哥對產權的擔憂,這個家今后還能和睦嗎?”楊剛意識到,這個案子不能一判了之。
事情要從54年前講起。那時哥哥李大成家,父母咬牙張羅,靠著李大媳婦娘家幫襯,在老屋后蓋起新房。當時才16歲的弟弟李二也跟著遞磚、和泥。房子蓋好后,哥哥一家住了進去。后來,老屋垮塌,父母和弟弟被接進新房同住。幾十年一晃而過,父母離世,弟弟也在此成家并育有一女。歲月流逝,房子舊了,兄弟間的話也少了。
如今年事已高的李大一場大病后,深感時日無多,產權必須明晰的念頭愈加強烈。他輾轉幾夜,最終選擇走進法庭。而弟弟李二前些年大病后,被女兒接到貴州休養兩年,大家以為他會在外定居,可他卻帶著行李獨自回來了。“還是這兒住得慣。”他說,“別處總感覺不是自己的地方。”李二無房無積蓄,李大若真要他搬,他能去哪兒?
調解起初并不順利。李大堅持認為:“房子本該是我的,必須在我還清楚的時候定下來。”李二則感到委屈:“幾十年親情,竟換不來一片瓦遮頭?”
那日午后,楊剛把兄弟倆請到一塊兒坐下,不急不緩地說:“咱們今天不爭‘是誰的’,先說說‘該怎么安’。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活人不能讓房子捆住一輩子。”
他轉向勸說李大,語氣平和而懇切:“你擔心身后爭產、家宅不寧,這份心我們都理解。但你看,弟弟在這兒住了大半輩子,人也七十多了,除了這兒,他還能去哪兒落葉歸根?”
接著,他又看向李二:“老李,哥哥不是要趕你,他是怕將來兒女因為房子和你生分。咱們法律上有個‘居住權’,不涉及產權,只保居住。白紙黑字寫清楚,你有權住到老,房子將來還是他子女繼承。兩不耽誤,親情不斷。”
為了更全面了解情況,楊剛電話聯系了遠在貴州的李二的女兒,得知她婚姻并不順遂,未來很可能也需要返回老家生活。這個消息,讓李大沉默了許久。他忽然明白,這棟老房子不僅是財產,更是血脈至親在人世間最后的一條退路,若連弟弟都容不下,這家、這房,又還有什么意義?
幾天后,李大主動找到楊剛:“法官,我想通了。房子再金貴,也貴不過一家人團圓踏實。就照您說的,寫清楚吧,讓他安心住。”
在楊剛的見證下,兄弟倆在調解書上鄭重簽下了名字。接過文書時,李二抬起頭,欲言又止,最后只是點了點頭。李大站在一旁,別過臉,望向窗外,眼角有些發澀。那一筆落定,仿佛卸下了壓在心頭多年的石頭。
從“爭房”到“安居”,這是酉陽法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于“健全利益關系協調、合法權益保障制度,關心關愛困難、弱勢群體”要求的溫暖詮釋,也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動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的生動實踐。
走出法庭時,已近黃昏。李大腳步緩了緩,等到李二跟上來。兩人并肩走下臺階,步伐漸漸一致,影子在柏油路上緊緊相靠,猶如幾十年前一同蓋房時那樣。
(文中李大、李二均為化名)
來源:人民法院報·1版
記者:劉洋 | 通訊員:冉偉 袁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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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體編輯: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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