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通訊員 秦嬌嬌
柴油易燃易爆,屬于危險化學品,不能私自售賣。然而,有人卻將貨車私自改裝為加油車,在多個工地流動加油牟利。
近日,湖北省紅安縣人民檢察院辦理了一起案件,被告人朱某、張某在利益驅使下,鋌而走險,將廂式貨車私自改裝成“加油車”,多次在城市道路非法運輸和銷售柴油獲利。目前,朱某、張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并判處刑罰。
2024年9月,在紅安縣某建筑工地,執法人員打開一輛看似普通的貨車車廂,里面的景象令人心驚:車廂內加裝了儲油罐、油管、加油機,大量柴油毫無防護措施地存放其中,猶如一顆“流動的炸彈”。
經查,2023年3月至2024年9月間,朱某在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情況下,私自改裝了一輛廂式貨車,使之成為一輛隱形的“移動加油車”,累計購入柴油220余噸,并多次指使張某駕駛該車在城區道路及多個工地流動銷售柴油,非法獲利。
“操作人員未經過任何安全培訓,儲存、運輸、加注等環節全憑經驗,安全隱患極大。”承辦檢察官介紹,朱某、張某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在沒有任何資質和危險化學品批準許可的情況下,多次途經轄區重要道路,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在案件審查起訴過程中,承辦檢察官向朱某、張某充分釋法說理,說明非法運輸危險品可能造成的嚴重后果,詳細闡明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相關法律規定,被告人朱某、張某均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退贓。2025年12月,經紅安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朱某、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不止步于辦案。案件辦理過程中,紅安縣檢察院還聚焦安全生產溯源治理,對近五年辦理的安全生產領域案件進行梳理,發現轄區內非法加油點、“移動加油車”等問題屢禁不止,暴露出成品油監管環節存在漏洞。
為此,該院依法向相關部門制發社會治理類檢察建議,督促其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同時,依托“府檢聯動”工作機制,推動多部門聯合開展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專項整治,形成監管合力。
檢察建議發出后,相關部門高度重視、迅速行動。截至目前,該縣已查處非法加油點5處,扣押非法改裝加油車3輛、集裝箱式儲油罐12個,查獲成品油300余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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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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