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常德萬達置業有限公司(簡稱“常德萬達置業”)發生股東變更,中國建筑一局(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建一局”)成為全資控股股東,法定代表人也進行了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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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一局”由上市公司中國建筑全資控股,而中國建筑的控股股東是央企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常德萬達置業”原先由大連萬達銳馳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9%,大連萬銳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這兩家公司都由大連萬達商業管理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大連萬達商管”)全資控股。
因此,“常德萬達置業”原先實際由“大連萬達商管”全資控股。
“大連萬達商管”是萬達廣場的總業主,全資控股全國各地的萬達廣場,分為兩種情況:
1、直接全資控股萬達廣場的業主公司,這是主流情況。
2、少數萬達廣場的業主公司由兩個萬達系公司共同全資持有,而“大連萬達商管”全資控股這兩家股東公司,從而間接全資控股該萬達廣場的業主公司。
“常德萬達置業”就屬于第二種情況,其核心資產是2016年開業的常德萬達廣場。
“中建一局”接盤“常德萬達置業”實際上就是接盤常德萬達廣場,這是國資委系統的央企首次接盤萬達廣場。
此前,接盤萬達廣場的企業分為三種情況:
1、金融機構,例如新華保險、陽光保險、浙金信托,以及一些股權基金等。
這些金融機構并非直接受讓,而是通過股權平臺間接受讓全部或部分股權。其目的在于獲得一定的租金回報率,并非實際購買。萬達方面繼續運營,并保留一定時間內的贖回權;如果過期沒有贖回,就變成徹底賣斷。
其中,新華保險也是央企,但不屬于國資委系統,而是屬于中央匯金系統。
2、債權人,例如太盟投資、鵝廠、京東等。
前幾年,重資產的大連萬達商管和輕資產的珠海萬達商管為了上市,都曾經引進一批戰略投資者入股。
上市失敗后,萬達方面就要履行回購義務。老王沒錢,只能將48座萬達廣場打包賣給這些企業組成的聯合體。
3、地方國企
目前只有一家,山東歷城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收購了濟南高新萬達廣場。
中建一局收購萬達廣場是什么目的?
大概率也是抵債!
2015年,王健林于推行“總包交鑰匙”模式:只專注于與工程總包單位的合作,而不再介入繁瑣的分包分供事務。中建一局作為萬達的長期戰略合作伙伴,也是重要工程總包單位之一。
公開信息顯示,中建一局承建了多座萬達廣場,例如牡丹江、佳木斯、舟山、北京平谷、安康、運城、玉溪、宿州等的萬達廣場,還改造了北京五棵松萬達廣場。
常德萬達廣場也在其中!該項目不僅成功實現了售樓處的提前封頂,還在萬達的北區38個項目履約考核中脫穎而出,榮獲90分、排名第四的佳績。
然而,建筑行業屬于乙方,沒什么話語權,不僅回款慢,甚至還要墊資。
因此,中建一局在資金緊張的情況下,不太可能出資收購萬達廣場,更大的可能是以房抵債(工程款)。
也不排除老王將常德萬達廣場抵押給中建一局,將來有錢再還,或者找到出價更高的買主再贖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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