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去看看直升機。”
2025年12月的一天,頂著寒風,大峽谷法庭辦案法官趕到了轄區5A級景區的空中游覽項目點,他此行是為了弄清景區內直升機游覽項目的運營和營銷模式,為一起直升機票務代理糾紛尋找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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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三天前,法庭受理了一起景區內票務代理合同糾紛。2024年10月,某票務代理公司與某航空公司簽訂《景區空中游覽票務代理服務協議》,航空公司在國家5A級景區內運營直升機空中游覽項目,指定票務代理公司為唯一票務營銷代理商,負責空中游覽項目的市場推廣和門票銷售。協議有效期為一年,并約定無特定事由可自動續約。2025年11月,協議到期后,票務代理公司卻突然收到航空公司的《票務代理合作終止協議》,要求終止原合作協議,不再續約。票務代理公司不明所以,與航空公司溝通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航空公司支付違約賠償金60萬元。
受案后,承辦人法官憑借豐富的經驗判斷,認為化解本案的關鍵在于找出矛盾根源,故積極與航空公司負責人取得聯系,了解到航空公司選擇終止合作的原因是認為票務代理公司的市場推廣效果有限,項目營收效益并未達到預期,且航空公司認為協議到期不再續約是正常的市場行為,并非違約行為,堅持拒絕賠付違約金。
厘清矛盾癥結后,辦案法官敏銳地意識到,化解矛盾的辦法就藏在“直升機”里,隨即邀請“法庭特邀調解員”—景區投訴部主任組建調解小組,決定在空中游覽項目地點開展一次現場調解。
在現場,法官與調解員首先了解了空中游覽項目的具體運營模式,針對航空公司對票務代理公司市場推廣不到位的不滿,調解員發揮“人熟、事熟、景區熟”的優勢,引導票務代理公司在原先線下推廣方式的基礎上,提出豐富營銷手段,拓寬推廣渠道的具體改進方案,票務公司承諾充分利用視頻號、小紅書等網絡平臺布局線上推廣陣地,做到有效引流,打響招牌;針對航空公司對票務代理公司營收效益未達預期的不滿,通過對比同級別景區的同類項目營收額度,結合當地景區的旅游流量,法官和調解員共同指導雙方制定門票銷售目標、收入轉化率等多維度可量化的營收目標,以此作為是否終止合作的重要參考,既是對票務代理公司營銷工作的激勵,也是對航空公司隨意終止合同的約束。
隨后,辦案法官向航空公司解答了相關法律問題,解釋了合同到期并不必然意味著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失效,而且根據雙方的協議約定,自動續約的條件已成就,現在協議依然在有效期內,貿然終止合作可能會帶來違約風險。
航空公司在法官入情入理的分析下逐漸消解了不滿,最終同意繼續合作,為保證雙方后續履行不再產生類似爭議,葉法官指導雙方在合作期限、協議解除、權利義務關系等內容重新議定條款,雙方簽訂了新的合作協議,票務代理公司也當場撤訴。
司法的力量,不僅是明辨是非對錯的標尺,更是守護發展、筑牢合作的溫度,大峽谷法庭以“和合”之力指導兩個企業消除隔閡,重建合作,共啟新程,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來年旅游旺季時,游客們又將體驗到直升機飛躍峽谷、沖上云端時的震撼,領略獨特的喀斯特地貌,覽盡億年地質奇觀。

來源丨大峽谷法庭
作者丨劉 宇
美編丨喻靖堯
初審丨張 森
復審丨黃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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