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安全為先
為堅決遏制
煙花爆竹領域安全事故
嚴守禁燃禁放管控紅線
肥東公安以“零容忍” 態度
全面部署、全鏈打擊
從嚴查處非法生產、儲存、運輸
銷售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
鐵腕整治安全隱患
切實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
2025年12月31日凌晨1時許,肥東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在張集鄉張集大街開展日常巡查時,查獲一輛涉嫌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廂式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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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現場清點核查,貨車駕駛員薛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共計412件。隨后,薛某被依法傳喚至肥東縣公安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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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薛某因非法運輸危險物質被肥東縣公安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三日的處罰。
最近
朋友圈里出現了
各種煙花爆竹的廣告
但你知道嗎
這可是違法的
此前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相關案例
1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發現一住戶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攬銷售煙花爆竹,立即進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內查獲“加特林”等煙花爆竹共計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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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5年12月23日,山東壽光,韓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及相關從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購買煙花爆竹,并通過朋友圈銷售從中牟利。目前,韓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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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義,民警在開展社區警務工作中,獲取有人利用微信販賣煙花爆竹的線索。經調查,在陳某某家中查獲16個品種煙花爆竹共計76件。目前,違法行為人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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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能在網上進行買賣嗎?
如果在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
朋友圈私自販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一萬元的,就已經達到了非法經營罪的入罪標準。
特別注意
轉發售賣煙花爆竹的網絡信息
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
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
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警方提醒
煙花爆竹的危險存在于
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燃放
多個相關環節
春節臨近
這份煙花爆竹安全提示卡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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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肥東公安、中國應急管理報
?編輯:薛冰清 二審:劉坤 審核:張建新 監制:陳宏云
?郵箱:wxxf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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