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報記者 朱寧寧
當前,我國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規模已近3億人,其中依托互聯網平臺就業的外賣騎手、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新業態勞動者達8400多萬人,成為勞動力市場重要組成部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吳秀章近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了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工作情況。報告系統介紹了相關工作基本情況,并就下一步工作進行科學規劃和部署。
應當看到,當前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還面臨很多新挑戰,勞動關系界定難、法律制度保障欠缺、社保覆蓋不足、基本勞動權益保障不足、平臺企業責任落實不夠、維權渠道不暢等問題依然存在。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圍繞這些核心問題建言獻策,為完善相關制度、破解靈活就業者權益保障難題提供路徑。
立法滯后成關鍵瓶頸
不同于傳統勞動關系,靈活就業人員由于難以直接適用現行勞動法律,很多問題在原有的法律框架下不好解決。郭樹清委員建議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勞動關系和權益保障進行單獨立法。
還有多位委員建議盡快修改完善社會保險法等法律,為靈活就業群體參保提供法治保障。
“現有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就業促進法等對這部分群體的勞動者權益保障尚未形成全面、有效的制度覆蓋,有必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蔣卓慶委員建議有針對性地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細化“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系情形”的認定標準,落實“應建盡建”原則,同時明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保護等底線要求,加強對互聯網“平臺算法”“抽成比例”等方面的硬約束,防范平臺利用優勢地位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
譚天星委員建議抓緊建立健全有關法律法規,在醫療保障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有關法律制定、修改的過程中將相關問題納入其中,適時制定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法或通過有關決定,同時支持各地先行先試,制定地方性法規。
甄占民委員呼吁健全跨部門協同治理機制,解決人社、交通、市場監管等多部門政策銜接問題,強化對平臺算法的監管,推動算法治理從“事后監管”轉向“事前規范”,督促平臺企業承擔起更多主體責任。
降低成本破參保難題
靈活就業者社保參保率偏低是權益保障的一大短板。
鑒于繳費負擔重是參保意愿低的重要原因,郭樹清建議探索由平臺按工資收入來源比例承擔部分社保繳費責任,并適度調低繳費比例或提高個人賬戶占比。楊振武委員呼吁研究完善靈活就業者參加“五險”的實現途徑,支持地方試點更具行業針對性的社保制度,降低參保成本。杜家毫委員建議通過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平臺企業強化社會責任意識,多渠道多方式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繳納五險一金提供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截至2025年10月底,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省份達17個,累計2325萬人參保,“按單計費、每單必保”的模式獲得委員們的認可。李慧瓊委員認為試點覆蓋面仍需擴大,建議加快實現主要平臺企業、主要用工類型全覆蓋,研究將家政服務、同城貨運等更多行業納入試點,并試點“按單繳費、按日參保”機制,實現“勞動即參保”。
甄占民建議加快職工保險與居民保險融合,建立以居民身份為統一標識的社保體系,同時推動平臺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緩解勞動者對收入穩定性的擔憂。
多元治理助多方共贏
在立法與社保制度完善的同時,委員們還強調多元治理的重要性。
多位委員建議加強平臺企業工會組織建設,探索靈活就業群體工會新形式。
“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法律監督有待進一步加強,依托安全生產開展勞動者權益保護,是有效的切入點和著力點。”杜小光委員建議將勞動者權益保障與安全生產一并納入檢察公益訴訟法定領域案件范圍。
安立佳委員特別強調,立法與政策制定需兼顧行業差異,聽取商會和企業意見,避免“一刀切”誤傷行業,推動平臺、經營者與勞動者共贏。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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