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追《人之初》時,被吳飛飛的哭戲戳得鼻尖發酸——不是那種歇斯底里的宣泄,是藏在每一次呼吸里的鈍痛,讓我忽然想起:原來好的哭戲,從來不是“擠眼淚”的技巧,是把心放進角色里的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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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最深的是雨夜對峙父親那場,她站在雨里渾身濕透,攥著衣角的指節泛白,眼睛紅得像浸了雨的櫻桃,聲音抖得碎成片段卻咬著牙不泄出哭腔。直到父親抬手扇自己耳光,她才猛地破防,那句“別打了”帶著哭腔撞過來,隔著屏幕都能摸到那種揪心的疼。還有母親離世真相揭開時,她躲在洗手間里肩膀抖得厲害,沒有嘶吼,只有壓抑的抽噎裹著二十年的遺憾,像塊濕毛巾擰得人心發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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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思純的演技從來不是憑空來的。拍《左耳》時二十天減十五斤,就為貼近黎吧啦的叛逆感;拍《加油,你是最棒的》又增肥十五斤,把角色的煙火氣揉進骨血里。這些“對自己狠”的勁,藏在每一次角色塑造里。更難得的是,她把自己的經歷也融了進去——曾公開說過抑郁癥的那段日子,她沒躲在舒適區,反而把那些脆弱、倔強的感受,變成了吳飛飛表面軟內里硬的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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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演藝圈里,不少人忙著搶流量、刷曝光,把演技當成“加分項”而非“根本”。但馬思純不一樣,她的每一個角色都像“長在她身上”:《江照黎明》里的李曉楠,不是完美受害者,是帶著膽小、猶豫卻慢慢長出刺的普通人;《人之初》里的吳飛飛,是被家族綁住卻拼命掙開的女孩——觀眾看到的是角色,不是“馬思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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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她這幾年顏值不如以前,但我覺得她的魅力是沉淀出來的——像陳酒,越久越有味道。她的哭戲能打動人,不是因為技巧多好,是因為她用真心演真心:把委屈揉進攥緊的拳頭,把遺憾藏在輕輕的“我看不清她的臉”里,把倔強藏在咬碎的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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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演員從來不是靠流量撐著,是靠一部部作品、一個個戳人的角色站著。馬思純用這些年的經歷告訴我們:沉下心來把角色當“自己”,不管什么時候都能發光。希望以后能多些像她這樣的演員,別讓“演技”在流量里失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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