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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李海玉為弟追兇27年,持續(xù)引發(fā)關(guān)注。
2025年12月23日,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被告人易庚華故意殺人案,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庚華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事后,李海玉申請抗訴。
2025年12月28日,她告訴南都N視頻記者,湛江市檢察院作出了不予抗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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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時年15歲的李海玉在老家湖南生活。
李海玉的父母帶著弟弟李煥平從湖南邵陽到廣東湛江承包果園。李海玉的父親雇傭了湖南老鄉(xiāng)易庚華在果園做工。
當(dāng)年年底,雙方因工資糾紛發(fā)生了沖突。沖突發(fā)生后,易庚華來到李煥平就讀的小學(xué),以母親病危為由,將9歲的李煥平帶走。
1993年2月19日,李煥平的尸體被發(fā)現(xiàn)。
李海玉的父親隱瞞了李煥平遇害的事實,李海玉和母親一直以為弟弟是被易庚華帶走拐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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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20歲的李海玉離開家鄉(xiāng)邵陽。她一邊打工,一邊尋找弟弟。
2014年,李海玉的父親病重。臨終前,他囑咐李海玉,一定要找到易庚華。父親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也沒告訴女兒,這個人其實是殺害她弟弟的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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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李海玉找到了易庚華所在的村子,距離她家僅僅幾十公里。
后李海玉與可疑陌生男子加微信,兩人網(wǎng)聊了三年。
2019年,一次網(wǎng)絡(luò)聊天時,易庚華主動告訴李海玉自己的真實身份。后李海玉隨即將線索提供給警方。
2020年5月22日,潛逃28年的易某華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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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李海玉收到了一份《不起訴理由說明書》。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稱,被害人李煥平下落不明,沒有找到尸體,當(dāng)年也沒有做DNA鑒定,認(rèn)定其死亡的證據(jù)不足,決定對易某華作出存疑不起訴的處理。
因為證據(jù)不足,易某華僅僅被關(guān)押半年就釋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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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玉沒有放棄,她不斷地申訴,案情再一次出現(xiàn)轉(zhuǎn)機。
2023年2月,湛江當(dāng)?shù)卮迕裾业搅水?dāng)年埋葬弟弟尸骨的壇子,并移交到公安機關(guān)。
2023年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在立案復(fù)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jù),認(rèn)為現(xiàn)有證據(jù)足以認(rèn)定易某華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決定撤銷此前《不起訴決定書》,將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zhǔn)追訴。易某華再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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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姐姐為亡弟追兇27年”案件迎來一審宣判,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易庚華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1992年12月22日上午,被告人易庚華與被害人李某平(歿年9歲)的父親李某祥因工資糾紛發(fā)生爭執(zhí)。當(dāng)天下午,易庚華到李某平就讀的小學(xué),將李某平從學(xué)校帶離至雷州市北和鎮(zhèn)某甘蔗園內(nèi),持刀捅刺致其死亡后潛逃。后易庚華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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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8日,廣東湛江檢察院作出《抗訴請求答復(fù)書》顯示,該院認(rèn)為一審判決定性準(zhǔn)確、量刑適當(dāng),決定不予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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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從追查真兇,從不起訴決定到死緩判決,這是一個英雄姐姐27年的堅持。
如果沒有這個姐姐,這個案件會是什么結(jié)果呢?
2026年1月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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