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法典草案三審稿正式亮相。草案三審稿綠色低碳發展篇延續了二審稿中對再生材料使用的表述——“國家鼓勵再生材料推廣應用,推動建立再生材料認證制度,支持汽車、電器電子等產品的生產者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這意味著,行業內期待已久的“強制使用再生材料”政策仍未落地。與此同時,塑料循環利用行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壓力。
三審稿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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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轉向:立法語言從“強制”退向“鼓勵”
生態環境法典草案初審稿中曾設立強制使用再生材料制度,在二審稿及最新的三審稿中,該條款被修改為鼓勵性條款。
行業曾對強制使用政策寄予厚望,希望通過法規將塑料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環境成本切實內化,讓“誰生產,誰負責”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從原則真正落地為驅動綠色設計和高值化再生的市場力量。
就在12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固體廢物綜合治理,特別強調堅持“誰污染、誰治理”原則,要求構建覆蓋“源頭減量、過程管控、末端利用”的全鏈條治理體系。這一高層決策精神,為通過法律手段落實生產者責任、強化源頭減量和末端高值化利用提供了明確的政策依據和方向指引。
然而,對比之下,草案的“鼓勵”條款顯得力道不足。在沒有剛性約束下,下游制造商缺乏使用再生料的真正動力。在低價原生料的擠壓下,僅靠鼓勵難以扭轉“大規模使用、大規模廢棄”的慣性,也無法完全實現“誰污染、誰治理”所要求的責任閉環,仍是在無形中“鼓勵大規模使用、大規模廢棄”。
行業寒冬:多重沖擊下的生存危機
2025年底,中國合成樹脂協會塑料循環利用分會(CPRRA)舉辦了多場經營形式座談會,揭示了行業的切膚之痛:
1.價格倒掛,無利可圖:煤化工產能擴張導致新料價格歷史性走低,高品質再生料與新料價差近乎抹平,部分產品價格倒掛。企業陷入“接單微利或負利,不接單等死”的循環。
2.需求疲軟,訂單銳減:制造業轉移與經濟環境影響,導致傳統領域(如化纖)訂單減少。
3.合規成本高企:大量不規范作坊以極低的環保、稅務成本運作,嚴重擠壓合規企業生存空間。
4.內卷加劇,惡性競爭:為搶訂單,企業大幅壓價,“不虧錢就是賺錢”成為常態。
為什么必須強制使用再生材料?
盡管“強制”條款在立法過程中被“鼓勵”取代,但基于行業現狀與國際經驗,強制使用再生材料政策具有不可替代的戰略價值。其核心理由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創造穩定需求,驅動產業升級:當前我國塑料回收“降級使用”普遍,高值化循環受阻。強制政策能為高品質再生料創造規模化市場,啟動“需求拉動投資→技術提升→成本下降→需求擴大”的正向循環。
2.真正落實生產者責任,內化環境成本:強制政策迫使生產者為其產品的環境足跡付費,將污染治理、碳排放等外部成本內化,使全產業鏈合理分攤循環成本。
3.激發源頭綠色設計:只有當企業必須使用再生料時,才有動力從設計源頭就采用易回收、易再生的方案,從根本上提升循環效率。
4.提供上位法依據,避免政策碎片化:宏觀的強制目標可為不同塑料品類制定細則提供法律基礎,構建系統、可執行的治理框架。
法典三審稿未設定強制使用目標,意味著行業短期內仍需在殘酷的市場中自力更生。當前困境是挑戰,也是行業從粗放走向精細、從低端邁向高端的淬煉過程。
行業的未來,既依靠每家企業的技術升級與模式創新,也取決于我們能否凝聚共識,推動形成真正體現“誰污染、誰治理”原則、能激活循環市場的頂層設計。
現在,正是發出行業聲音的關鍵時刻。
目前該草案正在公開征集意見,點擊文末左下角
,向人大網提交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為30日。
這一關鍵立法進程關乎塑料循環行業的未來走向,業界人士應積極發聲,抓住窗口期提出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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