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以下簡稱“無人機”)飛行管理,維護航空安全、公共安全與國家安全,根據《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和關于打擊整治無人機“黑飛”違法行為專項行動要求,我市將開展無人機實名登記和打擊整治無人機“黑飛”違法行為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報備范圍與對象
(一)登記報備范圍
除軍事、警察和應急管理用途外,所有民用無人機均需按照要求完成實名登記。其中,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無人機均納入登記管理(微型、輕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民用無人機界定標準參照《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第六十二條標準執行)。
(二)報備對象
在汾陽市轄區內持有民用無人機的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個人。
二、登記報備流程
1、國家平臺實名注冊:登錄國家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UOM,網址:https://uas.caac.gov.cn)完成注冊登記,需填報持有人姓名/單位名稱、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系方式、無人機產品類型、型號、序列號、唯一產品識別碼等信息,并按照要求上傳無人機照片。
2、現場備案:完成UOM平臺登記后,攜帶相關資料到屬地派出所登記填表后,前往汾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報備。
三、登記報備所需材料
(一)個人持有者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家庭住址;
2、無人機購買憑證或合法來源證明;
3、無人機種類、型號、廠家、最大升空高度、最大載重、續航時間、產品識別碼、序列號、使用用途、照片等;
4、UOM平臺實名登記信息復印件。
(二)單位持有者
1、單位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無人機購買憑證或合法來源證明;
4、無人機種類、型號、廠家、最大升空高度、最大載重、續航時間、產品識別碼、序列號、使用用途、照片等;
5、UOM平臺登記登記信息復印件;
6、實際使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家庭住址。
(三)飛行駕駛人員登記
1、飛手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聯系電話、家庭住址;
2、飛手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四、飛行活動管理要求
1、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的人員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相應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以下簡稱操控員)執照;
2、操控微型、輕型民用無人機在適飛空域內飛行,無需取得操控員執照,但操控人員應熟練掌握有關機型操作方法,了解風險警示信息和有關管理制度;
3、操控輕型民用無人機在管制空域內飛行的人員,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按照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的規定經培訓合格;
4、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僅可操控微型無人機,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僅可操控微型、輕型無人機,且均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現場指導;
5、汾陽市區域為管制空域,未經批準禁止飛行;管制空域具體范圍可通過UOM平臺查詢;
6、使用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機從事非經營性飛行活動,以及從事經營性飛行活動的,應當依法投保責任保險;
7、改裝無人機應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性能參數發生改變的,需及時在UOM平臺更新信息。
五、重點打擊整治行為
因汾陽市全境內空域屬于軍事禁飛區,微型、輕型無人機在報備汾陽市公安局備案后,可以在真高30米以下飛行;
小型、中型、大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在未經空中交通管理機構、公安機關批準,嚴禁飛行。
六、法律責任
1、民用無人機未經實名登記、未向公安機關報備在管制空域內“黑飛”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飛行,可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違規飛行的,對其監護人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無人機;
3、違規飛行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七、咨詢聯系方式
任警官 13753387383
司警官 13593429444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請廣大無人機使用者主動配合登記報備工作,積極舉報“黑飛”行為,共同維護安全有序的空域環境。
“黑飛”舉報電話:110
汾陽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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