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李菲菲劉珩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草原火災,全力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四川實際,2025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2026年草原防火命令。
命令明確,2026年全省草原防火期為1月1日至5月31日。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轄區實際,延長本地區草原防火期,并向社會公布。防火期內,預報有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規定草原高火險期。
根據命令,草原防火區、草原高火險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草原高火險期內發布草原火險橙色和紅色預警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發布禁火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防火區內生產經營企業、施工工地應當停止野外動火作業;對可能引起草原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
命令還就草原防火期內嚴格野外火源管控作出相關規定。
全文如下: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6年草原防火命令
川府規〔2025〕5號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草原火災,全力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草原防滅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發布如下命令。
一、明確草原防火期。2026年全省草原防火期為1月1日至5月31日。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結合轄區實際,延長本地區草原防火期,并向社會公布。防火期內,預報有高溫、干旱、大風等高火險天氣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規定草原高火險期。
二、劃定草原防火區。草原防火區、草原高火險區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草原高火險期內發布草原火險橙色和紅色預警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發布禁火令,嚴禁一切野外用火,防火區內生產經營企業、施工工地應當停止野外動火作業;對可能引起草原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
三、嚴格野外火源管控。草原防火期內,應當嚴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有關規定,嚴禁在草原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確因特殊情況需在草原防火區內野外用火的,應當按照規定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并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確定專人管理和按照要求采取防火措施的前提下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按照規定設立臨時性草原防火檢查站,對進入草原的所有人員和車輛進行防火宣傳和檢查,嚴禁攜帶火種或者易燃易爆物品進入。違反有關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承接有關行政處罰權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給予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林地和草原接壤區域已劃為森林防火區的,應當遵守森林防火規定。
四、加強隱患排查和宣傳教育。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常態化組織開展草原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五周五緣”可燃物清理,建立隱患臺賬及責任清單,實行銷號整治。對草原防火區內的重點地段、重點目標,以及在草原火災危險地段的公路、鐵路、石油天然氣管道、電力和通信設施等,有關責任主體單位應當開設必要的防火隔離帶,清除可燃物,加強野外動火作業管理和安全檢查,整治存在的火災隱患。在7級以上強風等異常天氣下,對穿越牧區35千伏及以下配電線路,應當按照規定果斷采取拉閘避險措施。要廣泛開展草原防滅火宣傳警示教育,引導公眾移風易俗和文明安全用火,增強公眾的責任意識、安全意識和法治意識,提高公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和減災能力。
五、加強應急準備和科學處置。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草原火險預測預報預警,發布草原火險預警后,要按照《四川省森林草原防滅火應急響應機制》規定,同步啟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響應,落實源頭防控、氣象監測、應急準備、值班值守、情況報告等措施。各類撲火隊伍要常態化開展實戰訓練演練,做好撲火準備,高火險時段在重點地段靠前駐防、帶裝巡護。草原防火期內,各級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和負有草原防滅火任務的部門(單位)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一旦出現火情,按照預案啟動應急響應并上報火情信息,第一時間采取措施疏散轉移受威脅群眾,保護重要設施,在條件具備和撲火人員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科學有效的措施有序開展撲救。
六、依法落實防滅火責任。各級人民政府要全面執行草原防滅火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結合林長制落實“第一責任人”防控責任,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防滅火責任落實機制,構建完善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責任體系,嚴格落實末端發力終端見效工作長效機制,壓實屬地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生產經營管理單位(個人)責任,實行市(州)領導包縣(市、區)、縣(市、區)領導包鄉鎮(街道)、鄉鎮(街道)領導包村(社區)、村(社區)干部包戶、護草員包草場,推廣村(居)民防火協作共管機制。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本地本單位火險等級、火險區劃等劃分草原防火責任區域,明確責任人和職責任務,實行網格化管理。草原毗鄰地區、單位要簽訂聯防協議,落實聯防聯控責任,協同做好聯防區域內的草原防滅火工作。
七、加大檢查指導力度。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對防火區內有關單位的草原防滅火組織建設、責任制落實、設施建設等情況進行檢查。必要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組織有關部門(單位)聯合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草原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下達草原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消除隱患。各級公安、草原等行政主管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嚴格查處草原火災案件。對發生的草原火災,按照規定及時查清原因、評估損失和分清責任,依規依紀依法追究火災肇事單位、個人和有關責任人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草原火情,應當立即撥打報警電話12119。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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