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趙明 通訊員 彭孟強)目前,湘潭正持續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專項整治行動,嚴格落實全市禁燃要求,然而仍有部分市民無視“禁燃令”燃放各類煙花爆竹。12月28日,湘潭縣警方公布了近期辦理的兩起案件,以案示警,敲響安全警鐘。
12月9日22時許,易俗河鎮濱江路與雙擁公園路口處,6盒禮花炸響夜空,這是廖某和劉某為慶祝朋友購置新車而準備的賀新禮物。天易派出所當場查獲涉案人員,發現這已不是兩人第一次違規燃放了,不久前,劉某喜提新車,廖某和劉某購買并燃放了5盒禮花。
民警介紹,廖、劉兩人兩次燃放禮花位置均屬于湘潭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禁燃區域。民警提醒,在禁燃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因此,根據相關規定,天易派出所給予劉某、廖某每人罰款300元的處罰。
12月18日,易俗河鎮某小區傳來鞭炮聲,恰好梅林橋派出所民警在附近日常巡邏,民警循聲趕往現場,在前坪發現了燃放痕跡。民警當場調查取證,固定了相關證據。12月22日,民警將違法嫌疑人周某傳喚至派出所接受調查。周某承認,18日是兒媳產子后出院回家的日子,他燃放煙花爆竹以示慶祝。因周某在禁燃區違規燃放,梅林橋派出所對他作出了罰款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市民,增強法律意識和環保意識,自覺遵守禁燃禁放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幸,違規燃放。公安機關將持續加大巡查力度,對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歡迎市民積極監督,如發現違規燃放行為,請及時撥打110舉報,共同維護我們安全、和諧、整潔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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