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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某小區的鄰里糾紛登上熱搜,讓無數人哭笑不得又倍感無奈。
鄰居將鞋架、雜物長期堆放在樓道,屢勸不聽,男子在物業調解無果后,索性將爺爺的遺照掛在樓道,配上臺案香燭。
這波“以魔法打敗魔法”的操作立竿見影,鄰居見狀連夜清理雜物,還樓道一片整潔。
網友評論兩極分化,有人直呼解氣,覺得對付自私鄰居就該用非常規手段;也有人質疑拿逝者施壓太出格,違背公序良俗。
但在這場看似荒誕的糾紛背后,藏著的其實是城市鄰里關系中最尖銳的痛點——公共空間被侵占的維權困境,以及規則失序下的無奈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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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厘清一個核心事實,樓道從來不是私人領地。鄰居口中“門口放鞋架正常,沒挨你家”的論調,本質上是對法律和公共權益的雙重漠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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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建筑區劃內的樓梯、通道等公共通行部分,屬于業主共有。最高法相關司法解釋更直接將“侵占公共通道”列為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關鍵是,樓道作為消防通道,堆放雜物不僅影響通行,更違反《消防法》,一旦發生火災,堵塞的通道就是生命的攔路虎,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那位鄰居所謂的“正常”,不過是將個人便利凌駕于集體安全之上的自私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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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男子的硬核反擊,看似極端,實則是維權無門后的無奈之舉。事件細節顯示,他并非一開始就選擇對抗:先找物業反映,物業溝通無果,這種“投訴無門、調解無效”的困境,是很多人遭遇鄰里侵權時的共同經歷。當規則通道失靈,人們只能被迫選擇以牙還牙的私力救濟——就像這位男子所說,“實在逼得沒辦法了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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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作為小區公共秩序的維護者,本應依據《物業管理條例》履行監管職責,接到投訴后24小時內必須處理,否則需承擔連帶責任。但現實中,不少物業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佛系態度,要么敷衍勸導,要么把責任推給業主自行協商,淪為“收費不辦事”的擺設。而社區、公安等部門的監管銜接不暢,更讓維權者陷入“多頭管、多頭都不管”的尷尬境地。
有人質疑男子的行為違背公序良俗,這一爭議確實存在。用逝者遺照制造心理壓迫,難免讓其他鄰居感到不適,也超出了合理維權的邊界。但我們更該追問:如果正規途徑能有效解決問題,誰愿意用這種傷害自身情感、引發爭議的方式維權?上海閔行區曾有類似案例,調解員聯合物業、社區民警實地調查,通過普法教育明確侵權責任,還協調物業協助清理雜物,最終圓滿解決糾紛。這說明,只要治理主體主動作為,依法依規介入,鄰里矛盾完全可以理性化解。
文明鄰里從來不是靠“自覺”就能實現的,更需要規則的兜底和治理的護航。對業主而言,要明確“我的權利止于他人門口”,公共空間不是私人雜物間,尊重共有權益是鄰里相處的底線;對物業而言,要摒棄“和稀泥”思維,切實履行監管職責,讓規則真正長出牙齒;對相關部門而言,要打通監管銜接通道,明確責任邊界,讓維權者不用再“求告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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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憑借老人的在天之靈,鄰居撤了鞋架,男子收了遺照,樓道恢復整潔,但這場糾紛留下的思考遠未結束。當我們為“硬核調解”的效果喝彩時,更該期待一個不用靠極端方式就能維護合法權益的環境——畢竟,靠“魔法”贏來的整潔只是暫時的,只有靠規則守護的文明,才能讓鄰里相處真正安心。
寶子們,你們對這個事件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暢所欲言,一起吃瓜。(關注我,下一個瓜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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