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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最早的武器,其實和餐具本就是一家。咱們人類的祖奶奶“露西”所在的能人時代,用來剔骨吃肉的尖利木棍,便是餐具與武器的共同始祖。沒有尖牙利爪的猿人,靠著工具彌補先天不足,最終在數十萬年的競爭中,將猛犸象、劍齒虎都變成了手下敗將,用實際行動宣告:“我用了幾十萬年爬到生物鏈頂端,可不是為了吃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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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史前一萬年劇照》
在捕獵中,人類形成了最早的社會組成形態。進入石器時代,隨著農業和定居生活的發展,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隨著弓箭、投矛等遠程武器的普及,餐具慢慢和武器分家。其中,“匕”成為了人類最早的專用餐具之一。在中國古代,“匕”指的就是勺、匙一類的取食用具。考古發現,早在60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時期,石匕就已經是先民們手邊的常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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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石器時代的骨匕
社會在進步,貧富也在分化。連匕這種餐具,也被人為分出了三六九等。最好的匕是玉匕,在夏朝的文物中我們就發現了它的身影。中國古人相信玉石是敬奉神靈最好的用具,這個玉匕的作用很可能就是部落首領祭祀神靈所用的。玉石在當時也被看成了神靈的食物,瓊汁玉液就是遠古中國先民想象中最好的食物。但當時的玉石開采十分不易,所以古人只好委屈一下神靈們把玉石制成了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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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王堆漢墓出土漆繪龍紋勺,在當時也叫匕
當時敬奉神靈最好的食物就是大家一起捕獵的大型獵物,部落首領和巫師們(在中國遠古時代他們有時就是一個人)會用玉匕分割獵物的肉食,再用最原始的濁酒祭祀神靈。祭祀用的玉匕在當時也是部落首領的權力象征,象征著祭祀先祖和神靈的權威,有了這種權力他才可以在部落中集生殺予奪的權力于一身。這種玉匕恐怕也免不了被“假神濟私”的部落首領當成是自己的高檔餐具,畢竟敬神的玉璜也被他們堂而皇之的戴在了自己身上。中華先民吃肉用的餐具當然也是匕,因此說“洋人自古以來就用刀叉吃飯,形成了開拓進取、科學嚴謹精神”的人,是地道的數典忘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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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玉匕首
在中國歷史上最早的著名匕是虞匕。 它長什么樣,是青銅還是玉石,我們已不得而知。它本身并未飲血,名氣遠不如后世的魚腸劍。它的成功在于被西漢人公認是虞帝的佩器,因此成了著名篡奪者兼穿越嫌疑犯王莽受禪大典上的關鍵道具。可惜王莽改制失敗,這柄神器和他的頭顱一起,成了光武帝劉秀的戰利品,在漢家府庫中存放了近三百年,最終毀于西晉末年的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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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蜀青銅短劍
不過,按照我們老祖宗的嚴格定義,上面這些“匕”還算不上匕首。給它下明確定義的是東漢的服虔,他在《通俗文》里寫道:“匕首劍屬,其頭類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簡單說,匕首就是頭像餐匕、短小好用的短劍。石器時代沒有劍,自然也沒有匕首,因為石頭材質脆,做不了又長又堅固的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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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青銅匕首二十四把一組。每把匕首形制微有變化,匕首首端大多為單環紗帽式,也有雙環對耳式,無環式等。匕刃有單刃和雙刃之分,匕身有的通體光素無紋,盡顯青銅之原色質感,有的施以細密的錯金菱形紋,精美大方
直到商代晚期,青銅劍登上了歷史舞臺,正兒八經的“匕首”才隨之誕生。在歐亞大陸的其他地方,匕首的發展和我們類似。但在美洲大陸,原住民因為缺乏金屬冶煉技術,只好把黑曜石當成是匕首的主要材料。黑曜石的鋒利程度其實也不錯,印第安武士甚至有拿著黑曜石武器一擊砍下西班牙殖民者馬匹頭顱的戰績。但黑曜石缺乏堅硬度和韌性,所以這種材料并不是匕首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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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曜石匕首,拿來對付異鬼還是不錯的,長城的“殺手”就是靠它干掉的不死生物,但對上青銅武器就悲劇
總的來說,匕首在冷兵器界的地位,堪比周星馳電影里的“折凳”——貌不驚人,卻隨手可得,是買兇殺人、制造慘劇的頭號選擇。它之所以能擔此“重任”,全因其三大優勢,這三大優勢還真和折凳類似,頭一個就跟它的出身有關。
首先它的原型是餐具匕,出身清白,在秦漢以前匕還是中國餐具的主流。筷子的歷史按照韓非子的說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商紂王時代。當時敗家的商紂王用象牙打造了筷子,被比干等人當成是亡國之兆。此外,筷子的發明人還有蘇妲己和姜子牙等說法,基本上都是在商周易代的3000年前左右。不過當時中國人餐桌上食物的主流是捕獲、飼養的大型牲畜肉和粒食粟米,當時的麥子也是粒食,因此筷子的用處并不是很大。所以大家平時吃飯主要還是用匕,特別是著名的饗(xiang)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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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鼎匕
周代的饗宴在諸侯國內外交往中的地位很高,是卿相們在諸侯國內部合縱連橫的交際場,也是諸多諸侯國對外結盟的正式國宴。在周公制定的周禮中,饗宴以肉食為主,這種宴會按照規定是不招待士人的,即使士人赴宴,按照規定他也只能得到吃魚的待遇.這也是孟嘗君門客再三要求吃魚的原因,也是孔夫子愛子誕生時魯國君主送鯉魚的原因。
饗宴中的“肉食者”至少擁有大夫一級的政治地位。這群人赴宴時就保留了原先的習慣把匕首也當成了餐具,同樣這也成了春秋戰國時代很多慘劇發生的原因。這就是匕首和折凳的第一個相似點,在觥籌交錯間,你并不能確認對方拿著匕首走來是要給你切肉,還是要給你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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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侯乙匕,這種長勺子當時也叫匕
其次,難以防范,宴會上也不會有人會沒收所有人的匕首,就像警察不會沒收夜市攤上的所有折凳和啤酒瓶一樣,可謂是大隱隱于朝的殺人利器。
匕首的第三優勢就是攜帶方便,匕首的長度通常不超過30厘米,衣袖內、地圖里都可以帶匕首。不怕腳臭的話,靴子也是一個很好的隱藏匕首的地方。在真實歷史和影視中,抽出靴子里的匕首是很多主角反敗為勝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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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為這些“優點”,匕首成了古今中外刺客的最愛。從中東的阿薩辛派、猶太奮銳黨,到中國的專諸、荊軻、豫讓,都用它書寫了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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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諸刺殺王僚
但刺客用匕首,精髓從來不是正面搏殺。他們深知“一寸長一寸強”的道理,在開闊地,匕首對長槍大戟毫無勝算;即使在室內,也難敵護衛的長劍。因此,刺客的訣竅在于隱藏和接近。為此,他們可以花費數年時間學習外語、禮儀、烹飪,甚至不惜一切手段潛伏,只為能潛入目標三尺之內,完成那閃電一擊。一旦意圖暴露,如荊軻那般,下場往往就是被瞬間反殺(薩拉丁的馬穆魯克侍衛也用彎刀干掉過阿薩辛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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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匕首并非刺客的專利。騎士們也隨身攜帶它,但更多是把它當成忠實伙伴和“瑞士軍刀”:平時用來切肉、干雜活;落馬遇險時,用它擺脫糾纏;在和敵人扭打在一起時,則精準地捅入對方盔甲的縫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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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6世紀以后,匕首和刺劍一道成了決斗者的最愛。意大利是刺劍和刺劍技術的主要開創者,在意大利人眼中刺劍和匕首的搭配好像白葡萄酒和海鮮一樣是絕配。刺劍主要依靠劍尖刺,不能向多個方向劈砍,由于進攻時使用者要伸長手臂去刺,攻擊線路容易被阻隔,在刺中對手后不容易撤手。本來刺劍最好的搭檔應該是盾牌和盔甲,盾牌和盔甲可以輕易阻擋住刺劍的攻擊,護住身體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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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刺劍最初的使用者都是下層屌絲和浪蕩子,他們中的很多人甚至要靠替人決斗討生活,因此不能購置全套裝備,再加上決斗規則的限制,因此意大利人發明了用匕首當盾牌的技術。主要套路是決斗者用左手使用匕首格擋對方進攻,用右手用刺劍攻擊對手。高明的決斗者可以做到一心二用,在用匕首防御的同時用刺劍進攻,在貼身廝打時(當時的決斗演變成摔跤也很常見)還可以用匕首戳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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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配合這種套路,當時歐洲匕首的外圍出現了金屬環保護使用者的手,匕首護手兩側的橫桿也被加長,匕首刀身也被歪曲,以幫助使用者在格擋的時候鉗制對方的劍身。決斗者玩命時用匕首只要擋住了對手的攻擊,就能用快速翻腕的手法把對手的刺劍卡在匕首護手長柄和刀刃之間。這種情況往往出現在電光火石之間,需要極強的瞬間判斷力,一旦完成這個動作,決斗者就可以用另一只手的刺劍完成秒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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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頭看中國,古代匕首也不乏著名“品牌”。歐冶子和徐夫人的產品是當時的頂級貨。而像曹丕這樣的文青皇帝,更是匕首的狂熱收藏家,他的“清剛”、“陽文”都是炫品味的寶貝,盡管他那把二尺三寸的“清剛”按規格已算劍了。當然,也有極其務實的,比如諸葛亮,史載他曾在成都親自監造五百把匕首裝備蜀漢騎兵,這些制式裝備或許不高雅,但在嚴格的品質控制下,成了長時間內匕首制造的標桿,并在戰場上給魏軍制造了無數“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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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歷史,從祭祀的禮器到貴族的餐桌,從刺客的袖底到騎士的腰間,再到決斗者的左手,匕首的身份隨著使用者的需要千變萬化。“它游走于神圣的祭壇與血腥的陰謀之間,既是權力的象征,也是復仇的利刃;既是餐桌上的工具,也是靴筒中的殺機。它雖小,卻以其獨特的隱蔽性和致命性,在觥籌交錯與貼身搏殺間,屢次猛然改變歷史的車輪走向。”這,正是“一寸短,一寸險”的永恒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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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號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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