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為規范市區橋下空間管理利用,優化城市空間資源配置,保障橋梁安全和公共利益,12月30日,蕪湖市城市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蕪湖市市區橋下空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行解讀。該《辦法》由市城市管理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聯合印發,自2025年1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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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聞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8年蕪湖市出臺的《蕪湖市市區橋下空間管理暫行規定》為早期管理提供了支撐。但隨著城市建設快速推進,市區橋梁數量與橋下空間面積持續增長,部分區域出現閑置、無序占用、管理主體不清、環境臟亂等問題,同時市民對拓展公共活動場地、增設停車設施等合理利用橋下空間的訴求日益迫切。為此,蕪湖市依據《安徽省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為橋下空間科學、合理、有序利用提供法制支撐。
《辦法》共四章十六條,構建起系統完備的管理體系。在管理體系上,確立“統一規劃、分級負責、分類利用、規范管理”總體框架,明確市、區兩級政府及開發區管委會屬地管理責任,界定多部門職責分工,落實使用單位直接管理責任,確保橋下空間“有人管、管到位”。在適用范圍與原則上,覆蓋本市市區(不含灣沚區、繁昌區)內多種類型橋梁橋下空間,遵循“統一規劃、因地制宜,以人為本、綠色低碳,安全第一、規范使用”原則。在規劃建設上,推行“六化”建設理念,建立“一橋一策”差異化利用模式,優先滿足公益性需求,新建橋梁橋下空間利用設施實行“四同步”。在使用管理上,建立使用協議制度,明確禁止性行為,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推行“一橋一檔”和定期巡查制度。
《辦法》推出多項創新舉措,一是推行“一橋一策”,量身定制利用方案;二是確立公益性優先導向,優先布局民生類設施;三是建立同步規劃建設機制,從源頭優化空間布局;四是構建閉環責任管理體系,厘清各方職責邊界;五是創新“協議管理+動態監管”機制,實現全過程管控。
下一步,蕪湖市城市管理局將會同相關部門,從加大宣傳力度、健全協同聯動機制、強化監管效能、開展業務培訓四個方面著手,推動《辦法》落地見效,讓橋下空間成為城市功能的“補充極”和民生服務的“延伸點”。
大皖新聞記者 孫芮
編輯 張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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