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記者 魏廣寶 通訊員 聶傳青 張航/文圖
近日, 內鄉縣人民法院灌漲法庭成功調解一起因婚姻關系破裂引發的彩禮返還及財產歸屬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調解協議,既依法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有效化解了矛盾沖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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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月,李某與謝某經人介紹相識,同年8月29 日舉行了婚禮。為籌備婚禮,李某按謝某要求支付了彩禮17.6萬元、見面禮1.7萬元、衣物購置款6000 元,結婚當日還支付離娘錢1萬元,各項費用累計達21.1萬元。此外,李某父親為保障二人婚后居住,婚前出資17.3萬元購置房屋一套,購房合同交由謝某保管。
然而,婚后僅一年左右,雙方因瑣事發生激烈爭吵。隨后,謝某將李某拉黑,斷絕直接聯系。李某父母多次出面溝通調解,但雙方矛盾始終無法調和,已無繼續共同生活的可能。為追回相關財產損失,李某將謝某訴至法院,要求解決彩禮返還及購房合同、陪嫁物品歸屬等問題。
法院受理案件后,考慮到該案屬于婚姻家庭糾紛,若簡單判決可能加劇雙方矛盾,遂秉持“調解優先、案結事了”的原則,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法官耐心傾聽雙方訴求,梳理爭議焦點,向當事人釋明相關法律規定,引導雙方理性看待糾紛。最終,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被告謝某退還原告李某彩禮85000元,并返還2024年4月11日簽訂的購房合同一份,另謝某的陪嫁物品均歸原告李某所有。目前,被告謝某已按調解協議約定,足額向李某退還彩禮85000元,并完成購房合同返還,全面履行了調解協議確定的義務。
法官提醒:
婚姻的核心是感情契合與相互包容,彩禮作為傳統婚嫁習俗,應是增進感情的祝福而非婚姻的“籌碼”,締結婚姻時應理性對待彩禮給付,避免因高額彩禮引發家庭負擔。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是確立婚姻關系的法定程序,不僅能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也能為解決婚姻糾紛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若婚姻關系確無法繼續,雙方應秉持互諒互讓的態度,通過協商、調解等平和方式解決財產爭議。若協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切勿采取拉黑、爭吵、暴力沖突等極端方式,以免加劇矛盾。法律既保護合法的財產權益,也倡導公序良俗,只有依法辦事、理性維權,才能最大限度減少糾紛帶來的損失,維護自身權益與社會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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