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公安部網安局
近日,安徽省廣德市公安機關偵破一起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件,捍衛了英烈尊嚴。
近日,廣德公安機關工作中掌握,有短視頻賬號在直播中存在侮辱烈士行為。警方迅速行動,經研判鎖定賬號使用者為本地居民張某(男,36歲)。
經查,張某伙同吳某平(男,32歲)等前往廣德市新杭鎮橫崗村嚴成志等烈士陵墓附近,并開啟直播。為博取眼球、增加直播流量,吳某平在直播中故意腳踩烈士陵墓。張某見此行為提升了直播間的流量,遂慫恿、教唆吳某平再次攀爬至烈士墳墓上擺造型,企圖吸引流量。
目前,嫌疑人張某、吳某平因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已被廣德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張某直播賬號已被封禁。
這些法條你必須知道
《刑法》
《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條之一:侮辱、誹謗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條: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網絡安全法》
《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治安管理處罰法》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可處拘留、罰款;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可處拘留、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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