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面鮮紅的錦旗被送至青島海事法院立案庭。送來錦旗的青島某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有限公司(下稱貨代公司)員工張女士對著法官連聲道謝。就在幾天前,一起險些導致高額損失的海事糾紛,在立案庭的全力調解下圓滿解決,為貨代公司避免了重大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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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回到11月27日下午,立案訴訟服務大廳里,張女士神色焦急。她所在的公司作為發貨人,因受托方代辦訂艙業務公司的資金運轉出現問題,導致海運提單被某國際物流公司(下稱物流公司)扣押。雙方多日協商未果,而最關鍵的是——貨物已駛向目的港,將于12月6日抵達。“如果拿不到提單,無法及時提貨,滯箱費、堆存費每天都會疊加,損失不堪設想!”張女士的話語中充滿了緊迫感。
收到海事強制令申請后,立案庭法官薛穩山迅速審查材料,并向張女士釋明海事強制令申請書、擔保函以及關鍵證據材料等方面的要求,指導其在短時間內對申請材料進行修正、補齊。然而,常規的強制令程序需繳納費用、提供擔保,并經過審查、合議等程序,耗時較長,很可能無法趕上貨物到港節點。薛穩山敏銳地意識到,此案具有緊急性和調解可能性,決定在立案審查階段即啟動先行調解。
捋清糾紛過程和爭議焦點,立案庭法官助理權文韜第一時間聯系了扣押提單的物流公司,向其核實提單簽發流轉情況,釋明非法扣留提單的法律后果,并要求其及時提交答辯意見及扣留提單合法性的證據材料。起初,溝通成效漸顯,11月28日晚,張女士與權文韜聯系,稱雙方有望和解。但三天后,事情又陷入僵局,物流公司突然沉默,和解進程中斷。
權文韜并未放棄。他再次主動致電,深入傾聽物流公司訴求。原來,對方堅持要求由貨代公司的受托方一次性直接清償所有欠款。面對案件中復雜的三角債務和物流公司較低的應訴意愿,法官薛穩山提出了“由申請方代為支付其委托出運貨物所涉提單項下相關海運費”的解決方案。貨代公司為解燃眉之急,當即同意。
關鍵點落在了物流公司。權文韜連續多次電話溝通,耐心釋明海上貨運代理糾紛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詳細分析其繼續扣單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與訴訟成本。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最終,在12月5日即貨物到港的前一天,物流公司接受了調解方案,將提單交付給張女士。
12月6日,貨物準時到港并被順利提取,所有潛在損失得以避免。張女士在發給權文韜的微信中激動地寫道:“感謝法院發揮的關鍵作用!通過立案審查環節的先行調解化解雙方糾紛,不僅為我們節省了海事強制令的申請費,更避免了貨物到港后可能產生的一系列高額費用,處理得太棒了!”
航運物流是海洋經濟的動脈。海事強制令作為一項重要的保全制度,是保障物流暢通、疏通貿易梗阻的“司法利器”。今年以來,青島海事法院深入踐行“如我在訴”理念,在對海事強制令申請進行立案審查過程中,積極開展先行調解,已成功在立案前化解7起因扣單引發的類似糾紛,保障了港口物流高效運轉,為市場主體節省了大量時間與經濟成本,以實際行動優化營商環境。
(半島全媒體首席記者 尹彥鑫)
來源:大眾·半島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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