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5日,一場針對百萬粉絲網紅的爆料,在網絡上掀起軒然大波。擁有287萬粉絲的抖音主播“某某超市”王某強,被網友實名曝光曾有多次犯罪前科,涉及聚眾斗毆、故意傷害、販賣毒品等多項罪名,爆料人還同步附上了裁判文書網的判決書、裁定書等關鍵證據,直指其光鮮網紅身份背后的斑斑劣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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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查比對,公開法律文書中記錄的“王某強”,其出生時間、戶籍地址等信息,與該主播完全吻合。文書清晰載明,他的犯罪軌跡橫跨十余年:2004年因聚眾斗毆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2011年再因故意傷害罪獲刑十一個月;2016年不僅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并強制隔離戒毒二年,還因販賣0.3克甲基苯丙胺(冰毒)構成販毒罪,加之系累犯被依法從重處罰,最終獲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一次次觸碰法律紅線的行徑,與他在鏡頭前的主播形象形成刺眼反差。
面對記者的求證,王某強的回應態度囂張又傲慢:“我不知道,你自己去查。(即使)我是公眾人物,這也是我的隱私,我自己的事兒,我不告訴你”。這番拒不認錯、公然叫板的言論,徹底點燃了公眾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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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酵后,平臺迅速出手。截至12月27日,王某強的抖音賬號已被禁言,主頁作品、頭像等內容被悉數清零,這場鬧劇以其“徹底涼涼”暫告段落。
該事件隨即引發全網熱議。誠然,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勞動權利,社會也應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但這并不意味著公眾人物可以將違法前科當作“隱私”肆意遮掩。尤其是坐擁287萬粉絲、累計收獲超600萬元打賞的網紅,其言行舉止具有極強的示范效應,過往犯罪記錄絕非無關緊要的個人私事。公眾普遍認為,網紅的公眾屬性決定了其必須讓渡部分隱私權,涉毒、故意傷害這類嚴重違法犯罪的經歷,更是關乎價值觀傳遞的重要信息,絕不能被刻意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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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輿論也將矛頭指向平臺方,呼吁建立健全劣跡人員篩查機制,從源頭杜絕劣跡網紅的流量變現之路,別讓流量凌駕于社會責任之上。畢竟,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公眾人物更應以身作則,任何試圖挑戰法律與公序良俗的人,最終都難逃被市場和公眾拋棄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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