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危險品出口的朋友都知道,除了產品本身要合規,包裝更是重中之重。包裝不合規,輕則被海關扣貨、要求整改,重則直接退運,甚至可能在運輸途中引發安全事故。今天,我就來詳細拆解一下出口流程中非常關鍵的一環——出口危險貨物包裝使用鑒定,到底該怎么辦理。
![]()
一、為什么包裝要專門鑒定?
簡單說,就是國際規則和我國法律的要求。危險貨物在海上、空中、公路運輸時,其包裝必須能經受住正常運輸條件下的考驗(比如堆壓、顛簸、溫濕度變化),防止泄漏、爆炸等危險。包裝使用鑒定,就是由海關(或海關指定的檢驗機構)來確認你的包裝方式、材料、標記等是否符合規范,相當于給這批貨物的包裝發一張上崗證。
![]()
二、依據什么標準?
目前的核心標準是海關總署發布的SN/T 0370-2021《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檢驗規程》系列標準(2022年6月1日起實施)。這個標準分三部分,我們今天重點聊的使用鑒定是其中的第三部分。它詳細規定了怎么檢、檢什么、什么樣算合格。
三、哪些包裝需要做這個鑒定?
主要適用于盛裝容積≤450升(液體)、凈重≤400公斤的出口危險貨物包裝。注意,壓力容器、放射性物質和感染性物質的包裝不在此列,它們有更特殊的管理要求。
四、鑒定的核心要點(干貨來了)
01-報檢材料要備齊
- 危險貨物包裝容器企業自檢單(自己要先檢查合格)。
- 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證明這個包裝桶/箱本身是合格的,由生產廠家提供)。
- 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證明貨物危險性的報告)。
特別注意:如果是首次使用某種塑料容器盛裝特定化學品,需要提供相容性試驗報告或相容性自我聲明,證明兩者不會發生不良反應。報告和自我聲明效力等同。
02-空運包裝有特殊加試。
打算空運的液體危險品包裝,要求更嚴。內包裝(或單一包裝)需要能承受至少95kPa的內部壓力而不泄漏,通常需要提供氣密試驗合格報告。
03-袋類包裝要層層封口
如果用袋作為內包裝,封口必須牢固。如果是多層內袋,必須每一層都獨立封口,這是現場查驗中常見的不合格項。
04-標記必須清晰耐久
每個包裝上都必須有持久、易認的UN標記。這個標記就像是包裝的“戶口本”,包含了包裝類型、材質、適合裝什么類別貨物、生產年份等信息。標記模糊、缺失或錯誤,直接不合格。
五、了解有限數量與例外數量
對于數量很少的危險貨物,如果滿足更嚴格的包裝和數量限制,可以享受運輸上的便利(如按普通貨物條件運輸)。這兩者有點像“輕度豁免”和“高度豁免”的區別:
![]()
例外數量(EQ):豁免程度高,要求也最嚴格。內包裝必須裝在填充了襯墊材料的中間包裝內,外包裝有特殊標記,且每個包裝件的貨物量非常小。
有限數量(LQ):豁免條款比EQ少一些,但允許的運輸量更大。包裝上使用“有限數量”標記。具體你的貨物能否適用、適用哪種,必須根據UN編號去查危規一覽表確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